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2017年公招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 2017年06月23日 09时37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 【字体:
  •   为做好我厅2017年公招公务员工作,现请笔试通过的考生(名单附后)于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到省商务厅(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7号)机关六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过时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考生资格复审需准备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

      考生须携带《201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和大学英语等级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本人应到场。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请于面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联系人:刘程 联系电话:028-83231852)

      省商务厅人事处

      2017年6月22日  



    附件下载:

    四川省商务厅2017年公招公务员考试成绩排名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2017年公招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 2017年06月23日 09时37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   为做好我厅2017年公招公务员工作,现请笔试通过的考生(名单附后)于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到省商务厅(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7号)机关六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过时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考生资格复审需准备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

      考生须携带《201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和大学英语等级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本人应到场。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请于面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联系人:刘程 联系电话:028-83231852)

      省商务厅人事处

      2017年6月22日  



    附件下载:

    四川省商务厅2017年公招公务员考试成绩排名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