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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11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2014年11月20日 11时56分
  • 来源: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1月20日-2014年12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28-80589093、80589091、80589089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YS111井、YS112井钻采工程

宜宾市珙县石碑乡、罗渡乡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页岩气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

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

YS111井位于珙县罗渡乡楠木村3组、6组;YS112井位于珙县石碑乡光明村2组。

钻井期主要建设内容为YS111井和YS112井两口井的钻井作业,2个井场占地分别为10866m210314m2,各井场均新建的沉砂池、清水池、泥浆池和放喷池,进场道路,以及相关的活动房屋、油罐、泥浆储备罐等。井场四周设有边沟,用于排泄井场雨水,并在井场主要设备基础周边设环状污水沟。井场生活营区修建有隔油池、垃圾桶和旱厕。

开采期建设内容是新建YS111井和YS112井开采工艺装置一套,包括水套炉,分离器,除砂器出站阀组、放空区等

项目总投资29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4.1万元,占总投资7.88%

钻井期:

1、废水

钻井废水进入沉砂池;压裂返排液进入钻井用清水池中;废水都是用密闭罐车运至昭104回注站回注处理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户农灌。井口装置区及各水池、油罐区等地面均进行防渗处理,油罐区周围设置围堰,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2、废气

测试放喷和事故放喷废气引入放喷池燃烧后排放,可有效减少废气污染物的产生量。

3、噪声

通过合理布置场地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可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对受钻井施工影响的住户实行临时撤离;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附近居民环境噪声均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水基泥浆和水基岩屑暂存于沉砂池,然后在沉砂池中固化;废油集中收集后由四川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全部回收利用。

5、生态环境

采取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后,可使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大大降低至可接受程度。

6、相关部门意见:项目规划经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确认同意文号:珙住建函[2014]177

 

开采期:

1、废水

开采期气田水集中收集至站内污水池中后用密闭罐车拉运至昭104回注站回注处理;

2、废气

事故及检修时放空天然气井放空管燃烧后排放,排放量较小,属临时排放;

3、噪声

通过合理布设,采用低噪声设备可达到噪声场界达标排放;

4、 固体废物

    开采前期除砂器分离出来的少量砂砾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生活来及处理系统处置。

2.          

YSZ1YSZ2两口回注井钻探工程

宜宾市珙县上罗镇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页岩气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

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

两口井钻井项目位于宜宾市珙县上罗镇代家村1、2组、3组和上罗镇石柱村1组、2组。

钻井期主要建设内容为钻探YSZ1井和YSZ22口回注井的钻探工作,其中YSZ1井位于浙江油田分公司YS108H6井站内,YSZ2井位于浙江油田分公司YS108H1井站内,故本项目两个钻井工程均不新增占地。钻井所需沉砂池、清水池、泥浆池,进场道路,以及相关的活动房屋、油罐、泥浆储备罐等都是依托原有。原有井场四周设有边沟,用于排泄井场雨水,并在井场主要设备基础周边设环状污水沟。井场生活营区修建有隔油池、垃圾桶和旱厕。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3万元,占总投资5.09%

1、废水

钻井废水进入沉砂池,用密闭罐车运至昭104回注站回注处理;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户农灌。井口装置区及各水池、油罐区等地面均进行防渗处理,油罐区周围设置围堰,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2、废气

本项目钻井动力为网电,项目为两口回注井的钻探工程,不涉及油气测试,故本项目钻井期无废气排放;

3、噪声

通过合理布置场地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可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钻井动力是利用网电,钻井噪声较柴油机要小,YSZ1井钻井过程对不会造成周边农户噪声超标,对YSZ2井受钻井施工影响的住户实行临时撤离;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附近居民环境噪声均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水基泥浆和水基岩屑暂存于沉砂池,然后在沉砂池中固化;废油集中收集后由四川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和砂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全部回收利用。

5、生态环境

项目钻井井场及公辅工程全部依托原有,对生态环境无影响;

6、相关部门意见:项目规划经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确认同意,文号:珙住建函[2014]177

3.          

天全地凯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天全县干河铝土矿矿山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雅安市

天全县

天全地凯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天全县干河铝土矿位于天全县鱼泉乡,矿区面积1.0876km2,开采深度19901480m。采矿权范围内资源储量(332333190.2t,矿石平均品位Al2O3 54.61%SiO2 19.96%A/S 2.74Fe2O3 3.78%。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露天采场(包括3个采区)以及配套的工业场地、矿山道路(包括矿区内联络道路9030m,矿区外联络道路1539m)、临时堆土石场等公辅、办公和环保设施。项目开采方式为盘区矿块式露天开采方式,设计开采规模为开采铝土矿原矿10t/a,矿山服务年限约21年,开采的矿石全部以原矿外售。

 

1、车辆冲洗和场地清洗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临时堆土石场淋溶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采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用作林地灌溉。

2、矿区爆破、开采过程采取湿式作业、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和减小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运输及矿石、废石堆存过程中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报告书要求在采场、工业场地、临时堆土石场边界外分别设置50 m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和减小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此范围内无居民分布。

3、矿山开采采取边开采边回填的方式,采矿废石属于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临时堆土石场临时堆存,后期回填采场已开采区;机修产生的废油、废油棉纱属危险废物,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沉淀池沉淀渣回填采场已开采区;生活垃圾送当地垃圾填埋处理场处置。

4、噪声主要为凿岩机、挖掘机、水泵等设备噪声及爆破、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优化爆破方式,对运输车辆采取控制运输时间、限速、禁鸣等措施,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和不扰民。

5、污水处理设施、油库、危险废物暂存间采用防渗混凝土 HDPE膜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进行防渗,工业场地采取防渗混凝土(渗透系数≤10-7cm/s)防渗,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

6、项目建设及开采过程中结合四川省水利厅川水函[2014]1404号文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工程防护和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7、项目不设炸药库,爆破材料由当地民爆公司供应,通过对临时堆土石场设置截洪沟和拦渣坝,在柴油储罐周围设置围堰等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和减小环境风险。

发放公众参与调查100份,收回100份,未收到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四川省水利厅出具了水保批复。

 

 

4.          

江油市涪江雄峰水电站扩建工程

江油市

江油市雄峰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

江油市涪江雄峰水电站位于江油市彰明镇长庚村境内的涪江干流斑竹园河段上,始建于1992年,于2006年扩建投产后电站总装机容量为8.5MW,采用引水式开发,取水口利用过水坝(坝长162m)进行雍水,设计引水流量99.0m3/s,年利用小时数5603h,年发电量4763kWh

本次扩建工程保持原有引水式开发不变,利用原有取水口和引水渠,对现有进水闸局部改造,改建原泄洪冲砂闸为新增进水闸,在原泄洪冲砂闸旁新建2孔泄洪冲砂闸(闸长10m),新建输水渠道约607.155m(其中204.86m底宽12m402.295底宽9m),扩建原输水渠道约969.385m(底宽由15m扩至23m),按新增装机扩建厂房、尾水渠及配套建筑物等。工程实施后设计引用流量由原来的99.0m3/s调整为223.8m3/s,额定水头仍保持8.70m不变,电站装机容量扩大至18MW,年利用小时数4101h,多年平均发电量7381.02kWh

工程施工期主要设有1个混凝土成品骨料堆场、3个砼拌合站、1个钢筋加工厂、1个木材加工厂、1个金属结构拼装厂、1个机械修配厂等,建设进厂公路500m、施工便道600m。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约21.654m3,弃渣约11.164m3,均用于江油市城市建设,不设永久渣场。

工程总占地面积8.53hm2,其中枢纽工程永久占地5.30hm2,施工临时占地3.23hm2,主要占地类型为厂区空地及河滩地。

工程总投资5868.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9.2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9.02%

通过强化施工期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对施工迹地采取工程防护及植被恢复、生态补偿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工程建设对区域内野生动、植物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施工期工程砂石料加工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混凝土拌和废水经自然沉淀处理后回用;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清运至江油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采取湿法施工作业、无雨日洒水降尘、优化爆破方式、封闭运输等措施控制和减缓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工程弃渣均作为江油市城市建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清运至江油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爆破时间,敏感路段限速、禁鸣及优化施工布置等措施,减缓施工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工程实施后将形成约3.26km的减水河段,采取在简易过水坝处修建生态流量放水口下泄不低于14.3m3/s(约占闸址处多年平均流量的10 %)的生态流量,以满足下游河段用水需求。

通过采取下泄生态流量、增殖放流、加强水生生物监测和渔政管理,在鱼类产卵期繁殖期时加大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30.6m3/s,每年4~6月,每月不小于10天)的生态流量,修建缓坡过渡建筑物等措施,减小项目建设对鱼类资源的影响。

公众参与调查:采取了网上公示及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文件: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江工信函 [2012]1号文);江油市水务局关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江水行审〔201219号文)。

 

5.          

阳光坚端铝业有限公司新材料建设项目

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区

四川阳光坚端铝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433938m2高标准生产车间,用于安装熔铸、挤压、静电喷涂、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等生产线,购置的节能熔炼炉、同水平热顶铸造机、锯切机、挤压机等配套生产设备;新建办公楼、研发中心等辅助工程32804m2;新建倒班楼、浴室、食堂及员工活动中心等服务工程44924m2。本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四川阳光坚端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新型断桥隔热建筑型材和工业型材的生产能力。

工程总投资2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53%

熔铸车间熔炼废气经吸烟罩收集 多管旋风除尘器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涂车间静电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小旋风分离器一级回收系统 转翼式滤芯过滤器二级回收系统”收集系统回收,尾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涂车间氟碳漆喷涂过程水帘喷漆室内进行,氟碳漆喷涂废气经水帘及旋涡室去除漆雾、水粒后,由风管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罩光漆喷涂后固化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引入烘房燃烧机内燃烧处理后于15m排气筒排放。喷涂车间粉末喷涂后固化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亦引入烘房燃烧机内燃烧处理后于15m排气筒排放。氧化车间阳极氧化过程产生的硫酸雾,通过在酸洗池中添加酸雾抑制剂,并在槽体边缘设置吸气装置后,将酸雾抽至碱液吸收装置内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厂区各燃气节点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地坪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酸性废气喷淋洗涤塔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进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工件表面预处理清洗废水经隔油、中和预处理后进入厂区自建的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厂区生产废水经分类分质与处理后经厂内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思蒙河,最终纳入岷江。

项目噪声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利用合理布局,降噪、隔声等措施,保证厂界达标。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眉山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外卖废品收购站,熔炼炉渣、废耐火材料、除尘灰外卖水泥厂,废弃塑粉(小颗粒)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水处理站污泥主要为氧化铝渣,外卖冰晶石生产厂家;废乳化液、漆渣、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棉纱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收集及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喷粉工序收集到的塑粉(大颗粒)、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可全部回用于生产中;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离子交换树脂等由生产厂家回收后再利用。

实施地下水分区防渗,以对生产装置、原料罐区、废水站及事故池、相关管道等作为重点,采取防渗、防漏等措施确保满足相应的防渗标准和环保要求。

公众参与调查:采取了媒体公示、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文件: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准予备案的文件(川投资备[51140014011301]0004号文)。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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