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的批复
川府函[2013]47号
教育厅:
你厅《关于提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的请示》(川教〔201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发〔2000〕41号)相关规定,省政府同意建立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由四川文轩卓泰投资有限公司主办,教育厅主管,办学投入由四川文轩卓泰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四川文轩职业学院为专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以实施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十二五”期间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5000人以内,专业设置按有关规定报批。
你厅要按照院校设置的程序和要求,抓紧报送教育部备案。同时要加强对该学院的领导和管理,指导学校强化对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的认识,切实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为行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此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2月6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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