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 2017年02月13日 09时56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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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6年下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2月15-16日(具体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频会议室2102房间(具体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原市军转培训中心)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6年下半年全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标准证件照片1张)、笔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者学生证上未详细载明专业、学制等情况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制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限招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须出具相应证明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还需出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3.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有关注意事项

      (一)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纪律要求、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

      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电话:0825—5866010、5866011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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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 2017年02月13日 09时56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6年下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2月15-16日(具体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频会议室2102房间(具体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原市军转培训中心)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6年下半年全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标准证件照片1张)、笔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者学生证上未详细载明专业、学制等情况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制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限招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须出具相应证明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还需出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3.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有关注意事项

      (一)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纪律要求、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

      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电话:0825—5866010、5866011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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