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07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方案

  • 2007年08月27日 11时06分
  • 来源: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
  • 【字体:
  •   川府发电[2007]53号

      为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完成今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的工业节能目标任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实施方案。 

      一、今年节能目标

      2006年我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为282吨标准煤/万元,比2005年下降398%,降幅居全国第21位。据测算,今年上半年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约下降38%。全年要完成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即从2006年的282吨标准煤/万元下降至265吨标准煤/万元)的目标任务,共需节能436万吨标准煤,其中,上半年已实现节能1618万吨标准煤,下半年还需节能2742万吨标准煤。

      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依据、对象和任务

      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 4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0号令)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能过剩行业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川府发〔2004〕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07〕31号)要求,“十一五”期间我省将依法关闭一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分期分批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能力,对淘汰的生产设备进行废毁处理。结合我省企业采用并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淘汰类范围工艺装备和产品情况,经测算,预计今年全省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可实现节能207万吨标准煤,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目标任务的贡献率约475%(附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今年上半年我省对电力和煤炭行业的部分落后生产能力实施了关停和淘汰,关闭企业207户,实现节能59万吨标准煤,对全年工业节能目标贡献率为135%。下半年将重点对348户企业的落后生产能力进行淘汰(具体名单由省经委下达),主要集中在电力、钢铁、水泥、煤炭、化工、焦化、铁合金等7个高耗能行业,通过淘汰落后产能预计可实现节能148万吨标准煤,对全年目标的贡献率可达339%。其中,电力行业计划关停5万千瓦及以下凝汽式燃煤小机组,淘汰落后发电能力55万千瓦;钢铁行业计划淘汰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2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100万吨;水泥行业计划淘汰窑径22米及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200万吨;煤炭行业计划关闭或整合关闭达不到产业政策规定规模和安全标准的、单井井型低于3万吨/年规模的矿井(极薄煤层等有特殊性因素的除外),淘汰落后煤炭生产能力472万吨;化工行业计划关停1000吨以下黄磷生产线、5000kVA以下半密闭式落后电石炉,淘汰JO系列电机、S7系列配电变压器;焦化行业计划淘汰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2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和土焦、改良焦,淘汰落后焦炭生产能力60万吨;铁合金行业计划淘汰5000kVA以下的普通合金矿热炉、3200kVA及以下的特种合金矿热炉、3000kVA以下的精炼炉(硅钙合金、电炉金属锰、硅铝合金、硅钙钡铝、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淘汰落后铁合金生产能力10万吨。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产生的节能效益最大,通过落实水火电量置换措施,有利于促进清洁、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利于职工队伍稳定,是下半年淘汰落后产能的主要抓手和突破口。同时为确保完成今年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的目标任务,既要切实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狠抓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进一步加大工业节能资金的投入,形成新的生产力,推动企业和全省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激励机制。统筹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根据节能减排、土地、信贷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有关政策,加强产业政策引导、信贷政策支持、财税政策调节,依法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二)强化企业主体,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企业是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降耗的责任主体,要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各级、各部门要以市场为导向,深化资源市场化改革,加强市场环境建设,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利用市场和资源约束增强机制,引导和推动企业主动调整结构、淘汰落后产能。

      (三)坚持区别对待,促进扶优汰劣。一是按照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实施分类指导。二是坚持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相结合、扶优与汰劣相结合、兼并重组与关停相结合、现有企业改造与搬迁相结合,逐步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

      (四)坚持顾全大局,稳妥有序推进。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总体部署上来,抓住有利时机积极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二要科学把握力度和节奏,将淘汰落后产能与保持稳定相结合,深入细致地做好关、停、并、转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为企业谋发展,为职工谋出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要把解决当前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问题与经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加快推进改革,规范行业市场准入,消除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性因素,建立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的长效机制,促进优势企业做强做大,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本质要求,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全局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稳妥有序解决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人员安置和资产保全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落实责任,强化目标管理。建立完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省政府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下达各市(州)人民政府,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政府领导业绩的重要内容。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快制订本行政区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方案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和企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加强指导,严格督促检查。按照“省市联动、部门协作”的原则,省经委要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保、统计、质监、国资监管、电力、安全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为确保今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任务的完成,省政府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重点市(州)和重点企业淘汰落后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向全社会发布各地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进展情况。

      (四)积极引导,支持产业转移。省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落后生产能力淘汰企业的产业转移。鼓励优势大型钢铁企业与区域内其他钢铁企业进行联合重组,突破现有焦化企业的生产经营格局,与钢铁企业兼并联合,向生产与使用一体化、经营规模化、资源利用综合化方向发展;支持大型煤炭企业收购、兼并、重组和改造一批小煤矿,实现资源整合,提高回采率和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对239户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动2007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提高重点企业对完成全年工业节能目标的贡献率。引导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对其实施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要加大财政、税收政策引导扶持力度。

      (五)突出重点,搞好水火电量置换。充分发挥水电资源优势,促进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进一步加大水火电量置换力度,扩大水火电量置换规模。今年要确保完成关停小火电机组25亿千瓦时的水火置换电量额度,以保证我省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顺利完成,切实解决好机组关停后职工的生活问题,确保社会稳定,促进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完成。

      (六)落实政策,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激励约束机制。对完成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任务较好的地区和企业,要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给予扶持和奖励。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属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取消其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和享受的税收减免资格,涉嫌违法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 熊紫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四川省2007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方案

  • 2007年08月27日 11时06分
  • 来源: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
  •   川府发电[2007]53号

      为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完成今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的工业节能目标任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实施方案。 

      一、今年节能目标

      2006年我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为282吨标准煤/万元,比2005年下降398%,降幅居全国第21位。据测算,今年上半年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约下降38%。全年要完成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即从2006年的282吨标准煤/万元下降至265吨标准煤/万元)的目标任务,共需节能436万吨标准煤,其中,上半年已实现节能1618万吨标准煤,下半年还需节能2742万吨标准煤。

      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依据、对象和任务

      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 4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0号令)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能过剩行业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川府发〔2004〕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07〕31号)要求,“十一五”期间我省将依法关闭一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分期分批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能力,对淘汰的生产设备进行废毁处理。结合我省企业采用并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淘汰类范围工艺装备和产品情况,经测算,预计今年全省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可实现节能207万吨标准煤,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目标任务的贡献率约475%(附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今年上半年我省对电力和煤炭行业的部分落后生产能力实施了关停和淘汰,关闭企业207户,实现节能59万吨标准煤,对全年工业节能目标贡献率为135%。下半年将重点对348户企业的落后生产能力进行淘汰(具体名单由省经委下达),主要集中在电力、钢铁、水泥、煤炭、化工、焦化、铁合金等7个高耗能行业,通过淘汰落后产能预计可实现节能148万吨标准煤,对全年目标的贡献率可达339%。其中,电力行业计划关停5万千瓦及以下凝汽式燃煤小机组,淘汰落后发电能力55万千瓦;钢铁行业计划淘汰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2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100万吨;水泥行业计划淘汰窑径22米及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200万吨;煤炭行业计划关闭或整合关闭达不到产业政策规定规模和安全标准的、单井井型低于3万吨/年规模的矿井(极薄煤层等有特殊性因素的除外),淘汰落后煤炭生产能力472万吨;化工行业计划关停1000吨以下黄磷生产线、5000kVA以下半密闭式落后电石炉,淘汰JO系列电机、S7系列配电变压器;焦化行业计划淘汰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2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和土焦、改良焦,淘汰落后焦炭生产能力60万吨;铁合金行业计划淘汰5000kVA以下的普通合金矿热炉、3200kVA及以下的特种合金矿热炉、3000kVA以下的精炼炉(硅钙合金、电炉金属锰、硅铝合金、硅钙钡铝、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淘汰落后铁合金生产能力10万吨。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产生的节能效益最大,通过落实水火电量置换措施,有利于促进清洁、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利于职工队伍稳定,是下半年淘汰落后产能的主要抓手和突破口。同时为确保完成今年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的目标任务,既要切实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狠抓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进一步加大工业节能资金的投入,形成新的生产力,推动企业和全省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激励机制。统筹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根据节能减排、土地、信贷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有关政策,加强产业政策引导、信贷政策支持、财税政策调节,依法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二)强化企业主体,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企业是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降耗的责任主体,要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各级、各部门要以市场为导向,深化资源市场化改革,加强市场环境建设,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利用市场和资源约束增强机制,引导和推动企业主动调整结构、淘汰落后产能。

      (三)坚持区别对待,促进扶优汰劣。一是按照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实施分类指导。二是坚持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相结合、扶优与汰劣相结合、兼并重组与关停相结合、现有企业改造与搬迁相结合,逐步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

      (四)坚持顾全大局,稳妥有序推进。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总体部署上来,抓住有利时机积极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二要科学把握力度和节奏,将淘汰落后产能与保持稳定相结合,深入细致地做好关、停、并、转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为企业谋发展,为职工谋出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要把解决当前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问题与经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加快推进改革,规范行业市场准入,消除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性因素,建立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的长效机制,促进优势企业做强做大,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本质要求,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全局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稳妥有序解决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人员安置和资产保全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落实责任,强化目标管理。建立完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省政府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下达各市(州)人民政府,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政府领导业绩的重要内容。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快制订本行政区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方案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和企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加强指导,严格督促检查。按照“省市联动、部门协作”的原则,省经委要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保、统计、质监、国资监管、电力、安全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为确保今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任务的完成,省政府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重点市(州)和重点企业淘汰落后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向全社会发布各地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进展情况。

      (四)积极引导,支持产业转移。省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落后生产能力淘汰企业的产业转移。鼓励优势大型钢铁企业与区域内其他钢铁企业进行联合重组,突破现有焦化企业的生产经营格局,与钢铁企业兼并联合,向生产与使用一体化、经营规模化、资源利用综合化方向发展;支持大型煤炭企业收购、兼并、重组和改造一批小煤矿,实现资源整合,提高回采率和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对239户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动2007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提高重点企业对完成全年工业节能目标的贡献率。引导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对其实施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要加大财政、税收政策引导扶持力度。

      (五)突出重点,搞好水火电量置换。充分发挥水电资源优势,促进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进一步加大水火电量置换力度,扩大水火电量置换规模。今年要确保完成关停小火电机组25亿千瓦时的水火置换电量额度,以保证我省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顺利完成,切实解决好机组关停后职工的生活问题,确保社会稳定,促进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完成。

      (六)落实政策,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激励约束机制。对完成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任务较好的地区和企业,要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给予扶持和奖励。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属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取消其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和享受的税收减免资格,涉嫌违法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 熊紫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