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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涉水企业“超排” 什邡加大监管力度

  • 2015年06月09日 16时07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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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家涉水企业,5家排放超标。”6月8日,什邡市环保部门对境内石亭江沿线5家超排涉水企业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什邡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钟华介绍说,近期他们对石亭江沿线10家涉水企业开展了一项专项执法检查,监测结果显示,什邡市岐山化工有限公司、四川蓝剑磷化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蓝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什邡市金叶化工厂、什邡市锐城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生产水排放未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石亭江沿线涉水企业环境监管是一项“老大难”问题,主要集中在总磷、氨氮超排。据悉,之前什邡采取的是“每月一查”的方式,对流域涉水企业进行废水排放取样监测和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检查等。但相关企业偷排、漏排及私设暗管等违法排污行为仍时有发生。

  如何加强监管,杜绝企业“带病”生产?钟华表示,在线监测、高清视频监控、污染物治理设施独立电表和报警装置等技术监管力度将成为未来的主要发力点。“从去年起,目前全市已有1/3的重点污染源企业完成了安装。”依靠技术监管,对废气、废水可进行24小时定量监测并实时传输数据。 (记者 朱雪黎)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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