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帮扶重点出口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0年03月24日 11时24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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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帮扶重点出口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支持我省外贸重点企业2010年多出口、快出口,促进对外贸易持续稳定增长,省政府确定对30户出口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现将《2010年帮扶重点出口企业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0年帮扶重点出口企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一批出口企业,推动全省对外贸易持续稳定较快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结合企业出口情况和发展潜力,在积极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2010年帮扶重点出口企业30家,力争全年实现出口78亿美元。

      二、加大支持力度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以支持重点企业扩大出口做强做大为目标,以出口上台阶、结构优化、信用保险、市场开拓、走出去为重点,支持企业充分用好国家和省外贸鼓励政策,抢抓世界经济复苏机遇加快发展,在有关政策和项目上给予优先安排。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企业的贷款优先审批。推动政策性银行向总行申请开办买方出口信贷业务,鼓励商业银行拓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和仓单质押融资等贸易融资业务,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对重点出口企业进行融资担保。为重点企业制订个性化承保方案,提供优惠政策,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定期举行重点出口企业、金融机构对接会,搭建银贸对接平台、畅通银贸对接渠道。

      (三)加大市场拓展支持力度。深入研究重点企业出口商品和市场,编制重点及潜力出口市场指南,指导重点出口企业有针对性地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带动本行业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带动行业出口发展。引导企业到境外设点,建立营销机构。重点出口企业参加广交会等国内重要展会,在摊位上给予支持。

      (四)加大涉外服务力度。加强部门协同,对重点出口企业实行特殊支持措施,全力为重点出口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继续优化监管模式,推行四川货物“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实行“多点申报、多点验放”。坚持24小时预约报检报关,实施进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做到出口环节快检验、快报关、快运输、快核销、快退税,政策环节快清算、快兑现,遇到问题快协调、快解决。

      一是建立重点企业绿色通道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设置重点企业专门申报窗口,对重点出口企业申报办理的有关事项随到随办、特事特办、限时办结。

      二是搞好外经贸服务。在重点出口企业有关外经贸资质、投融资和涉外营销机构建设等方面采取直通车方式全力支持、优先办理。指导重点企业积极创造条件,获得外经权。

      三是优化退税服务。在退税指标上优先满足重点出口企业。简化重点出口企业退税申报资料、单证备案、审核审批程序。逐步扩大企业退税网上申报的覆盖面。凡是能纳入计算机审核项目的,原则上不再进行人工审核。对单证齐全、真实且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退税审核、审批手续。积极研究探索企业出口退税分类管理,最大限度地给予重点出口企业较高的退税管理等级。

      四是加强报检服务。对重点出口企业实施“定点帮扶”。用好用足检验检疫收费减免政策,对新增列入法定检验的商品过渡期延期至2010年6月30日,在过渡期内实施登记管理,免收检验检疫费。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降低检验检疫费30%。对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的出口商品按70%收取检验检疫费。对法定检验目录内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以及免验农产品全免检验检疫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检验检疫费。指导重点出口企业应用原产地电子签证最大限度减免进口国关税。推行“产地检验、口岸出单”的出口通关模式,对重点出口企业实行“省内大直通”模式。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行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尽量减少对重点出口企业的抽检比例。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出口企业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实施出口绿色通道和出口国家免验。设立单独的“重点企业报检窗口”,便利重点企业报检。

      五是加强报关服务。优先对重点出口企业开展分类通关改革,对诚信守法企业的低风险出口货物实行计算机系统电子审核、快速放行、事后交单。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重点企业,及时批准为海关监管A类企业,享受通关优惠便利。简化审核手续,加快出口边关电子数据操作进程,在本关区货物实际出口后2个工作日内办完结关手续,及时签发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加强与口岸海关的联系,积极协调解决重点企业在口岸出口通关、办理各项手续时遇到的困难,帮助企业产品规范通关、及时获得退税。

      六是加强核销服务。积极满足重点企业出口核销单需要,推广出口收汇网上核报系统,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出口企业逐步推行网上核销申报。进一步完善贸易信贷管理,简化审批程序,优化额度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简化企业重复递交的申请材料,进一步优化业务核准程序,方便企业业务办理。

      七是加强运输服务。对出口物资实行“五优先”原则,优化组织,认真梳理货物的品类和去向,及时调配运力,精心编制运输方案,优先满足重点出口企业的外贸运输需求,保证发往国内主要港口、国际口岸站的外贸物资运输。

      三、狠抓工作落实

      (一)分级负责。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分级负责、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明确联系领导和联系人,实行包干负责制,确保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分类指导。及时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出口进度、问题困难及服务需求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帮扶方案,采取“一企一策”、“一类一策”、“点对点”个性化措施,帮助企业克服经营中的困难。要送政策上门,指导和帮助企业用好用活外贸促进政策,促进各类企业多出口、快出口。

      (三)及时通报情况。建立重点企业情况通报和问题协调制度,定期通报重点企业出口运行情况,协调解决重点企业出口中遇到的问题。各市(州)商务局要结合实际加强部门联系,完善工作机制,抓好重点企业,并将本地当月工作情况于次月5日前报商务厅。

      附件:2010年重点出口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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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重点出口企业名单 

    责任编辑: 熊紫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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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03月24日 11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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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帮扶重点出口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支持我省外贸重点企业2010年多出口、快出口,促进对外贸易持续稳定增长,省政府确定对30户出口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现将《2010年帮扶重点出口企业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0年帮扶重点出口企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一批出口企业,推动全省对外贸易持续稳定较快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结合企业出口情况和发展潜力,在积极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2010年帮扶重点出口企业30家,力争全年实现出口78亿美元。

      二、加大支持力度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以支持重点企业扩大出口做强做大为目标,以出口上台阶、结构优化、信用保险、市场开拓、走出去为重点,支持企业充分用好国家和省外贸鼓励政策,抢抓世界经济复苏机遇加快发展,在有关政策和项目上给予优先安排。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企业的贷款优先审批。推动政策性银行向总行申请开办买方出口信贷业务,鼓励商业银行拓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和仓单质押融资等贸易融资业务,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对重点出口企业进行融资担保。为重点企业制订个性化承保方案,提供优惠政策,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定期举行重点出口企业、金融机构对接会,搭建银贸对接平台、畅通银贸对接渠道。

      (三)加大市场拓展支持力度。深入研究重点企业出口商品和市场,编制重点及潜力出口市场指南,指导重点出口企业有针对性地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带动本行业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带动行业出口发展。引导企业到境外设点,建立营销机构。重点出口企业参加广交会等国内重要展会,在摊位上给予支持。

      (四)加大涉外服务力度。加强部门协同,对重点出口企业实行特殊支持措施,全力为重点出口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继续优化监管模式,推行四川货物“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实行“多点申报、多点验放”。坚持24小时预约报检报关,实施进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做到出口环节快检验、快报关、快运输、快核销、快退税,政策环节快清算、快兑现,遇到问题快协调、快解决。

      一是建立重点企业绿色通道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设置重点企业专门申报窗口,对重点出口企业申报办理的有关事项随到随办、特事特办、限时办结。

      二是搞好外经贸服务。在重点出口企业有关外经贸资质、投融资和涉外营销机构建设等方面采取直通车方式全力支持、优先办理。指导重点企业积极创造条件,获得外经权。

      三是优化退税服务。在退税指标上优先满足重点出口企业。简化重点出口企业退税申报资料、单证备案、审核审批程序。逐步扩大企业退税网上申报的覆盖面。凡是能纳入计算机审核项目的,原则上不再进行人工审核。对单证齐全、真实且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退税审核、审批手续。积极研究探索企业出口退税分类管理,最大限度地给予重点出口企业较高的退税管理等级。

      四是加强报检服务。对重点出口企业实施“定点帮扶”。用好用足检验检疫收费减免政策,对新增列入法定检验的商品过渡期延期至2010年6月30日,在过渡期内实施登记管理,免收检验检疫费。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降低检验检疫费30%。对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的出口商品按70%收取检验检疫费。对法定检验目录内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以及免验农产品全免检验检疫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检验检疫费。指导重点出口企业应用原产地电子签证最大限度减免进口国关税。推行“产地检验、口岸出单”的出口通关模式,对重点出口企业实行“省内大直通”模式。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行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尽量减少对重点出口企业的抽检比例。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出口企业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实施出口绿色通道和出口国家免验。设立单独的“重点企业报检窗口”,便利重点企业报检。

      五是加强报关服务。优先对重点出口企业开展分类通关改革,对诚信守法企业的低风险出口货物实行计算机系统电子审核、快速放行、事后交单。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重点企业,及时批准为海关监管A类企业,享受通关优惠便利。简化审核手续,加快出口边关电子数据操作进程,在本关区货物实际出口后2个工作日内办完结关手续,及时签发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加强与口岸海关的联系,积极协调解决重点企业在口岸出口通关、办理各项手续时遇到的困难,帮助企业产品规范通关、及时获得退税。

      六是加强核销服务。积极满足重点企业出口核销单需要,推广出口收汇网上核报系统,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出口企业逐步推行网上核销申报。进一步完善贸易信贷管理,简化审批程序,优化额度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简化企业重复递交的申请材料,进一步优化业务核准程序,方便企业业务办理。

      七是加强运输服务。对出口物资实行“五优先”原则,优化组织,认真梳理货物的品类和去向,及时调配运力,精心编制运输方案,优先满足重点出口企业的外贸运输需求,保证发往国内主要港口、国际口岸站的外贸物资运输。

      三、狠抓工作落实

      (一)分级负责。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分级负责、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明确联系领导和联系人,实行包干负责制,确保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分类指导。及时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出口进度、问题困难及服务需求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帮扶方案,采取“一企一策”、“一类一策”、“点对点”个性化措施,帮助企业克服经营中的困难。要送政策上门,指导和帮助企业用好用活外贸促进政策,促进各类企业多出口、快出口。

      (三)及时通报情况。建立重点企业情况通报和问题协调制度,定期通报重点企业出口运行情况,协调解决重点企业出口中遇到的问题。各市(州)商务局要结合实际加强部门联系,完善工作机制,抓好重点企业,并将本地当月工作情况于次月5日前报商务厅。

      附件:2010年重点出口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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