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 2012年01月19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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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年1月10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黄锦生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四川省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牢把握“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认真落实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积极抢抓战略发展机遇,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在此基础上,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全省财政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763.94亿元。根据快报统计,2011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044.38亿元,为预算的115.9%,增长30.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37.03亿元,为预算的113.6%,增长30.2%;非税收入完成507.35亿元,为预算的123.3%,增长33.1%。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731.21亿元,为计划的110.8%,增长25%;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完成409.68亿元,为计划的120.5%,增长37.1%。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3185.27亿元,增长30.3%。按财政部规定口径计算的全省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8.2%。

      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在年初预算3218.35亿元的基础上,加上中央财政增加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各项补助共1162.36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22.66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3.08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1.53亿元,地震灾区综合财力补助15亿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等补助249.6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40.4亿元),以及各级安排当年部分超收收入、动用上年结转结余及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951.92亿元后,共调增支出预算2114.28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5332.63亿元。根据快报统计,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完成4673.84亿元,为预算的87.7%,增长9.8%(剔除灾后重建因素后同口径增长31.6%)。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45.4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方面收入1477.6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754.3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方面支出1488.8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330.99亿元。

      (二)省级财政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省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482.2亿元。根据快报统计,省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553.02亿元,为预算的114.7%,增长29.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81.65亿元,为预算的110.6%,增长26.4%;非税收入完成71.37亿元,为预算的152.6%,增长56.1%。按财政部规定口径计算的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7.9%。

      省级公共财政支出在年初预算796.14亿元的基础上,加上中央财政增加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各项补助共1162.36亿元,以及安排当年部分超收收入、动用上年结转结余及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省级留用等435.66亿元,减去按规定增加对市(州)及扩权县(市)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各项补助共1244.4亿元,加减相抵后共调增支出预算353.62亿元,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1149.76亿元。根据快报统计,省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824.03亿元,为预算的71.7%,增长31.7%。

      省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10亿元预备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用于洪灾农房重建、过渡安置和渠江流域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7.96亿元。二是用于补充省级价格调节金1.36亿元。三是用于“4·10”炉霍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云南盈江地震紧急捐款、冬令春荒款补助等0.68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5.8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方面收入33.0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7.2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方面支出0.9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44.75亿元。

      (三)贯彻《监督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有关工作情况

      1. 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1)全省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044.38亿元,加上中央各类转移支付、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2762.25亿元,以及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596.06亿元后,全年总收入为5402.69亿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调出资金等4743.9亿元后,年终滚存结余658.79亿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应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654.57亿元,累计净结余4.22亿元,其中当年结余2.1亿元,全省算总账实现收支平衡。

      (2)省级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省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553.02亿元,加上中央各类转移支付、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2762.25亿元,以及上年结余、市县上解收入等376.58亿元后,全年总收入为3691.85亿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补助市县支出、调出资金、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出等3366.12亿元后,年终滚存结余325.73亿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应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325.25亿元,累计净结余0.48亿元,其中当年结余0.18亿元,保持收支平衡。

      2. 法定支出执行情况

      2011年,全省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增幅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544.22亿元,增长35.5%;教育支出完成665.08亿元,增长23%;科学技术支出完成45.15亿元,增长30.1%。

      3. 省级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

      2011年,省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实现超收70.82亿元,具体安排如下:(1)农业、教育、科技三项法定支出共计19.14亿元;(2)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亿元;(3)非税收入按政策安排支出24.62亿元;(4)转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金24.06亿元。

      4. 部门预算改革推进情况

      2011年,省级预算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省政府所属部门、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共87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全部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审查资金量占部门预算资金总量的93.7%。省人代会结束1个月内,省财政厅按时批复了部门预算。加快支出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87个省级部门全年公共财政支出进度达到85%以上。

      5. 省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11年,省财政下达市(州)、县(市、区)财力性补助(包括返还性补助和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共2395.69亿元,剔除灾后重建补助后同口径增长39.4%。

      (1)下达市(州)、县(市、区)财力性补助1347.49亿元,比上年增长49.2%。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09.4亿元,比上年增长47.2%;对县(市、区)补助达到345.1亿元,增长39.1%。

      (2)下达市(州)、县(市、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048.2亿元,剔除灾后重建补助后同口径增长28.3%。

      6. 省人大审查决议的执行情况

      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财政预算、预算执行及预算调整、财政决算报告时,就完善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意见。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查找原因,研究制定措施,切实推进整改。

      以上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2011年12月31日快报统计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中央财政办理结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关于2011年的财政工作

      2011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突出的收支矛盾,各级财政部门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全省重大工作,努力推进“两化”互动、“三化”联动,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绩效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保增长、调结构、控物价、惠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建设加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全力以赴,保障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任务胜利完成

      努力保障重建资金需要。三年多来,面对灾后恢复重建巨大的投资需求,各级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努力筹措重建资金、做好资金平衡工作,全力加快重建资金执行进度,为胜利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截至去年底,2203.4亿元中央重建基金包干资金已提前落实到位,执行进度达到98%;80.3亿元特殊党费和省财政接收的42亿元捐赠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拨付;12亿美元国外优惠紧急贷款累计报账提款5.7亿美元;88.8亿元用于恢复重建的地方债券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各级财政通过厉行节约、调整支出结构、集中增量资金等途径,共计筹措地方重建资金41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筹措到位270亿元。在中央包干资金以外,还争取到中央财政“三川一镇”征地拆迁补偿资金35.4亿元,因灾失地农民安置耕地和宅基地调地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0亿元,有效缓解了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资金压力。与此同时,各级通过加大资金整合、完善政策机制、发挥政府性资金引导放大功能等措施,全省各类政府性恢复重建资金实现了统筹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作,保障了住房、学校、医院、基础设施等重点重建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在恢复重建的过程中,全省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因为财政资金不落实而影响规划重建项目的开工建设。

      努力促进灾区发展振兴。一是落实灾后恢复重建政策。三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地震灾区税收优惠、减免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重建政策,向中央争取到灾后重建进口物资免税等优惠政策,对加快恢复重建项目建设,支持企业恢复和发展生产,促进灾区群众就业等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建立规模40亿元的担保基金,解决了农房重建贷款问题;争取财政部将地震灾区公益性项目国债转贷资金转为拨款累计达18.7亿元,缓解了灾区债务负担。二是大力支持灾区产业发展振兴。省级安排40亿元融资创新资金,建立了“产业发展振兴基金”、“三新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和“发展融资担保基金”,重点支持灾区产业结构调整、承接产业转移和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安排30亿元产业园区建设资金,支持灾区循环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灾区各级还使用44亿元中央重建基金建立产业发展基金,综合运用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和担保等方式,积极支持灾区产业发展。

      努力保障公共设施运维。地震灾区教育、医疗、文化等重建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大、标准高,所需运行维护经费的保障问题成为灾区各级共同面对的巨大压力。为解决这一问题,省财政一方面加大对灾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并争取到将中央财政地震灾区过渡期财力补助政策延续到“十二五”期末。2008-2011年四年间,累计下达过渡期财力补助资金80.5亿元,极大地缓解了灾区减收增支压力,保障了灾区政府正常运转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地震灾区重建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通知》,对确保落实运行维护经费作出了制度安排。从2011年起,分配给灾区的中央财政过渡期财力补助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省财政将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经费支出纳入标准支出予以统一考虑,进一步加大对灾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

      努力强化重建资金监管。在三年恢复重建期间,各级财政切实承担起重建资金监管的职责,为保证重建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良好作出了积极努力。一是加强重建资金监督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模式,整合监督力量,深入开展现场监管、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工作,对项目资金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实时在线监管,确保了灾后重建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二是加强竣工项目财务决算审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加快安排和使用项目结余资金。三是加强重建项目资产管理,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建卡、建账,办理重建项目产权登记手续,确保重建项目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加强对项目资产移交划转的监督管理。

      (二)突出重点,支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政府性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积极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投资保持稳定增长。省财政全年下达中央和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227亿元,争取中央代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5亿元,规模继续保持全国第一。集中省级财力超过80亿元,确保省委年初提出的“五件大事”顺利实施。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大幅增加水利建设投入,省财政下达各类水利建设资金95.8亿元,较上年增长70.1%;建立健全水利投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出台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等财政投入政策。省级安排各类交通建设资金237.8亿元,同口径增长85.6%,大力支持交通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加大西部交通枢纽、能源基础设施、信息网络体系、城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投入,积极支持重大引资项目招商,全面改善发展条件。

      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省级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安排工业发展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34.4亿元,重点支持产业园区发展、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等。认真落实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建立省级环保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省财政下达节能减排、污染治理、淘汰落后产能以及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等专项资金10.7亿元。办理企业退税3.8亿元,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支持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实力,积极参与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申报和验收,加大天府新区建设的规划、基础设施等前期投入。积极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下达中央和省级内贸流通与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4.8亿元,重点支持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现代物流业发展。下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3.9亿元,兑付家电、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29.3亿元,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扩大城乡居民消费。下达成品油价格改革中央财政补贴资金36.1亿元,对相关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

      着力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全省各级公共财政预算“三农”投入1750亿元,同口径增长38.3%。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124.8亿元,实施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农村道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下达奖补资金18.6亿元,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资金27.5亿元,实施农村D级危房改造。省财政筹集资金10亿元,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安排资金6亿元,支持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下达资金11亿元,支持草原生态保护。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省级财政支持金融服务和创新等激励政策,鼓励金融资金增加“三农”投入,促进金融机构对“金融空白乡镇”提供金融服务。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和农业担保体系建设,正式开展森林保险试点。加大扶贫攻坚力度,筹措资金30.2亿元,重点支持了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深入实施藏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地震灾区整村推进和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安排资金12.6亿元支持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支持库区移民搬迁和生产发展。积极创新支农项目投入方式,大力推行以“竞争立项”、“六民六制一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民办公助新机制。

      (三)主动作为,健全民生保障长效机制

      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将新增财力的80%用于民生,不断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力度,全省公共保障体系更加完善。2011年,全省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2974亿元,占总支出的比重达到63.6%。“十项民生工程”支出达到1195.5亿元,为资金计划的142.2%。中央和省委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全面落实到位,藏区“三大民生工程”、彝家新寨建设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支持就业促进工作。进一步拓宽财政政策资金的扶持范围,制定完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等一系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省财政全年拨付就业专项资金19.3亿元,支持待业失业人员、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就业以及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安排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省级风险补偿以及奖补资金1.5亿元,带动银行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亿元,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制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用于教育的政策,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全省教育支出达到665.08亿元,比上年增长23%。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制定实施地震灾区贫困学生“一免一减”、藏区中小学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提标、支持学前发展财政政策、教育助学工程等一系列惠民措施,促进教育公平。省财政主动作为,筹措资金2.2亿元,在秦巴山区5市28县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近19万名中职学生实现免费就学。从2011年起,省级每年安排4.35亿元,启动实施新一轮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促进民族教育全面发展。

      支持文化繁荣发展。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统筹安排政府性资金,加大文化事业投入。省财政下达文化发展资金29.7亿元,比上年增长33.9%。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实施“五大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支持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支持农民健身、社区全民健身和重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积极探索创新“公共服务购买制”,将财政拨款与公共文化服务业绩挂钩,从“养人”向“养事”转变,提高公共服务效益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国家新医改启动实施以来,全省累计投入558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入488亿元),有力地保障了三年医改“五项重点工作”的需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医保”制度得到建立。一是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011年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总人数达到7340万人,城乡居民参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补助总额达到293亿元。在全国率先全面开展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保障试点工作。二是大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省三年累计投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73.5亿元,城乡和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逐步缩小。三是有力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目前全省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全部实行零加价销售,实际销售价格同比平均下降28.9%;全省财政累计投入21.8亿元,保证了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四是积极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此外,从2011年起,省政府每年安排2亿元,启动实施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

      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下达补助资金47.2亿元,增长了2.4倍。新农保试点县由60个扩大到127个,同步启动125个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实现了“两项制度”并轨,2012年将实现制度全省覆盖;同时在全国率先将非试点地区老年城乡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养老保障范围。连续七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2011年人均每月标准提高173元,惠及406.8万名退休职工。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继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拨付低保资金62.3亿元,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下达补助资金13.7亿元;建国后第一次将孤儿纳入保障范围,下达补助资金4.1亿元用于保障孤儿供养以及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困难群众临时性价格补贴,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及2012年元旦春节生活补贴17.2亿元;继续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大幅提高了大学生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支持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少生快富工程。下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救灾资金13亿元。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省财政筹集资金85.5亿元,确保了廉租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需要。

      (四)深化改革,提升公共财政管理绩效

      注重对下帮扶。按照“创新机制、分层保障、统筹协调、强化绩效”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新思路,使资金分配结果更加公平合理,机制导向作用更加鲜明。2011年,共计下达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09.4亿元,比上年增长47.2%,全省县级人均财力跃升到8.8万元左右,财政部2011年核定我省的基本财力保障缺口县全部消除,基层政府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继续加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管理制度机制,2011年共计下达上述补助资金20.6亿元。全省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2011年全省用于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专项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提升到70%,维持机构运转的基本支出占比下降到30%。全省正在实现由“吃饭型”财政向“发展型”财政的历史性转变。

      注重提升绩效。健全政府预算管理体系。省级和部分市州首次编制“四本预算”,全部取消预算外资金,实现了所有政府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深化预算编审程序改革,加大部门预算结构调整力度,2011年省级年初预算调整归并项目313个,涉及金额80.2亿元;完善待批复预算编制,将部门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四川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对预算下达、资金拨付以及支出预算执行考核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推进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改革,制定出台了《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继续实施省级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强化结余结转管理,建立完善转移支付指标提前通知、支出进度通报考核等制度,促进支出预算加快执行。深入推进支出绩效评价。2011年省级支出绩效评价范围扩展为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部门支出,并首次推行省市县三级同步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同时,大力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前移预算管理关口;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2012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注重夯实基础。推进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办法,实施公用经费单项定额试点和公车物耗试点。加快现代国库管理体系建设,各级超过5万个预算单位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公务卡改革扩大到省本级600多个预算单位、21个市州本级和106个县,积极探索省级部门所有收入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加强资金安全检查和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加快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和票据管理。扎实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省级评审项目全年共审减投资25.3亿元。加快“金财工程”大平台建设步伐,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等业务系统的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深入推进扩权强县试点改革,实行了分类管理、动态考核的新机制。全面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乡镇财政组织机构、干部队伍、管理制度建设,加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力度。

      注重防范风险。全面清核锁定全省公益性乡村债务,科学制定化债规划,扎实推进公益性乡村债务化解工作。2011年,全面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继续推进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工作,启动实施省属高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债工作。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监管,全面清理融资平台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积极防范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密切跟踪地方政府债券还款准备,督促做好还款工作。探索政府性债务管理新机制,完善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政府性债务会计核算试点。

      (五)依法理财,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决定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不断改进财政工作,提升管理水平。2011年,省财政厅共办理代表建议62件、委员提案31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满意率均为100%。坚持代表约请和走访制度,加强与代表和委员的沟通交流,虚心听取批评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大力加强财政法治建设,财税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财政管理更加规范。认真开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扩大内需等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以及灾后重建、强农惠农、民生工程等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构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省级财政支出预算表首次公开到“款”级科目;组织38个省级部门首次向社会公开了2011年部门预算信息;扎实做好省级“三公”经费公开准备工作;向社会公开省级专项项目33个,涉及金额412.3亿元,比上年增长81.2%。以总预(决)算公开、部门预算公开、专项资金公开为主体,以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预算信息公开体系初步建立。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财政改革发展中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支出责任划分、投入分担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财政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职能作用有待加强,调控经济的政策手段还需进一步创新;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存在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重道远;财政资金监管点多面广量大,一些地区和部门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政府性债务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财政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2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要求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全省将按照“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安排财政预算,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支出安排继续向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全面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建设。

      (一)全省财政预算草案

      在2011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执行数的基础上,剔除不可比的一次性收入缴库因素后,2012年收入预算基数为2014.38亿元,按14.5%的增幅计算,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为2306.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775.56亿元,增长15.5%;非税收入530.94亿元,增长11.2%。上划中央“两税”计划833.49亿元,增长14%;上划中央所得税计划467.52亿元,增长14.1%。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3607.51亿元,增长14.3%。按财政部规定口径计算的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2.4%。

      在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06.5亿元的基础上,加上中央返还性收入232.4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38.68亿元,扣除专项上解中央支出11.52亿元后,全省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总额为3866.1亿元,比基数增加327.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3866.1亿元,增长9.3%。加上中央预通知2012年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57.63亿元,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额将达到4323.73亿元。

      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自有财力3866.1亿元的主要安排是:一般公共服务414.31亿元,增长3%;公共安全205.82亿元,增长7.8%;教育696.45亿元,增长20.1%;科学技术38.71亿元,增长13%;文化体育与传媒58.53亿元,增长12.6%;社会保障和就业686.12亿元,增长9.5%;医疗卫生351.02亿元,增长9.4%;节能环保69.5亿元,增长9.3%;城乡社区事务164.99亿元,增长4.6%;农林水事务353.46亿元,增长13%;交通运输159.53亿元,增长5.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56亿元,增长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3.1亿元,增长5.3%;金融监管等事务6.57亿元,增长6.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1.3亿元,增长7.1%;住房保障支出98.11亿元,增长10.2%;粮油物资储备事务27.26亿元,增长5.3%;预备费64.85亿元,增长5.2%;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3.31亿元,增长6.8%。以上安排中,农业、教育、科技支出等法定支出增幅均高于全省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63.1亿元。其中: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0.3亿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3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3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6.8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8亿元;育林基金收入1.6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6.4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7.5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7.2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7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4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6.4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69.6亿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3.5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2.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4.4亿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6亿元;车辆通行费22.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063.1亿元。

      全省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2011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收支政策完成的代编预算。待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代会批准后,再将汇总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省级财政预算草案

      在2011年省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执行数的基础上,剔除不可比的一次性收入缴库因素后,2012年收入预算基数为542.36亿元,按14.5%的增幅计算,省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为62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556.39亿元,增长15.5%;非税收入64.61亿元,增长6.4%。按财政部规定口径计算的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2.4%。

      在省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21亿元的基础上,加上中央返还性收入232.4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38.68亿元,市(州)专项上解收入12.89亿元;扣除专项上解中央支出11.5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280.69亿元后,省级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总额为912.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912.8亿元,增长13.6%。加上中央预通知2012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57.63亿元,扣除预通知市(州)、扩权县(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07.37亿元后,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将达到1163.06亿元。2012年省级支出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如下:

      1.办好“九件大事”。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集中财力推进与“两化”互动和民生保障攸关的“九件大事”。

      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专项资金40亿元,其中:30亿元用于提高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生均经费、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提标政策、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等教育新增支出;10亿元用于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建设。按此安排,确保实现全省地方属学校的财政性教育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以上。

      二是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用于支持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创新。

      三是推进城市新区建设。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用于支持城市新区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四是支持文化繁荣发展。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其中:10亿元用于建立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推进基层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10亿元用于省级重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大力推进新村建设。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新村基础设施建设。

      六是扶持自主创业。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用于建立自主创业扶持专项资金,构建以创业激励、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政策体系,为全社会劳动者创业发展提供支持。

      七是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用于推进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实现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八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用于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全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是完善群众健康安全保障体系。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用于全省职工体检和职业病防治基地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检测能力,支持三州中心医院建设等。

      综上,2012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九件大事”的资金达160亿元。

      2.优化支出结构。2012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新增财力全部用于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结构继续优化。在预算支出总额912.8亿元中,民生支出达到551.89亿元,占支出总额的60.5%,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产业支出达到117.6亿元,占12.9%,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达到119.1亿元,占13%,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行政成本性支出124.21亿元,占13.6%,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

      3.保障重点需要。确保农业、教育、科技三项法定支出增幅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全力保障其他各项重点支出需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文化建设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要求,文化方面投入增长57.9%;贯彻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加大综合扶贫投入力度,2012年省级财政安排农村综合扶贫资金173亿元,增长35.1%,其中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1亿元,增长38.4%。

      省级财力安排分科目情况是:

      农林水事务81.18亿元,增加17.7亿元,增长27.9%。主要用于新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新增百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畜牧业、林业、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助,支持“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和大中型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教育支出107.36亿元,增加24.65亿元,增长29.8%。主要用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配套、免费教科书、“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民族地区“9+3”免费职业教育、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三年计划”、贫困家庭及涉农专业和秦巴山区中职学生免学费、中小学“校安工程”、高校化债财政奖补、提高高校生均经费水平等方面。

      科学技术17.99亿元,增加4亿元,增长28.6%。主要用于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品培育、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等重大工程、支持产业及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和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支持省属科研院所事业发展等方面。

      文化体育与传媒34.6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省级文物保护及维修、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体育运动员训练及参赛等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192.48亿元,主要用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就业再就业补助、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自然灾害救灾救济、国有企业破产改制补助、孤儿生活补助等方面。

      医疗卫生76.62亿元,主要用于完善群众健康安全保障体系、“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城市社区卫生能力建设、城乡医疗救助、中医药事业发展等方面。

      节能环保12.13亿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补助、天然林保护工程、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支持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和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8.6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创新、企业技术改造、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6.1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内外贸发展、现代服务业、物流业、旅游业、开放型经济发展等方面。

      住房保障支出30.05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廉租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补助、棚户区改造工程等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77.23亿元,国防3.18亿元,公共安全35.51亿元,城乡社区事务4.51亿元,交通运输59.69亿元,金融监管等事务1.58亿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3.76亿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7.8亿元,预备费12亿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96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安排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1.7亿元。其中: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0.3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3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1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8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6亿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3.5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2.4亿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71.7亿元。

      以上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省级87个部门2012年部门预算已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四、关于2012年的财政工作

      2012年是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促进我省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各级财政部门将牢牢把握“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全面落实“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民生和社会建设投入,大力支持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是促进投资稳定增长。保持合理的政府投资规模,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统筹协调各类政府性资金,优先保障重点在建、续建项目资金需求,加大对水利、交通、民生、社会事业、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等重点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投入。二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延长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落实好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按照中央要求,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涉企收费项目,全面清理规范公路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三是支持扩大消费需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促进农民增收,增强城乡居民消费预期和能力。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四是落实稳定物价各项政策。加大农业生产发展支持力度,增加主要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推进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强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和投放。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落实好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政策。

      (二)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大力支持“1525”成长型产业园区发展,全面落实推进“两化”互动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二是支持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对科技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特别是高新技术研究以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三是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推动成渝经济区、天府新区建设,大力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实力。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支持发展和改善民生的保障能力。继续落实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政策。四是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加大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投入,完善以奖代补机制,支持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促进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完善节能减排政府采购政策。推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三)加大扶持“三农”力度。继续增加对农业发展的投入,健全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提高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全面落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现代畜牧业、现代农业(林业)产业基地等重大项目实施。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土地整治,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探索新农村综合体,启动实施渠江流域新村建设。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完善基层农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逐步提高奖励水平,实施耕地保护奖励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扶贫标准,大力推进藏区、大小凉山彝区、川东北革命老区等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继续搞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继续完善农业、林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健全财政引导金融支持“三农”的长效机制。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四)切实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切实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扩大中职免费范围,实施好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加强职教中心和职教实训基地建设。做好省属高校化债工作。二是推动文化事业建设。着力构建文化建设财政保障机制,确保各级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优化文化支出结构,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等重点领域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推进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在文化领域继续扩大“公共服务购买制”试点范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壮大文化建设整体实力。开展竞技体育政府支持方式改革试点。三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标政策,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认真执行基本药物采购货款集中支付办法,落实好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综合改革、核定收支、绩效考核、多头补偿”政策。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民族卫生十年行动计划。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金、医改专项资金、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四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扩面,2012年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继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适时调整我省的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健全城乡救助体系,做好优抚安置和救灾救济工作,完善贫困群众临时生活救济制度。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健全多元化投入和管理机制。做好优抚安置和救灾救济工作。五是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投入。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保障灾区重建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

      (五)深化完善财税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清理归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基层财政保障水平。深化扩权强县试点改革,规范省市县工作运行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健全消费税制度、全面改革资源税制度、推进房地产税和环境资源税费改革等各项财税政策。

      (六)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以预算编审、执行考核、绩效分配、中期评估、结余管理、绩效评价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提前启动待批复预算编制,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推动项目滚动预算编制。加强支出执行管理,促进支出预算均衡执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积极推进以因素测算、竞争立项、据实(据效)分配为主的绩效分配改革,确保专项资金分配科学规范。实行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动态调整优化预算安排,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严格结余资金清核注销管理,建立结余资金清核结果与预算编制相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预算编制质量提升。推进支出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扩大评价试点范围,2012年原则上各级财政部门都要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

      (七)强化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全面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发挥好县乡财政就地就近监管职责,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2012年底前将改革覆盖到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建立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加大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力度,建立健全财政专户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式,推进财政、银行、执收单位数据共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试编工作。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监督,加大民生资金、政府性债务等专项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公开省级财政总预算、总决算,逐步细化公开内容。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有序扩大公开范围。省级从2012年起公开“三公”经费上年决算和当年预算,市(州)、县(市、区)从2012年起参照省级做法,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指导。加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行业管理,推进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的技术支撑作用。

      (八)确保财政安全稳健运行。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大力培植新型财源,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认真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研究制定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建立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开展编制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试点工作,逐步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继续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稳步推进公益性乡村债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高校债务化解工作,全面完成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工作。

      各位代表,做好201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大会决议,为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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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 2012年01月19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2012年1月10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黄锦生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四川省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牢把握“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认真落实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积极抢抓战略发展机遇,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在此基础上,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全省财政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763.94亿元。根据快报统计,2011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044.38亿元,为预算的115.9%,增长30.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37.03亿元,为预算的113.6%,增长30.2%;非税收入完成507.35亿元,为预算的123.3%,增长33.1%。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731.21亿元,为计划的110.8%,增长25%;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完成409.68亿元,为计划的120.5%,增长37.1%。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3185.27亿元,增长30.3%。按财政部规定口径计算的全省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8.2%。

      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在年初预算3218.35亿元的基础上,加上中央财政增加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各项补助共1162.36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22.66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3.08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1.53亿元,地震灾区综合财力补助15亿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等补助249.6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40.4亿元),以及各级安排当年部分超收收入、动用上年结转结余及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951.92亿元后,共调增支出预算2114.28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5332.63亿元。根据快报统计,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完成4673.84亿元,为预算的87.7%,增长9.8%(剔除灾后重建因素后同口径增长31.6%)。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45.4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方面收入1477.6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754.3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方面支出1488.8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330.99亿元。

      (二)省级财政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省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482.2亿元。根据快报统计,省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553.02亿元,为预算的114.7%,增长29.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81.65亿元,为预算的110.6%,增长26.4%;非税收入完成71.37亿元,为预算的152.6%,增长56.1%。按财政部规定口径计算的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7.9%。

      省级公共财政支出在年初预算796.14亿元的基础上,加上中央财政增加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各项补助共1162.36亿元,以及安排当年部分超收收入、动用上年结转结余及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省级留用等435.66亿元,减去按规定增加对市(州)及扩权县(市)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各项补助共1244.4亿元,加减相抵后共调增支出预算353.62亿元,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1149.76亿元。根据快报统计,省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824.03亿元,为预算的71.7%,增长31.7%。

      省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10亿元预备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用于洪灾农房重建、过渡安置和渠江流域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7.96亿元。二是用于补充省级价格调节金1.36亿元。三是用于“4·10”炉霍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云南盈江地震紧急捐款、冬令春荒款补助等0.68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5.8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方面收入33.0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7.2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方面支出0.9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44.75亿元。

      (三)贯彻《监督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有关工作情况

      1. 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1)全省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044.38亿元,加上中央各类转移支付、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2762.25亿元,以及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596.06亿元后,全年总收入为5402.69亿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调出资金等4743.9亿元后,年终滚存结余658.79亿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应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654.57亿元,累计净结余4.22亿元,其中当年结余2.1亿元,全省算总账实现收支平衡。

      (2)省级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省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553.02亿元,加上中央各类转移支付、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2762.25亿元,以及上年结余、市县上解收入等376.58亿元后,全年总收入为3691.85亿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补助市县支出、调出资金、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出等3366.12亿元后,年终滚存结余325.73亿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应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325.25亿元,累计净结余0.48亿元,其中当年结余0.18亿元,保持收支平衡。

      2. 法定支出执行情况

      2011年,全省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增幅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544.22亿元,增长35.5%;教育支出完成665.08亿元,增长23%;科学技术支出完成45.15亿元,增长30.1%。

      3. 省级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

      2011年,省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实现超收70.82亿元,具体安排如下:(1)农业、教育、科技三项法定支出共计19.14亿元;(2)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亿元;(3)非税收入按政策安排支出24.62亿元;(4)转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金24.06亿元。

      4. 部门预算改革推进情况

      2011年,省级预算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省政府所属部门、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共87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全部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审查资金量占部门预算资金总量的93.7%。省人代会结束1个月内,省财政厅按时批复了部门预算。加快支出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87个省级部门全年公共财政支出进度达到85%以上。

      5. 省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11年,省财政下达市(州)、县(市、区)财力性补助(包括返还性补助和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共2395.69亿元,剔除灾后重建补助后同口径增长39.4%。

      (1)下达市(州)、县(市、区)财力性补助1347.49亿元,比上年增长49.2%。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09.4亿元,比上年增长47.2%;对县(市、区)补助达到345.1亿元,增长39.1%。

      (2)下达市(州)、县(市、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048.2亿元,剔除灾后重建补助后同口径增长28.3%。

      6. 省人大审查决议的执行情况

      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财政预算、预算执行及预算调整、财政决算报告时,就完善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意见。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查找原因,研究制定措施,切实推进整改。

      以上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2011年12月31日快报统计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中央财政办理结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关于2011年的财政工作

      2011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突出的收支矛盾,各级财政部门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全省重大工作,努力推进“两化”互动、“三化”联动,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绩效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保增长、调结构、控物价、惠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建设加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全力以赴,保障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任务胜利完成

      努力保障重建资金需要。三年多来,面对灾后恢复重建巨大的投资需求,各级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努力筹措重建资金、做好资金平衡工作,全力加快重建资金执行进度,为胜利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截至去年底,2203.4亿元中央重建基金包干资金已提前落实到位,执行进度达到98%;80.3亿元特殊党费和省财政接收的42亿元捐赠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拨付;12亿美元国外优惠紧急贷款累计报账提款5.7亿美元;88.8亿元用于恢复重建的地方债券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各级财政通过厉行节约、调整支出结构、集中增量资金等途径,共计筹措地方重建资金41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筹措到位270亿元。在中央包干资金以外,还争取到中央财政“三川一镇”征地拆迁补偿资金35.4亿元,因灾失地农民安置耕地和宅基地调地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0亿元,有效缓解了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资金压力。与此同时,各级通过加大资金整合、完善政策机制、发挥政府性资金引导放大功能等措施,全省各类政府性恢复重建资金实现了统筹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作,保障了住房、学校、医院、基础设施等重点重建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在恢复重建的过程中,全省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因为财政资金不落实而影响规划重建项目的开工建设。

      努力促进灾区发展振兴。一是落实灾后恢复重建政策。三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地震灾区税收优惠、减免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重建政策,向中央争取到灾后重建进口物资免税等优惠政策,对加快恢复重建项目建设,支持企业恢复和发展生产,促进灾区群众就业等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建立规模40亿元的担保基金,解决了农房重建贷款问题;争取财政部将地震灾区公益性项目国债转贷资金转为拨款累计达18.7亿元,缓解了灾区债务负担。二是大力支持灾区产业发展振兴。省级安排40亿元融资创新资金,建立了“产业发展振兴基金”、“三新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和“发展融资担保基金”,重点支持灾区产业结构调整、承接产业转移和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安排30亿元产业园区建设资金,支持灾区循环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灾区各级还使用44亿元中央重建基金建立产业发展基金,综合运用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和担保等方式,积极支持灾区产业发展。

      努力保障公共设施运维。地震灾区教育、医疗、文化等重建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大、标准高,所需运行维护经费的保障问题成为灾区各级共同面对的巨大压力。为解决这一问题,省财政一方面加大对灾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并争取到将中央财政地震灾区过渡期财力补助政策延续到“十二五”期末。2008-2011年四年间,累计下达过渡期财力补助资金80.5亿元,极大地缓解了灾区减收增支压力,保障了灾区政府正常运转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地震灾区重建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通知》,对确保落实运行维护经费作出了制度安排。从2011年起,分配给灾区的中央财政过渡期财力补助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省财政将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经费支出纳入标准支出予以统一考虑,进一步加大对灾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

      努力强化重建资金监管。在三年恢复重建期间,各级财政切实承担起重建资金监管的职责,为保证重建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良好作出了积极努力。一是加强重建资金监督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模式,整合监督力量,深入开展现场监管、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工作,对项目资金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实时在线监管,确保了灾后重建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二是加强竣工项目财务决算审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加快安排和使用项目结余资金。三是加强重建项目资产管理,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建卡、建账,办理重建项目产权登记手续,确保重建项目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加强对项目资产移交划转的监督管理。

      (二)突出重点,支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政府性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积极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投资保持稳定增长。省财政全年下达中央和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227亿元,争取中央代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5亿元,规模继续保持全国第一。集中省级财力超过80亿元,确保省委年初提出的“五件大事”顺利实施。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大幅增加水利建设投入,省财政下达各类水利建设资金95.8亿元,较上年增长70.1%;建立健全水利投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出台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等财政投入政策。省级安排各类交通建设资金237.8亿元,同口径增长85.6%,大力支持交通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加大西部交通枢纽、能源基础设施、信息网络体系、城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投入,积极支持重大引资项目招商,全面改善发展条件。

      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省级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安排工业发展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34.4亿元,重点支持产业园区发展、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等。认真落实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建立省级环保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省财政下达节能减排、污染治理、淘汰落后产能以及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等专项资金10.7亿元。办理企业退税3.8亿元,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支持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实力,积极参与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申报和验收,加大天府新区建设的规划、基础设施等前期投入。积极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下达中央和省级内贸流通与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4.8亿元,重点支持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现代物流业发展。下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3.9亿元,兑付家电、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29.3亿元,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扩大城乡居民消费。下达成品油价格改革中央财政补贴资金36.1亿元,对相关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

      着力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全省各级公共财政预算“三农”投入1750亿元,同口径增长38.3%。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124.8亿元,实施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农村道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下达奖补资金18.6亿元,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资金27.5亿元,实施农村D级危房改造。省财政筹集资金10亿元,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安排资金6亿元,支持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下达资金11亿元,支持草原生态保护。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省级财政支持金融服务和创新等激励政策,鼓励金融资金增加“三农”投入,促进金融机构对“金融空白乡镇”提供金融服务。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和农业担保体系建设,正式开展森林保险试点。加大扶贫攻坚力度,筹措资金30.2亿元,重点支持了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深入实施藏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地震灾区整村推进和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安排资金12.6亿元支持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支持库区移民搬迁和生产发展。积极创新支农项目投入方式,大力推行以“竞争立项”、“六民六制一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民办公助新机制。

      (三)主动作为,健全民生保障长效机制

      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将新增财力的80%用于民生,不断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力度,全省公共保障体系更加完善。2011年,全省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2974亿元,占总支出的比重达到63.6%。“十项民生工程”支出达到1195.5亿元,为资金计划的142.2%。中央和省委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全面落实到位,藏区“三大民生工程”、彝家新寨建设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支持就业促进工作。进一步拓宽财政政策资金的扶持范围,制定完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等一系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省财政全年拨付就业专项资金19.3亿元,支持待业失业人员、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就业以及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安排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省级风险补偿以及奖补资金1.5亿元,带动银行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亿元,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制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用于教育的政策,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全省教育支出达到665.08亿元,比上年增长23%。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制定实施地震灾区贫困学生“一免一减”、藏区中小学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提标、支持学前发展财政政策、教育助学工程等一系列惠民措施,促进教育公平。省财政主动作为,筹措资金2.2亿元,在秦巴山区5市28县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近19万名中职学生实现免费就学。从2011年起,省级每年安排4.35亿元,启动实施新一轮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促进民族教育全面发展。

      支持文化繁荣发展。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统筹安排政府性资金,加大文化事业投入。省财政下达文化发展资金29.7亿元,比上年增长33.9%。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实施“五大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支持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支持农民健身、社区全民健身和重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积极探索创新“公共服务购买制”,将财政拨款与公共文化服务业绩挂钩,从“养人”向“养事”转变,提高公共服务效益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国家新医改启动实施以来,全省累计投入558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入488亿元),有力地保障了三年医改“五项重点工作”的需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医保”制度得到建立。一是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011年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总人数达到7340万人,城乡居民参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补助总额达到293亿元。在全国率先全面开展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保障试点工作。二是大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省三年累计投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73.5亿元,城乡和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逐步缩小。三是有力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目前全省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全部实行零加价销售,实际销售价格同比平均下降28.9%;全省财政累计投入21.8亿元,保证了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四是积极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此外,从2011年起,省政府每年安排2亿元,启动实施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

      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下达补助资金47.2亿元,增长了2.4倍。新农保试点县由60个扩大到127个,同步启动125个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实现了“两项制度”并轨,2012年将实现制度全省覆盖;同时在全国率先将非试点地区老年城乡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养老保障范围。连续七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2011年人均每月标准提高173元,惠及406.8万名退休职工。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继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拨付低保资金62.3亿元,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下达补助资金13.7亿元;建国后第一次将孤儿纳入保障范围,下达补助资金4.1亿元用于保障孤儿供养以及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困难群众临时性价格补贴,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及2012年元旦春节生活补贴17.2亿元;继续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大幅提高了大学生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支持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少生快富工程。下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救灾资金13亿元。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省财政筹集资金85.5亿元,确保了廉租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需要。

      (四)深化改革,提升公共财政管理绩效

      注重对下帮扶。按照“创新机制、分层保障、统筹协调、强化绩效”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新思路,使资金分配结果更加公平合理,机制导向作用更加鲜明。2011年,共计下达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09.4亿元,比上年增长47.2%,全省县级人均财力跃升到8.8万元左右,财政部2011年核定我省的基本财力保障缺口县全部消除,基层政府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继续加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管理制度机制,2011年共计下达上述补助资金20.6亿元。全省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2011年全省用于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专项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提升到70%,维持机构运转的基本支出占比下降到30%。全省正在实现由“吃饭型”财政向“发展型”财政的历史性转变。

      注重提升绩效。健全政府预算管理体系。省级和部分市州首次编制“四本预算”,全部取消预算外资金,实现了所有政府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深化预算编审程序改革,加大部门预算结构调整力度,2011年省级年初预算调整归并项目313个,涉及金额80.2亿元;完善待批复预算编制,将部门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四川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对预算下达、资金拨付以及支出预算执行考核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推进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改革,制定出台了《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继续实施省级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强化结余结转管理,建立完善转移支付指标提前通知、支出进度通报考核等制度,促进支出预算加快执行。深入推进支出绩效评价。2011年省级支出绩效评价范围扩展为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部门支出,并首次推行省市县三级同步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同时,大力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前移预算管理关口;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2012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注重夯实基础。推进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办法,实施公用经费单项定额试点和公车物耗试点。加快现代国库管理体系建设,各级超过5万个预算单位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公务卡改革扩大到省本级600多个预算单位、21个市州本级和106个县,积极探索省级部门所有收入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加强资金安全检查和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加快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和票据管理。扎实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省级评审项目全年共审减投资25.3亿元。加快“金财工程”大平台建设步伐,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等业务系统的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深入推进扩权强县试点改革,实行了分类管理、动态考核的新机制。全面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乡镇财政组织机构、干部队伍、管理制度建设,加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力度。

      注重防范风险。全面清核锁定全省公益性乡村债务,科学制定化债规划,扎实推进公益性乡村债务化解工作。2011年,全面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继续推进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工作,启动实施省属高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债工作。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监管,全面清理融资平台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积极防范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密切跟踪地方政府债券还款准备,督促做好还款工作。探索政府性债务管理新机制,完善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政府性债务会计核算试点。

      (五)依法理财,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决定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不断改进财政工作,提升管理水平。2011年,省财政厅共办理代表建议62件、委员提案31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满意率均为100%。坚持代表约请和走访制度,加强与代表和委员的沟通交流,虚心听取批评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大力加强财政法治建设,财税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财政管理更加规范。认真开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扩大内需等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以及灾后重建、强农惠农、民生工程等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构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省级财政支出预算表首次公开到“款”级科目;组织38个省级部门首次向社会公开了2011年部门预算信息;扎实做好省级“三公”经费公开准备工作;向社会公开省级专项项目33个,涉及金额412.3亿元,比上年增长81.2%。以总预(决)算公开、部门预算公开、专项资金公开为主体,以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预算信息公开体系初步建立。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财政改革发展中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支出责任划分、投入分担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财政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职能作用有待加强,调控经济的政策手段还需进一步创新;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存在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重道远;财政资金监管点多面广量大,一些地区和部门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政府性债务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财政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2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要求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全省将按照“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安排财政预算,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支出安排继续向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全面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建设。

      (一)全省财政预算草案

      在2011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执行数的基础上,剔除不可比的一次性收入缴库因素后,2012年收入预算基数为2014.38亿元,按14.5%的增幅计算,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为2306.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775.56亿元,增长15.5%;非税收入530.94亿元,增长11.2%。上划中央“两税”计划833.49亿元,增长14%;上划中央所得税计划467.52亿元,增长14.1%。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3607.51亿元,增长14.3%。按财政部规定口径计算的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2.4%。

      在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06.5亿元的基础上,加上中央返还性收入232.4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38.68亿元,扣除专项上解中央支出11.52亿元后,全省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总额为3866.1亿元,比基数增加327.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3866.1亿元,增长9.3%。加上中央预通知2012年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57.63亿元,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额将达到4323.73亿元。

      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自有财力3866.1亿元的主要安排是:一般公共服务414.31亿元,增长3%;公共安全205.82亿元,增长7.8%;教育696.45亿元,增长20.1%;科学技术38.71亿元,增长13%;文化体育与传媒58.53亿元,增长12.6%;社会保障和就业686.12亿元,增长9.5%;医疗卫生351.02亿元,增长9.4%;节能环保69.5亿元,增长9.3%;城乡社区事务164.99亿元,增长4.6%;农林水事务353.46亿元,增长13%;交通运输159.53亿元,增长5.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56亿元,增长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3.1亿元,增长5.3%;金融监管等事务6.57亿元,增长6.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1.3亿元,增长7.1%;住房保障支出98.11亿元,增长10.2%;粮油物资储备事务27.26亿元,增长5.3%;预备费64.85亿元,增长5.2%;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3.31亿元,增长6.8%。以上安排中,农业、教育、科技支出等法定支出增幅均高于全省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63.1亿元。其中: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0.3亿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3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3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6.8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8亿元;育林基金收入1.6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6.4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7.5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7.2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7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4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6.4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69.6亿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3.5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2.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4.4亿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6亿元;车辆通行费22.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063.1亿元。

      全省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2011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收支政策完成的代编预算。待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代会批准后,再将汇总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省级财政预算草案

      在2011年省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执行数的基础上,剔除不可比的一次性收入缴库因素后,2012年收入预算基数为542.36亿元,按14.5%的增幅计算,省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为62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556.39亿元,增长15.5%;非税收入64.61亿元,增长6.4%。按财政部规定口径计算的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2.4%。

      在省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21亿元的基础上,加上中央返还性收入232.4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38.68亿元,市(州)专项上解收入12.89亿元;扣除专项上解中央支出11.5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280.69亿元后,省级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总额为912.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912.8亿元,增长13.6%。加上中央预通知2012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57.63亿元,扣除预通知市(州)、扩权县(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07.37亿元后,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将达到1163.06亿元。2012年省级支出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如下:

      1.办好“九件大事”。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集中财力推进与“两化”互动和民生保障攸关的“九件大事”。

      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专项资金40亿元,其中:30亿元用于提高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生均经费、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提标政策、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等教育新增支出;10亿元用于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建设。按此安排,确保实现全省地方属学校的财政性教育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以上。

      二是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用于支持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创新。

      三是推进城市新区建设。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用于支持城市新区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四是支持文化繁荣发展。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其中:10亿元用于建立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推进基层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10亿元用于省级重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大力推进新村建设。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新村基础设施建设。

      六是扶持自主创业。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用于建立自主创业扶持专项资金,构建以创业激励、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政策体系,为全社会劳动者创业发展提供支持。

      七是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用于推进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实现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八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用于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全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是完善群众健康安全保障体系。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用于全省职工体检和职业病防治基地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检测能力,支持三州中心医院建设等。

      综上,2012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九件大事”的资金达160亿元。

      2.优化支出结构。2012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新增财力全部用于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结构继续优化。在预算支出总额912.8亿元中,民生支出达到551.89亿元,占支出总额的60.5%,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产业支出达到117.6亿元,占12.9%,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达到119.1亿元,占13%,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行政成本性支出124.21亿元,占13.6%,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

      3.保障重点需要。确保农业、教育、科技三项法定支出增幅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全力保障其他各项重点支出需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文化建设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要求,文化方面投入增长57.9%;贯彻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加大综合扶贫投入力度,2012年省级财政安排农村综合扶贫资金173亿元,增长35.1%,其中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1亿元,增长38.4%。

      省级财力安排分科目情况是:

      农林水事务81.18亿元,增加17.7亿元,增长27.9%。主要用于新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新增百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畜牧业、林业、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助,支持“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和大中型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教育支出107.36亿元,增加24.65亿元,增长29.8%。主要用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配套、免费教科书、“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民族地区“9+3”免费职业教育、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三年计划”、贫困家庭及涉农专业和秦巴山区中职学生免学费、中小学“校安工程”、高校化债财政奖补、提高高校生均经费水平等方面。

      科学技术17.99亿元,增加4亿元,增长28.6%。主要用于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品培育、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等重大工程、支持产业及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和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支持省属科研院所事业发展等方面。

      文化体育与传媒34.6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省级文物保护及维修、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体育运动员训练及参赛等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192.48亿元,主要用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就业再就业补助、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自然灾害救灾救济、国有企业破产改制补助、孤儿生活补助等方面。

      医疗卫生76.62亿元,主要用于完善群众健康安全保障体系、“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城市社区卫生能力建设、城乡医疗救助、中医药事业发展等方面。

      节能环保12.13亿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补助、天然林保护工程、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支持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和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8.6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创新、企业技术改造、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6.1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内外贸发展、现代服务业、物流业、旅游业、开放型经济发展等方面。

      住房保障支出30.05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廉租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补助、棚户区改造工程等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77.23亿元,国防3.18亿元,公共安全35.51亿元,城乡社区事务4.51亿元,交通运输59.69亿元,金融监管等事务1.58亿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3.76亿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7.8亿元,预备费12亿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96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安排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1.7亿元。其中: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0.3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3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1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8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6亿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3.5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2.4亿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71.7亿元。

      以上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省级87个部门2012年部门预算已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四、关于2012年的财政工作

      2012年是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促进我省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各级财政部门将牢牢把握“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全面落实“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民生和社会建设投入,大力支持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是促进投资稳定增长。保持合理的政府投资规模,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统筹协调各类政府性资金,优先保障重点在建、续建项目资金需求,加大对水利、交通、民生、社会事业、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等重点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投入。二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延长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落实好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按照中央要求,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涉企收费项目,全面清理规范公路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三是支持扩大消费需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促进农民增收,增强城乡居民消费预期和能力。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四是落实稳定物价各项政策。加大农业生产发展支持力度,增加主要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推进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强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和投放。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落实好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政策。

      (二)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大力支持“1525”成长型产业园区发展,全面落实推进“两化”互动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二是支持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对科技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特别是高新技术研究以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三是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推动成渝经济区、天府新区建设,大力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实力。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支持发展和改善民生的保障能力。继续落实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政策。四是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加大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投入,完善以奖代补机制,支持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促进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完善节能减排政府采购政策。推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三)加大扶持“三农”力度。继续增加对农业发展的投入,健全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提高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全面落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现代畜牧业、现代农业(林业)产业基地等重大项目实施。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土地整治,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探索新农村综合体,启动实施渠江流域新村建设。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完善基层农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逐步提高奖励水平,实施耕地保护奖励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扶贫标准,大力推进藏区、大小凉山彝区、川东北革命老区等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继续搞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继续完善农业、林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健全财政引导金融支持“三农”的长效机制。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四)切实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切实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扩大中职免费范围,实施好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加强职教中心和职教实训基地建设。做好省属高校化债工作。二是推动文化事业建设。着力构建文化建设财政保障机制,确保各级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优化文化支出结构,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等重点领域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推进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在文化领域继续扩大“公共服务购买制”试点范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壮大文化建设整体实力。开展竞技体育政府支持方式改革试点。三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标政策,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认真执行基本药物采购货款集中支付办法,落实好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综合改革、核定收支、绩效考核、多头补偿”政策。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民族卫生十年行动计划。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金、医改专项资金、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四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扩面,2012年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继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适时调整我省的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健全城乡救助体系,做好优抚安置和救灾救济工作,完善贫困群众临时生活救济制度。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健全多元化投入和管理机制。做好优抚安置和救灾救济工作。五是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投入。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保障灾区重建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

      (五)深化完善财税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清理归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基层财政保障水平。深化扩权强县试点改革,规范省市县工作运行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健全消费税制度、全面改革资源税制度、推进房地产税和环境资源税费改革等各项财税政策。

      (六)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以预算编审、执行考核、绩效分配、中期评估、结余管理、绩效评价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提前启动待批复预算编制,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推动项目滚动预算编制。加强支出执行管理,促进支出预算均衡执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积极推进以因素测算、竞争立项、据实(据效)分配为主的绩效分配改革,确保专项资金分配科学规范。实行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动态调整优化预算安排,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严格结余资金清核注销管理,建立结余资金清核结果与预算编制相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预算编制质量提升。推进支出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扩大评价试点范围,2012年原则上各级财政部门都要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

      (七)强化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全面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发挥好县乡财政就地就近监管职责,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2012年底前将改革覆盖到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建立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加大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力度,建立健全财政专户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式,推进财政、银行、执收单位数据共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试编工作。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监督,加大民生资金、政府性债务等专项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公开省级财政总预算、总决算,逐步细化公开内容。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有序扩大公开范围。省级从2012年起公开“三公”经费上年决算和当年预算,市(州)、县(市、区)从2012年起参照省级做法,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指导。加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行业管理,推进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的技术支撑作用。

      (八)确保财政安全稳健运行。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大力培植新型财源,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认真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研究制定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建立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开展编制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试点工作,逐步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继续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稳步推进公益性乡村债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高校债务化解工作,全面完成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工作。

      各位代表,做好201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大会决议,为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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