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2018年05月28日 09时08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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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做好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69号)及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8〕1号)的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8年10月21日统一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09:00-11:30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2:00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8年6月11日至6月29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8年6月11日至7月2日,缴费时间定于2018年6月12日至7月3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8年7月10日至7月31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

      (二)报名程序

      1.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直接访问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http://www.icnao.cn/auditexam)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相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413,尺寸2.5厘米*3.5厘米,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做好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69号)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访问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2.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审查推荐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申报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审计工作年限证明到报名点所在市(州)审计局人教处(科)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州)审计局咨询电话见附件2。选择报名点为“省直考区”的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审计厅人事处(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1330室,联系电话:028-86522464,联系人:翟玉萍)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核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送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留存备查(省直考区报名点送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留存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官方网站管理后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相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

      4.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和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应及时将上述资格审核时间和操作流程告知当地资格审核部门。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须对本地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人事考试机构应密切配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8〕1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报考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每人每科62元,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每人每科70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省直报名点考生在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打印,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联系电话:028-86759175、028-86740101),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三、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点考场全省统一设置在成都,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http://www.icnao.cn/auditexam)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上证件号码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

      四、考风考纪要求

      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5月14日 



    附件下载:

    1.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2.各市(州)审计局咨询电话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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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2018年05月28日 09时08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做好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69号)及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8〕1号)的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8年10月21日统一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09:00-11:30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2:00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8年6月11日至6月29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8年6月11日至7月2日,缴费时间定于2018年6月12日至7月3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8年7月10日至7月31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

      (二)报名程序

      1.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直接访问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http://www.icnao.cn/auditexam)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相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413,尺寸2.5厘米*3.5厘米,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做好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69号)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访问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2.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审查推荐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申报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审计工作年限证明到报名点所在市(州)审计局人教处(科)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州)审计局咨询电话见附件2。选择报名点为“省直考区”的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审计厅人事处(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1330室,联系电话:028-86522464,联系人:翟玉萍)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核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送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留存备查(省直考区报名点送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留存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官方网站管理后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相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

      4.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和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应及时将上述资格审核时间和操作流程告知当地资格审核部门。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须对本地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人事考试机构应密切配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8〕1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报考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每人每科62元,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每人每科70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省直报名点考生在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打印,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联系电话:028-86759175、028-86740101),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三、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点考场全省统一设置在成都,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http://www.icnao.cn/auditexam)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上证件号码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

      四、考风考纪要求

      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5月1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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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市(州)审计局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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