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 2015年03月20日 10时40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 【字体:
  •   川人考函〔2015〕22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23号),现就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专业知识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专业案例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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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 2015年03月20日 10时40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   川人考函〔2015〕22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23号),现就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专业知识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专业案例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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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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