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15年02月15日 08时42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字体:
  • 2015年1月28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四川省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全省各级各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和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始终保持专注发展定力,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全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增长稳中趋缓。全省各级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结构性减税、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因素影响,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3058.5亿元,完成预算的99.9%,增长9.8%。其中:税收收入2311.7亿元,增长9.9%;非税收入746.8亿元,增长9.7%。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770.5亿元,完成预算的97%,同口径增长6.6%。

      支出结构继续优化。面对巨大的增支压力,全省各级继续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6784.3亿元,完成预算的92.8%,增长9.1%。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7.2亿元,完成预算的80.7%,同口径增长7.1%。全省民生支出441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5%,提高0.9个百分点;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309.3亿元,占比为19.3%,提高0.1个百分点;行政成本支出1065亿元,占比为15.7%,降低1个百分点。

      收支预算实现平衡。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7536.7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缴中央支出、偿还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6875.2亿元后,全省结余资金661.5亿元。结余资金按规定清理后,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1.4亿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530.1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4732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市县支出、上缴中央支出、偿还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4499.6亿元后,省级结余资金232.4亿元。结余资金按规定清理后,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7亿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202.7亿元。2014年全省和省级均实现了收支平衡。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短收23.7亿元,主要是宏观经济下行、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调整、结构性减税、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因素造成的。对省级出现的短收,已通过调减预备费、压减结余资金予以消化,实现了预算平衡。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的预备费16亿元主要用于:弥补省级短收149705万元,冬令春荒困难群众生活补助7745万元,云南省鲁甸地震灾区捐款和越西地震灾后重建补助等2550万元。

      省级结转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方面21亿元,教育、科技、文化和体育方面21.2亿元,卫生、计生和社保方面33.5亿元,农林水和粮油储备方面16.5亿元,交通运输和国债还本付息方面7.4亿元,国土、气象和住房保障方面15.7亿元,节能环保、资源勘探和商业服务业方面12.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2371.2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收入2053.1亿元),完成预算的155.5%,增长0.6%;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资金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905.4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2408.8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支出2076.5亿元),完成预算的82.9%,增长2.2%,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城市公共设施、水利工程、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社会福利等。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后,全省结余资金496.6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93.3亿元,完成预算的112.7%,增长0.7%;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资金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06.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28.2亿元,完成预算的50.9%,增长1.5%。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市县支出后,省级结余资金27.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1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加上上年结余资金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0.6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18.9亿元,完成预算的91.6%,主要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全省结余资金1.7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3.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加上上年结余资金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7.1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6.1亿元,完成预算的86.4%,主要用于支持省属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促进高端产业发展、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监狱布局调整等。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省级结余资金1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实现2239.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6%;加上上年结余资金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4933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实现201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以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后,全省结余资金2917.6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实现1329.9亿元,完成预算的99.9%;加上上年结余资金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3063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实现126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市县支出、上缴统筹基金等支出后,省级结余资金1802.9亿元(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结余)。

      (五)全省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2014年,全省各级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财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省投入739亿元,增长8.8%,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发展新动力。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七大优势产业,推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实施“51025”重点园区培育计划。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支持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率先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工程。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支持重点产品开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继续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过剩产能化解,关闭126处小煤矿,淘汰505户企业落后产能。

      二是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投入570亿元,增长10.8%,扎实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第二批“百镇建设行动”和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交通建设“八大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2.2万公里,建成公路路侧护栏1.4万公里。支持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续建147个大中型水利工程,综合治理中小河道超过400公里,加固整治2000余座病险水库,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

      三是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全省投入2863亿元,增长10.7%,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深入推进第二轮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培育提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促进农民增收。深入实施小农水重点县、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新建高标准农田219万亩,着力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加强新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60个省级新农村成片推进示范县建设,在1.6万个村建成2.3万个公益事业项目。给予3万余个行政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补助,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推进500个贫困村整村扶贫,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四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省投入1049亿元,增长8.6%,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468所城乡公办幼儿园,进一步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改善贫困地区学生学习和教师生活条件,实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实现义务教育全免费。全面免除45万名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学费,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推动高中教育发展。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落实中职全面免学费政策,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稳定本科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完善高等教育财政支持机制,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五是继续完善医疗社保体系。全省投入1507亿元,增长9.8%,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投入医疗卫生资金581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投入社会保障资金883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制度,加大对残疾人、三无人员、五保户、孤儿等特殊群体的保障力度。投入就业补助资金43亿元,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就业促进与援助政策,实施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六是改善城乡住房条件。全省投入298亿元,增长33.1%,实施“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着力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开工建设11.2万套保障性住房,启动40.6万户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让保障性安居工程惠及更多城镇困难群众。实施16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推进2.3万户“彝家新寨”住房建设,实施2万户“藏区新居”建设,支持“摩梭家园”和“巴山新居”建设,让更多农村困难群众住上安全结实的新房。

      七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全省投入135亿元,增长9.2%,支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投入文化发展资金124亿元,落实“五馆”免费开放,支持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展送文化下乡(进社区)等公益性文化活动,推进乡镇村综合文化站(室)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投入体育发展资金11亿元,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实施体育场馆免(低)收费开放,成功举办第十二届省运会等体育赛事,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八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省投入618亿元,增长9.3%,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饮用水源保护。全面开展盆地灰霾治理,探索建立大气污染治理激励机制。改善城乡环境,推进92个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支持创建1000个“美丽乡村”。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管护1.8亿余亩国有天然林,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65万亩,发放7000万亩草原禁牧补助和1.42亿亩草畜平衡奖励,深入开展防沙治沙和农业综合开发循环经济项目试点。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治理100余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完成近2万农户避险搬迁,加快灾区生态修复和治理。

      九是保障地震灾后重建。积极筹集“4·20”芦山强烈地震重建资金,及时下达资金预算,合理调度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支持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截至2014年底,中央和省级重建资金已到位496亿元,占总额的88.5%。下达康定地震救灾资金0.6亿元,全力支持灾区州县抢险救灾和应急安置。制定支持康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安排越西地震补助资金1300万元,重点支持抢险救灾和农房重建。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中,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同时,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2014年12月31日快报统计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中央财政办理结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落实省人大预决算审查意见情况

      2014年,省政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密切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7件、政协委员提案52件,反馈满意率达到100%。同时,针对代表、委员普遍关注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财政改革发展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主动作为,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努力开源节流盘活存量。面对宏观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密切跟踪财政经济形势,努力培植财源,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2014年全省“三公”经费减少20%。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集中力量做好各项重点支出的资金保障工作。2015年预算编制中,省级专项预算项目个数在2014年压缩40%的基础上再压缩10%。实施预算执行中期评估,认真清理存量资金,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最大限度激活存量资金潜力。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提高2个百分点,省级提高0.8个百分点;全省结转资金规模减少16.3%,省级减少4.3%。

      二是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出台稳定经济增长的财税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经济稳定增长。全面落实“营改增”等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取消合并5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停收和免收国家设立的22项收费地方收入部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施财政金融互动,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完善以间接方式为主的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体系,提高财政促发展的实效性。加大民生投入,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和19件民生实事,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2014年,全省各级“十项民生工程”和19件民生实事预算执行总额达到1615.8亿元,占计划安排总额的130.2%。

      三是切实加大对下帮扶力度。按照“整体能力提高、财力重心下移”的基本思路,将原省与市县共享的印花税、契税省级部分下划市县,作为市县固定收入;将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由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收入归属调整为省与市县按比例分享,着力扩大市县财力规模,夯实底部发展基础。2014年,省级财政净让利市县收入增量超过16亿元,市县地方税收收入占全省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达到70.4%,提高1.6个百分点。调整完善新增7个民族待遇县财政体制,省级暂不分享其收入,下划收入约7亿元。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实施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改革,2014年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补助占转移支付补助总量的比重为51.7%,提高1.3个百分点。健全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将除三州和成都市所辖县(市)外的78个县(市)全部纳入扩权强县改革范围。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2014年省补助市县3462.8亿元,县级支出占全省支出的比重为69%,提高1个百分点。

      四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按照建立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要求,继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健全完善预算信息公开办法,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工作推进有力有序。在全省各级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省市县三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向社会公开。省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实现按总额和分项数额分别公开,并将增减变化原因和资金使用绩效一并公开。

      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考核问责,将债务风险管控作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市(州)政府目标考核和县域经济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及时实施风险预警提示,将市县债务风险作为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额度分配的重要因素。开展土地储备融资规模核定,向69个土地储备机构核发了《土地储备机构融资规模控制卡》。全面开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为推进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实施债务规模控制、防范债务风险奠定了基础。目前,全省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已按规定上报,待国务院批准锁定后,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需要特别报告的是:2009年至2014年,财政部共代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30亿元,额度居全国第一位。对截至2014年底已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373亿元,全省各级均已按期足额偿还;对2015年即将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121亿元,全省各级已制订了还款计划并落实了还款资金来源。

      与此同时,全省各级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主动作为,全面推进财政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但当前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收支平衡压力增大;预算约束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水平有待提升;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式亟待改进,资金使用绩效需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全省各级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同时,支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改善民生以及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都需要增加投入。为此,2015年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要切实贯彻新《预算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2015年财税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5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5年财税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完善财政收入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全面贯彻国家关于推进税收制度改革的部署,落实“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规范税收收入、非税收入、财政支出等优惠政策。按规定将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

      二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不懈地抓好七大优势产业和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力量推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逐步减少竞争性领域专项投入。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逐步健全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体系,推进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增加投入,促进经济发展。加强重点领域投资,进一步加大对水利、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持续加强民生保障。加大民生投入,努力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确保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的比重稳定在65%左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标政策。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强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促进全民健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棚户区和农村危旧房改造。

      四是健全教育科技投入机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继续把教育、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予以保障,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财政生均拨款制度,引导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推进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教师周转房建设,改善教师生活条件。进一步健全高等教育拨款制度。优化财政科技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公共科技活动,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积极推进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推进实施重大科技专项。

      五是健全财政支农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完善农业资源保护政策,继续加大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渔业资源保护等投入。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推进新村基础设施和新农村成片推进示范县建设,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支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试点。深入实施“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促进农业开放合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

      六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建设美丽四川。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推进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完善财政补助政策。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促进高能耗行业转型发展。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强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和污染物排放监管。落实国家关于深化价格改革、理顺资源能源价格形成机制、调整油价补贴机制的政策措施,促进节能减排。继续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

      七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建设节约型政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全面贯彻落实“约法三章”,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和差旅、会议、活动等公务支出。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强化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着力提升财政支出绩效。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趋势、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确定的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对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1.全省财政预算草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收入预算编制的要求,综合考虑宏观经济下行、结构性减税、简政放权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因素影响,2015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3364.4亿元(含按规定将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76.5亿元),增长7.5%;加上中央对我省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158.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用于民生方面的资金2.8亿元;扣除上缴中央支出16.2亿元后,收入总量为5584.6亿元。在此基础上,加上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32.1亿元后,收入总量达到6316.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6316.7亿元,增长7.2%。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525.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525.4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28.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资金1.7亿元,收入总量为30.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30.5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2361.4亿元,加上上年结余资金2917.6亿元,收入总量为5279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2290亿元,结余资金为2989亿元。

      全省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是根据2014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收支政策完成的代编预算,待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代会批准后,届时再将汇总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2.省级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和现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相应安排为828.3亿元(含按规定将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11.4亿元),增长7.5%;加上中央对我省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158.6亿元、动用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用于民生方面的资金0.5亿元;扣除补助市县支出等1724.6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328.8亿元。在此基础上,加上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32.1亿元后,收入总量达到2060.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060.9亿元,增长7.1%。其中:用于本级830.5亿元;用于市县1230.4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74.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74.5亿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农网还贷、水利工程、体育事业、社会福利等。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3.4亿元,加上上年结余资金1亿元,收入总量为4.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4.4亿元,主要用于解决化工、煤炭等行业的省属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成本、监狱布局调整等。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364.2亿元,加上上年结余资金1802.9亿元,收入总量为3167.1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1426.6亿元,结余资金1740.5亿元(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结余)。省级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2015年支出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2.8亿元。

      3.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1)支持教育发展:安排资金218.6亿元,增长11.3%。其中:

      一是安排学前教育资金12.8亿元。建设400所城乡公办幼儿园,减免57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及民族地区在园幼儿保教费,继续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二是安排义务教育资金78.8亿元。巩固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城乡全覆盖成果,给予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补助,支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建设1万套农村教师周转房,继续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力度。

      三是安排高中教育资金7.1亿元。按年生均200元标准补助全省644所公办普通高中办学经费,提高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四是安排职业教育资金35.3亿元。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政策,将民办中职学校三年级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支持50所中职学校加强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建设。继续实施藏区、彝区“9+3”免费职业教育,惠及约2.4万名藏区、彝区学生。

      五是安排高等教育资金74.5亿元。保持地方本科高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水平,适当提高高职院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水平,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2)促进文体传媒事业发展:安排资金49.1亿元,增长8.3%。其中:

      一是安排基层文化建设资金14.7亿元。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活动室、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继续实施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工程,切实提升基层文化服务水平。

      二是安排“五馆”免费开放资金1.2亿元。巩固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成果,保障场馆基本运行和陈列布展经费需要。

      三是安排文化产业发展资金1.9亿元。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建设文化产业发展平台,支持特色文化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生产及媒体融合发展等重点项目。

      四是安排体育事业发展资金3.6亿元。积极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促进竞技体育发展,振兴“三大球”,备战里约奥运会和第十三届全运会。

      (3)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安排资金393.1亿元,增长8.1%。其中:

      一是安排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48.6亿元。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中央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政策,确保610余万名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1200余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继续提高参保率,及时足额拨付参保缴费人员缴费补贴。

      二是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2.3亿元。提高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补助水平,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向84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三是安排社会养老服务资金9.6亿元。新建改造8万张养老床位,建设2400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200万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四是安排就业创业资金32.1亿元。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扩大就业规模,开展就业援助和促进就业工作,支持就业重点群体就业。落实“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思路,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继续实施小额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和贴息政策,扶持带动6万余人创业就业。

      (4)强化卫生计生保障:安排资金139.5亿元,增长9.3%。其中:

      一是安排医疗保险(救助)补助资金53.2亿元。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年人均380元,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成果。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大重特大疾病保障力度,继续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二是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5.9亿元。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达到年人均40元。以老年人、儿童、慢性疾病患者、孕产妇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十一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是安排医疗机构发展和创新资金15.5亿元。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推动医疗机构创新发展模式,整合优质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力争基本药物实际销售价格比制度实施前下降30%。此外,安排中医药发展资金2.1亿元,支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四是安排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15.6亿元。向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发放奖励扶助金,向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夫妻发放特别扶助金,向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向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育龄夫妻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5)加强生态环保建设:安排资金75.3亿元,增长9.5%。其中:

      一是安排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资金47.9亿元。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工程,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提升生态保护功能,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支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二是安排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资金15.3亿元。支持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项目污染治理,全面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探索建立激励机制,支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支持建制镇地下污水管网改造。

      三是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0亿元。治理100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力争完成2万农户避险搬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安排资金82.6亿元,增长6.2%。其中:

      一是安排创新驱动和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资金30亿元。继续支持七大优势产业和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加大对重大新兴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抓好56个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大对重大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奖励力度,给予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风险补偿,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青年基金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等加强应用基础、前沿技术、社会公益技术和核心关键技术研发。

      二是安排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资金12亿元。支持实施500个重点技改项目,推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淘汰400户以上企业落后产能,有序推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整合化解过剩产能,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低碳等示范项目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安排工业稳增长和园区建设资金6亿元。认真落实工业经济稳增长措施,强化工业生产要素保障,支持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促进产业园区发展,重点推进融资担保、创新研发、中小企业孵化器、生产性物流等产业配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园区产业发展承载能力,提升产业集聚效应。

      四是安排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12.9亿元。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升自主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互动,促进金融资本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7)夯实农业基础:安排资金270.4亿元,增长10.1%。其中:

      一是安排农业生产能力建设资金67.3亿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农机化推进工程,健全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保障粮食安全。

      二是安排现代农业发展资金89.8亿元。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继续推进现代农业、林业和畜牧业重点县发展,实施水产保增工程,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健全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推进现代农业产业集聚发展。

      三是安排扶贫资金34.7亿元。继续实施“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推进“五大扶贫工程”,全面提升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四是安排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资金12.5亿元。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实现全省行政村全覆盖。对村内户外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给予补助,按照村民民主决策方式管理使用资金,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五是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资金13.2亿元。继续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力争实现全省签单保费27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约2100亿元的风险保障。试点巨灾保险制度,切实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8)大力支持商贸服务业:安排资金33.7亿元,增长11.8%。其中:一是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14.7亿元。支持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打造西部商贸中心、金融中心、物流中心和成都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推进电子商务产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不断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二是安排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7.4亿元。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产业转型升级和出口结构优化,鼓励企业扩大出口、自主创新和开拓国际市场。

      三是安排旅游发展资金3亿元。支持旅游品牌宣传、市场拓展、景区规划和基础条件改善,继续推进旅游业快速发展。(9)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450.5亿元,增长12.2%。其中:

      一是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44亿元。实施中央和省确定的重大项目以及社会事业、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基本建设项目,加快推进藏区“十二五”规划项目实施。

      二是安排城乡建设资金43.1亿元。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百镇建设行动”,切实抓好天府新区等城市新区建设。支持新农村建设,加大对贫困山区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产村相融成片发展。

      三是安排交通建设资金310.7亿元。继续推进交通建设“八大工程”,启动实施农村公路集中攻坚,支持雅康高速、汶马高速、岷江港航电综合开发等交通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创新铁路建设资金投融资方式,加快推进干线铁路建设。

      四是安排水利建设资金52.7亿元。继续支持100余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解决470万农村人口和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深入推进重大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以及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10)改善城乡住房条件:安排资金62.3亿元,增长10.5%。其中:

      一是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6.8亿元。实施30万户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向农民工定向出租1万套公租房。

      二是安排农村住房建设资金16.6亿元。实施15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重点推进1.7万户大小凉山“彝家新寨”、1.3万户“藏区新居”建设,支持“摩梭家园”和“巴山新居”建设。

      (11)加强社会管理:安排资金271.8亿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运行、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增强政法经费保障和法制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

      (12)安排省级预备费14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助救济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此外,根据“4·20”芦山强烈地震和康定地震灾后重建规划以及重建进展,安排“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3亿元、康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5亿元。

      以上收支预算安排,全面贯彻了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作出的决策部署,对事关全省长远发展大局的重大增支需求进行了合理安排。一是收入安排积极稳妥。收入预算安排与宏观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相吻合,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二是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民生支出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2.6%,提高0.1个百分点;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占比为25.9%,提高0.4个百分点;行政成本支出占比为11.5%,降低0.5个百分点。三是支持重点更加突出。优先保障改善民生,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突出办好群众急需急盼的20件民生大事。积极整合促进发展资金,继续支持七大优势产业和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抓好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三大发展战略”实施。

      以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除涉密单位外,省级122个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草案已全部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2015年1月1日至预算草案批准前拟安排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亿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等必须的支出。

      (三)2015年财政改革与财政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全省各级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保持专注发展定力,全面深化财税改革,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政策保障和财力支撑。

      一是扎实推进依法理财。认真落实新《预算法》关于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严格依法理财,规范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增强财政法治理念,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财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依法决策、依法执法。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促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虚增虚列财政收支、挤占挪用和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乱发钱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债务规模控制、债券分配发行、债务预算管理、债务风险防范和考核问责等制度机制,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二是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加强财源建设,大力培育新的增长点,充分发挥财政促进发展的杠杆作用。落实好“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扩大消费需求,改善消费环境。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继续加大对工业转型升级的投入力度,支持传统产业改造、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培育,继续完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财政配套措施。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继续加大“三农”投入,支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做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财政政策机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大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推动五大经济区、天府新区、绵阳科技城和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加强财政金融互动配合,通过财政政策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支持。

      三是努力做好开源节流。按规律办事,科学促进增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切实抓好非税收入解缴,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制度机制,规范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和差旅费管理,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预算安排源头审核控制机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四是切实保障改善民生。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统筹安排民生资金,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突出办好20件民生大事。推进区域扶贫攻坚,健全精准扶贫机制,支持实施“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五大扶贫工程”以及藏区“六项民生计划”和彝区“十项扶贫工程”。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取消西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配套资金的政策。支持芦山地震灾区重建攻坚和康定地震灾区重建工作,确保灾区和谐稳定。完善民生投入各级共同分担机制,创新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民生建设的方式。加强民生资金执行监管,确保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五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全面公开除涉密信息外的所有预决算信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科学编制“十三五”财政规划。积极探索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优化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定向财力转移支付占比,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硬化支出预算约束,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存量资金。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扎实推进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改进财政支持方式,逐步健全以产业引导基金、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间接方式为主的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体系。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深化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

      各位代表,做好2015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省政协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改革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实现四川“两个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 刘化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四川省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15年02月15日 08时42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2015年1月28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四川省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全省各级各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和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始终保持专注发展定力,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全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增长稳中趋缓。全省各级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结构性减税、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因素影响,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3058.5亿元,完成预算的99.9%,增长9.8%。其中:税收收入2311.7亿元,增长9.9%;非税收入746.8亿元,增长9.7%。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770.5亿元,完成预算的97%,同口径增长6.6%。

      支出结构继续优化。面对巨大的增支压力,全省各级继续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6784.3亿元,完成预算的92.8%,增长9.1%。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7.2亿元,完成预算的80.7%,同口径增长7.1%。全省民生支出441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5%,提高0.9个百分点;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309.3亿元,占比为19.3%,提高0.1个百分点;行政成本支出1065亿元,占比为15.7%,降低1个百分点。

      收支预算实现平衡。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7536.7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缴中央支出、偿还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6875.2亿元后,全省结余资金661.5亿元。结余资金按规定清理后,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1.4亿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530.1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4732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市县支出、上缴中央支出、偿还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4499.6亿元后,省级结余资金232.4亿元。结余资金按规定清理后,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7亿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202.7亿元。2014年全省和省级均实现了收支平衡。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短收23.7亿元,主要是宏观经济下行、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调整、结构性减税、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因素造成的。对省级出现的短收,已通过调减预备费、压减结余资金予以消化,实现了预算平衡。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的预备费16亿元主要用于:弥补省级短收149705万元,冬令春荒困难群众生活补助7745万元,云南省鲁甸地震灾区捐款和越西地震灾后重建补助等2550万元。

      省级结转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方面21亿元,教育、科技、文化和体育方面21.2亿元,卫生、计生和社保方面33.5亿元,农林水和粮油储备方面16.5亿元,交通运输和国债还本付息方面7.4亿元,国土、气象和住房保障方面15.7亿元,节能环保、资源勘探和商业服务业方面12.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2371.2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收入2053.1亿元),完成预算的155.5%,增长0.6%;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资金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905.4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2408.8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支出2076.5亿元),完成预算的82.9%,增长2.2%,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城市公共设施、水利工程、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社会福利等。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后,全省结余资金496.6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93.3亿元,完成预算的112.7%,增长0.7%;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资金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06.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28.2亿元,完成预算的50.9%,增长1.5%。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市县支出后,省级结余资金27.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1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加上上年结余资金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0.6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18.9亿元,完成预算的91.6%,主要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全省结余资金1.7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3.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加上上年结余资金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7.1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6.1亿元,完成预算的86.4%,主要用于支持省属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促进高端产业发展、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监狱布局调整等。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省级结余资金1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实现2239.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6%;加上上年结余资金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4933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实现201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以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后,全省结余资金2917.6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实现1329.9亿元,完成预算的99.9%;加上上年结余资金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3063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实现126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市县支出、上缴统筹基金等支出后,省级结余资金1802.9亿元(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结余)。

      (五)全省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2014年,全省各级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财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省投入739亿元,增长8.8%,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发展新动力。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七大优势产业,推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实施“51025”重点园区培育计划。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支持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率先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工程。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支持重点产品开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继续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过剩产能化解,关闭126处小煤矿,淘汰505户企业落后产能。

      二是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投入570亿元,增长10.8%,扎实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第二批“百镇建设行动”和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交通建设“八大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2.2万公里,建成公路路侧护栏1.4万公里。支持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续建147个大中型水利工程,综合治理中小河道超过400公里,加固整治2000余座病险水库,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

      三是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全省投入2863亿元,增长10.7%,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深入推进第二轮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培育提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促进农民增收。深入实施小农水重点县、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新建高标准农田219万亩,着力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加强新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60个省级新农村成片推进示范县建设,在1.6万个村建成2.3万个公益事业项目。给予3万余个行政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补助,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推进500个贫困村整村扶贫,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四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省投入1049亿元,增长8.6%,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468所城乡公办幼儿园,进一步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改善贫困地区学生学习和教师生活条件,实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实现义务教育全免费。全面免除45万名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学费,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推动高中教育发展。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落实中职全面免学费政策,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稳定本科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完善高等教育财政支持机制,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五是继续完善医疗社保体系。全省投入1507亿元,增长9.8%,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投入医疗卫生资金581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投入社会保障资金883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制度,加大对残疾人、三无人员、五保户、孤儿等特殊群体的保障力度。投入就业补助资金43亿元,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就业促进与援助政策,实施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六是改善城乡住房条件。全省投入298亿元,增长33.1%,实施“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着力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开工建设11.2万套保障性住房,启动40.6万户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让保障性安居工程惠及更多城镇困难群众。实施16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推进2.3万户“彝家新寨”住房建设,实施2万户“藏区新居”建设,支持“摩梭家园”和“巴山新居”建设,让更多农村困难群众住上安全结实的新房。

      七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全省投入135亿元,增长9.2%,支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投入文化发展资金124亿元,落实“五馆”免费开放,支持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展送文化下乡(进社区)等公益性文化活动,推进乡镇村综合文化站(室)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投入体育发展资金11亿元,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实施体育场馆免(低)收费开放,成功举办第十二届省运会等体育赛事,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八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省投入618亿元,增长9.3%,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饮用水源保护。全面开展盆地灰霾治理,探索建立大气污染治理激励机制。改善城乡环境,推进92个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支持创建1000个“美丽乡村”。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管护1.8亿余亩国有天然林,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65万亩,发放7000万亩草原禁牧补助和1.42亿亩草畜平衡奖励,深入开展防沙治沙和农业综合开发循环经济项目试点。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治理100余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完成近2万农户避险搬迁,加快灾区生态修复和治理。

      九是保障地震灾后重建。积极筹集“4·20”芦山强烈地震重建资金,及时下达资金预算,合理调度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支持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截至2014年底,中央和省级重建资金已到位496亿元,占总额的88.5%。下达康定地震救灾资金0.6亿元,全力支持灾区州县抢险救灾和应急安置。制定支持康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安排越西地震补助资金1300万元,重点支持抢险救灾和农房重建。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中,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同时,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2014年12月31日快报统计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中央财政办理结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落实省人大预决算审查意见情况

      2014年,省政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密切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7件、政协委员提案52件,反馈满意率达到100%。同时,针对代表、委员普遍关注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财政改革发展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主动作为,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努力开源节流盘活存量。面对宏观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密切跟踪财政经济形势,努力培植财源,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2014年全省“三公”经费减少20%。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集中力量做好各项重点支出的资金保障工作。2015年预算编制中,省级专项预算项目个数在2014年压缩40%的基础上再压缩10%。实施预算执行中期评估,认真清理存量资金,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最大限度激活存量资金潜力。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提高2个百分点,省级提高0.8个百分点;全省结转资金规模减少16.3%,省级减少4.3%。

      二是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出台稳定经济增长的财税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经济稳定增长。全面落实“营改增”等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取消合并5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停收和免收国家设立的22项收费地方收入部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施财政金融互动,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完善以间接方式为主的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体系,提高财政促发展的实效性。加大民生投入,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和19件民生实事,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2014年,全省各级“十项民生工程”和19件民生实事预算执行总额达到1615.8亿元,占计划安排总额的130.2%。

      三是切实加大对下帮扶力度。按照“整体能力提高、财力重心下移”的基本思路,将原省与市县共享的印花税、契税省级部分下划市县,作为市县固定收入;将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由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收入归属调整为省与市县按比例分享,着力扩大市县财力规模,夯实底部发展基础。2014年,省级财政净让利市县收入增量超过16亿元,市县地方税收收入占全省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达到70.4%,提高1.6个百分点。调整完善新增7个民族待遇县财政体制,省级暂不分享其收入,下划收入约7亿元。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实施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改革,2014年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补助占转移支付补助总量的比重为51.7%,提高1.3个百分点。健全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将除三州和成都市所辖县(市)外的78个县(市)全部纳入扩权强县改革范围。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2014年省补助市县3462.8亿元,县级支出占全省支出的比重为69%,提高1个百分点。

      四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按照建立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要求,继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健全完善预算信息公开办法,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工作推进有力有序。在全省各级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省市县三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向社会公开。省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实现按总额和分项数额分别公开,并将增减变化原因和资金使用绩效一并公开。

      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考核问责,将债务风险管控作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市(州)政府目标考核和县域经济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及时实施风险预警提示,将市县债务风险作为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额度分配的重要因素。开展土地储备融资规模核定,向69个土地储备机构核发了《土地储备机构融资规模控制卡》。全面开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为推进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实施债务规模控制、防范债务风险奠定了基础。目前,全省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已按规定上报,待国务院批准锁定后,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需要特别报告的是:2009年至2014年,财政部共代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30亿元,额度居全国第一位。对截至2014年底已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373亿元,全省各级均已按期足额偿还;对2015年即将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121亿元,全省各级已制订了还款计划并落实了还款资金来源。

      与此同时,全省各级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主动作为,全面推进财政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但当前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收支平衡压力增大;预算约束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水平有待提升;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式亟待改进,资金使用绩效需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全省各级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同时,支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改善民生以及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都需要增加投入。为此,2015年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要切实贯彻新《预算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2015年财税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5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5年财税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完善财政收入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全面贯彻国家关于推进税收制度改革的部署,落实“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规范税收收入、非税收入、财政支出等优惠政策。按规定将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

      二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不懈地抓好七大优势产业和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力量推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逐步减少竞争性领域专项投入。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逐步健全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体系,推进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增加投入,促进经济发展。加强重点领域投资,进一步加大对水利、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持续加强民生保障。加大民生投入,努力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确保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的比重稳定在65%左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标政策。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强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促进全民健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棚户区和农村危旧房改造。

      四是健全教育科技投入机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继续把教育、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予以保障,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财政生均拨款制度,引导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推进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教师周转房建设,改善教师生活条件。进一步健全高等教育拨款制度。优化财政科技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公共科技活动,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积极推进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推进实施重大科技专项。

      五是健全财政支农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完善农业资源保护政策,继续加大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渔业资源保护等投入。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推进新村基础设施和新农村成片推进示范县建设,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支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试点。深入实施“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促进农业开放合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

      六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建设美丽四川。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推进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完善财政补助政策。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促进高能耗行业转型发展。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强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和污染物排放监管。落实国家关于深化价格改革、理顺资源能源价格形成机制、调整油价补贴机制的政策措施,促进节能减排。继续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

      七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建设节约型政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全面贯彻落实“约法三章”,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和差旅、会议、活动等公务支出。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强化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着力提升财政支出绩效。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趋势、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确定的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对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1.全省财政预算草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收入预算编制的要求,综合考虑宏观经济下行、结构性减税、简政放权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因素影响,2015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3364.4亿元(含按规定将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76.5亿元),增长7.5%;加上中央对我省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158.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用于民生方面的资金2.8亿元;扣除上缴中央支出16.2亿元后,收入总量为5584.6亿元。在此基础上,加上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32.1亿元后,收入总量达到6316.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6316.7亿元,增长7.2%。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525.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525.4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28.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资金1.7亿元,收入总量为30.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30.5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2361.4亿元,加上上年结余资金2917.6亿元,收入总量为5279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2290亿元,结余资金为2989亿元。

      全省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是根据2014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收支政策完成的代编预算,待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代会批准后,届时再将汇总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2.省级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和现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相应安排为828.3亿元(含按规定将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11.4亿元),增长7.5%;加上中央对我省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158.6亿元、动用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用于民生方面的资金0.5亿元;扣除补助市县支出等1724.6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328.8亿元。在此基础上,加上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32.1亿元后,收入总量达到2060.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060.9亿元,增长7.1%。其中:用于本级830.5亿元;用于市县1230.4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74.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74.5亿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农网还贷、水利工程、体育事业、社会福利等。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3.4亿元,加上上年结余资金1亿元,收入总量为4.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4.4亿元,主要用于解决化工、煤炭等行业的省属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成本、监狱布局调整等。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364.2亿元,加上上年结余资金1802.9亿元,收入总量为3167.1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1426.6亿元,结余资金1740.5亿元(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结余)。省级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2015年支出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2.8亿元。

      3.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1)支持教育发展:安排资金218.6亿元,增长11.3%。其中:

      一是安排学前教育资金12.8亿元。建设400所城乡公办幼儿园,减免57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及民族地区在园幼儿保教费,继续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二是安排义务教育资金78.8亿元。巩固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城乡全覆盖成果,给予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补助,支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建设1万套农村教师周转房,继续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力度。

      三是安排高中教育资金7.1亿元。按年生均200元标准补助全省644所公办普通高中办学经费,提高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四是安排职业教育资金35.3亿元。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政策,将民办中职学校三年级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支持50所中职学校加强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建设。继续实施藏区、彝区“9+3”免费职业教育,惠及约2.4万名藏区、彝区学生。

      五是安排高等教育资金74.5亿元。保持地方本科高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水平,适当提高高职院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水平,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2)促进文体传媒事业发展:安排资金49.1亿元,增长8.3%。其中:

      一是安排基层文化建设资金14.7亿元。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活动室、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继续实施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工程,切实提升基层文化服务水平。

      二是安排“五馆”免费开放资金1.2亿元。巩固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成果,保障场馆基本运行和陈列布展经费需要。

      三是安排文化产业发展资金1.9亿元。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建设文化产业发展平台,支持特色文化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生产及媒体融合发展等重点项目。

      四是安排体育事业发展资金3.6亿元。积极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促进竞技体育发展,振兴“三大球”,备战里约奥运会和第十三届全运会。

      (3)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安排资金393.1亿元,增长8.1%。其中:

      一是安排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48.6亿元。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中央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政策,确保610余万名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1200余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继续提高参保率,及时足额拨付参保缴费人员缴费补贴。

      二是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2.3亿元。提高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补助水平,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向84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三是安排社会养老服务资金9.6亿元。新建改造8万张养老床位,建设2400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200万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四是安排就业创业资金32.1亿元。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扩大就业规模,开展就业援助和促进就业工作,支持就业重点群体就业。落实“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思路,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继续实施小额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和贴息政策,扶持带动6万余人创业就业。

      (4)强化卫生计生保障:安排资金139.5亿元,增长9.3%。其中:

      一是安排医疗保险(救助)补助资金53.2亿元。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年人均380元,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成果。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大重特大疾病保障力度,继续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二是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5.9亿元。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达到年人均40元。以老年人、儿童、慢性疾病患者、孕产妇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十一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是安排医疗机构发展和创新资金15.5亿元。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推动医疗机构创新发展模式,整合优质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力争基本药物实际销售价格比制度实施前下降30%。此外,安排中医药发展资金2.1亿元,支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四是安排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15.6亿元。向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发放奖励扶助金,向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夫妻发放特别扶助金,向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向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育龄夫妻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5)加强生态环保建设:安排资金75.3亿元,增长9.5%。其中:

      一是安排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资金47.9亿元。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工程,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提升生态保护功能,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支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二是安排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资金15.3亿元。支持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项目污染治理,全面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探索建立激励机制,支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支持建制镇地下污水管网改造。

      三是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0亿元。治理100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力争完成2万农户避险搬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安排资金82.6亿元,增长6.2%。其中:

      一是安排创新驱动和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资金30亿元。继续支持七大优势产业和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加大对重大新兴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抓好56个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大对重大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奖励力度,给予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风险补偿,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青年基金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等加强应用基础、前沿技术、社会公益技术和核心关键技术研发。

      二是安排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资金12亿元。支持实施500个重点技改项目,推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淘汰400户以上企业落后产能,有序推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整合化解过剩产能,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低碳等示范项目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安排工业稳增长和园区建设资金6亿元。认真落实工业经济稳增长措施,强化工业生产要素保障,支持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促进产业园区发展,重点推进融资担保、创新研发、中小企业孵化器、生产性物流等产业配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园区产业发展承载能力,提升产业集聚效应。

      四是安排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12.9亿元。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升自主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互动,促进金融资本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7)夯实农业基础:安排资金270.4亿元,增长10.1%。其中:

      一是安排农业生产能力建设资金67.3亿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农机化推进工程,健全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保障粮食安全。

      二是安排现代农业发展资金89.8亿元。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继续推进现代农业、林业和畜牧业重点县发展,实施水产保增工程,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健全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推进现代农业产业集聚发展。

      三是安排扶贫资金34.7亿元。继续实施“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推进“五大扶贫工程”,全面提升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四是安排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资金12.5亿元。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实现全省行政村全覆盖。对村内户外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给予补助,按照村民民主决策方式管理使用资金,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五是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资金13.2亿元。继续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力争实现全省签单保费27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约2100亿元的风险保障。试点巨灾保险制度,切实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8)大力支持商贸服务业:安排资金33.7亿元,增长11.8%。其中:一是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14.7亿元。支持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打造西部商贸中心、金融中心、物流中心和成都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推进电子商务产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不断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二是安排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7.4亿元。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产业转型升级和出口结构优化,鼓励企业扩大出口、自主创新和开拓国际市场。

      三是安排旅游发展资金3亿元。支持旅游品牌宣传、市场拓展、景区规划和基础条件改善,继续推进旅游业快速发展。(9)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450.5亿元,增长12.2%。其中:

      一是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44亿元。实施中央和省确定的重大项目以及社会事业、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基本建设项目,加快推进藏区“十二五”规划项目实施。

      二是安排城乡建设资金43.1亿元。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百镇建设行动”,切实抓好天府新区等城市新区建设。支持新农村建设,加大对贫困山区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产村相融成片发展。

      三是安排交通建设资金310.7亿元。继续推进交通建设“八大工程”,启动实施农村公路集中攻坚,支持雅康高速、汶马高速、岷江港航电综合开发等交通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创新铁路建设资金投融资方式,加快推进干线铁路建设。

      四是安排水利建设资金52.7亿元。继续支持100余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解决470万农村人口和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深入推进重大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以及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10)改善城乡住房条件:安排资金62.3亿元,增长10.5%。其中:

      一是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6.8亿元。实施30万户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向农民工定向出租1万套公租房。

      二是安排农村住房建设资金16.6亿元。实施15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重点推进1.7万户大小凉山“彝家新寨”、1.3万户“藏区新居”建设,支持“摩梭家园”和“巴山新居”建设。

      (11)加强社会管理:安排资金271.8亿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运行、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增强政法经费保障和法制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

      (12)安排省级预备费14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助救济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此外,根据“4·20”芦山强烈地震和康定地震灾后重建规划以及重建进展,安排“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3亿元、康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5亿元。

      以上收支预算安排,全面贯彻了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作出的决策部署,对事关全省长远发展大局的重大增支需求进行了合理安排。一是收入安排积极稳妥。收入预算安排与宏观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相吻合,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二是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民生支出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2.6%,提高0.1个百分点;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占比为25.9%,提高0.4个百分点;行政成本支出占比为11.5%,降低0.5个百分点。三是支持重点更加突出。优先保障改善民生,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突出办好群众急需急盼的20件民生大事。积极整合促进发展资金,继续支持七大优势产业和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抓好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三大发展战略”实施。

      以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除涉密单位外,省级122个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草案已全部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2015年1月1日至预算草案批准前拟安排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亿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等必须的支出。

      (三)2015年财政改革与财政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全省各级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保持专注发展定力,全面深化财税改革,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政策保障和财力支撑。

      一是扎实推进依法理财。认真落实新《预算法》关于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严格依法理财,规范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增强财政法治理念,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财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依法决策、依法执法。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促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虚增虚列财政收支、挤占挪用和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乱发钱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债务规模控制、债券分配发行、债务预算管理、债务风险防范和考核问责等制度机制,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二是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加强财源建设,大力培育新的增长点,充分发挥财政促进发展的杠杆作用。落实好“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扩大消费需求,改善消费环境。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继续加大对工业转型升级的投入力度,支持传统产业改造、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培育,继续完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财政配套措施。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继续加大“三农”投入,支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做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财政政策机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大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推动五大经济区、天府新区、绵阳科技城和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加强财政金融互动配合,通过财政政策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支持。

      三是努力做好开源节流。按规律办事,科学促进增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切实抓好非税收入解缴,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制度机制,规范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和差旅费管理,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预算安排源头审核控制机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四是切实保障改善民生。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统筹安排民生资金,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突出办好20件民生大事。推进区域扶贫攻坚,健全精准扶贫机制,支持实施“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五大扶贫工程”以及藏区“六项民生计划”和彝区“十项扶贫工程”。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取消西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配套资金的政策。支持芦山地震灾区重建攻坚和康定地震灾区重建工作,确保灾区和谐稳定。完善民生投入各级共同分担机制,创新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民生建设的方式。加强民生资金执行监管,确保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五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全面公开除涉密信息外的所有预决算信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科学编制“十三五”财政规划。积极探索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优化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定向财力转移支付占比,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硬化支出预算约束,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存量资金。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扎实推进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改进财政支持方式,逐步健全以产业引导基金、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间接方式为主的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体系。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深化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

      各位代表,做好2015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省政协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改革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实现四川“两个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 刘化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