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什邡市委组织部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公告

  • 2018年05月31日 09时39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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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事业人员管理条例》,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德阳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dykszx.com/、什邡之窗http://www.shifang.gov.cn/网站上发布)。

      一、选调原则及名额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什邡市部分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选调35名公务员、参公人员(具体职位见附件1),拟任科员职务;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9名事业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2)。

      二、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面向全国。

      (二)选调对象:

      机关公务员职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选调对象必须是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人员(其中,选调对象为人民警察的,必须同时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事业单位的选调对象必须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平行流动和顺向流动规则。

      (三)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3)报名人员须经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交《什邡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

      (4)具备三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仅有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第一年为新招录,试用期考核结果“不确定等次”的除外);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人民警察职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

      (6)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日期截止本次选调报名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试用期未满的;

      (二)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国家和地方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限制性规定的;

      (五)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具体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职位(岗位)表(见附件1、附件2)。

      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填写和上传《什邡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公务员、参公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本人事业人员身份的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背面写上姓名,网络报名者需上传电子照片);

      7.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选调职位为人民警察的,提供人民警察身份证明材料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选调岗位为专业技术人员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若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人员,原件类资料请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资格复审时须带齐上述所有材料现场审查。

      (二)资格审查

      各选调单位安排专人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由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复核。资格复核合格人数达到“差额”开考比例要求的(即高于1:1),则该职位所有资格复核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复核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选调人数;若该职位选调人数为1名,而报考者仅为1名无法达到“差额”比例,则取消该职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在德阳人事考试中心、什邡之窗网站上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试

      本次考试以面试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与选调职位(岗位)应具备的相关业务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面试最低分数线为:参加面试成绩均大于0的选调人员平均面试总成绩的90%),按选调职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如果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面试成绩与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中心、什邡之窗网站公布。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考察组对考察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进行严格考察。考察过程中,要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发展潜力和职位适应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其空缺名额可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中心、什邡之窗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六)调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因自动放弃调入资格而出现的缺额,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开展体检、考察与公示。调入人员在什邡市内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四、监督管理与纪律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位。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选调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组织人事、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严肃选调工作纪律

      对选调过程中违规违纪的选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察资格,已经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选调工作由什邡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重点监督选调的各个程序和环节是否公开、公正。

      政策咨询电话: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0838-8104558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0838-8101838

      本公告由中共什邡市委组织部、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什邡市委组织部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9日 



    附件下载:

    1.什邡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2.什邡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岗位表
    3.什邡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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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什邡市委组织部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公告

  • 2018年05月31日 09时39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事业人员管理条例》,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德阳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dykszx.com/、什邡之窗http://www.shifang.gov.cn/网站上发布)。

      一、选调原则及名额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什邡市部分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选调35名公务员、参公人员(具体职位见附件1),拟任科员职务;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9名事业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2)。

      二、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面向全国。

      (二)选调对象:

      机关公务员职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选调对象必须是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人员(其中,选调对象为人民警察的,必须同时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事业单位的选调对象必须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平行流动和顺向流动规则。

      (三)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3)报名人员须经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交《什邡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

      (4)具备三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仅有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第一年为新招录,试用期考核结果“不确定等次”的除外);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人民警察职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

      (6)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日期截止本次选调报名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试用期未满的;

      (二)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国家和地方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限制性规定的;

      (五)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具体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职位(岗位)表(见附件1、附件2)。

      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填写和上传《什邡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公务员、参公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本人事业人员身份的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背面写上姓名,网络报名者需上传电子照片);

      7.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选调职位为人民警察的,提供人民警察身份证明材料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选调岗位为专业技术人员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若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人员,原件类资料请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资格复审时须带齐上述所有材料现场审查。

      (二)资格审查

      各选调单位安排专人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由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复核。资格复核合格人数达到“差额”开考比例要求的(即高于1:1),则该职位所有资格复核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复核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选调人数;若该职位选调人数为1名,而报考者仅为1名无法达到“差额”比例,则取消该职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在德阳人事考试中心、什邡之窗网站上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试

      本次考试以面试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与选调职位(岗位)应具备的相关业务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面试最低分数线为:参加面试成绩均大于0的选调人员平均面试总成绩的90%),按选调职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如果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面试成绩与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中心、什邡之窗网站公布。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考察组对考察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进行严格考察。考察过程中,要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发展潜力和职位适应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其空缺名额可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中心、什邡之窗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六)调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因自动放弃调入资格而出现的缺额,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开展体检、考察与公示。调入人员在什邡市内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四、监督管理与纪律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位。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选调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组织人事、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严肃选调工作纪律

      对选调过程中违规违纪的选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察资格,已经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选调工作由什邡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重点监督选调的各个程序和环节是否公开、公正。

      政策咨询电话: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0838-8104558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0838-8101838

      本公告由中共什邡市委组织部、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什邡市委组织部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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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邡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2.什邡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岗位表
    3.什邡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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