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62号)
2018年5月19日,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花山煤矿发生一起其他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该矿矿长余波和党委书记陈林对事故发生负重要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撤销余波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10403197003130015);
撤销陈林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10403197112262113)。
现予以公告。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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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