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任免一批干部 免去王建翔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免去王建翔的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张继川、石正秀、任咏波的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洪明贵、宋利梅、胡绍波的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先才、张熔、周红利的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许建国为泸州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茂林、袁佰武、陈薇为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另据了解,2018年8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王建翔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二年。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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