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2018年03月12日 09时40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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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我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1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统一定于2018年6月23日、24日举行。

      6月23日上午09:00-11:30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14:00-16:30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24日上午09:00-12:00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8年4月11日至5月10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4月11日至5月11日,缴费时间定于4月12日至5月12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5月20日至6月15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6月18日至6月22日。

      (二)报名程序

      1.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相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413,尺寸2.5厘米*3.5厘米,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我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5号)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到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资格审查。选择报名点为“四川省直属考区”的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地址:成都市东风路北二巷4号,联系人:冉炜炜,联系电话:028-86607660)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该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5199。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和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应及时将上述资格审核时间和操作流程告知当地资格审核部门。

      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须对本地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考试机构应密切配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68元。考生待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省直报名点考生在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打印,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联系电话:028-86759175),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三、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全省考场统一设置在成都,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报名所在地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和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含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风考纪要求

      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生在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3月8日 



    附件下载: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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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2018年03月12日 09时40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我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1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统一定于2018年6月23日、24日举行。

      6月23日上午09:00-11:30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14:00-16:30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24日上午09:00-12:00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8年4月11日至5月10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4月11日至5月11日,缴费时间定于4月12日至5月12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5月20日至6月15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6月18日至6月22日。

      (二)报名程序

      1.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相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413,尺寸2.5厘米*3.5厘米,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我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5号)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到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资格审查。选择报名点为“四川省直属考区”的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地址:成都市东风路北二巷4号,联系人:冉炜炜,联系电话:028-86607660)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该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5199。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和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应及时将上述资格审核时间和操作流程告知当地资格审核部门。

      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须对本地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考试机构应密切配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68元。考生待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省直报名点考生在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打印,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联系电话:028-86759175),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三、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全省考场统一设置在成都,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报名所在地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和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含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风考纪要求

      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生在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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