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圆满完成全省煤矿安全交叉执法监察

  • 来源: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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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交叉执法监察的通知》(川安监函〔2016〕151号)要求,近日,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组织5个煤监分局和涉煤处室共计30人,分成5个煤矿安全交叉执法监察小组(以下简称监察小组)对全省13个产煤市(州)21个产煤县(市、区)开展了交叉执法检查。

  此次交叉监察共计抽查煤矿40处,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732条(其中隐患635条,问题97条),责令停止采掘作业20矿次,责令停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或工艺5矿次,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3矿次,实施经济处罚29矿次,共计处罚款59.5万元。

  各监察小组针对监管工作和煤矿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共性问题与产煤市、县人民政府及监管部门书面或当面交换了意见。检查结束后,向各产煤市(州)下发了隐患督办函,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通过查处一批安全隐患和问题、停止使用一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或工艺、停产整改一批不符合安全基本条件的矿井,极大地震慑了煤矿非法违法行为,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责任编辑: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