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二批拟入库中央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公示
2015年中央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已经专家评审,现将通过专家审查的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9月28日。对公示的项目如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向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核电工业处或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人: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核电工业处 侯爱忠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监察室 陈丹萍
联系电话:028-80589065 80589036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9月21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