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6年1-10月煤矿瓦斯抽采及利用统计分析
1、1-10月,全省煤矿抽采瓦斯28231.78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4%;瓦斯利用量15751.25万立方米,利用率为55.79%,同比增长0.01%,其中发电12491.08万立方米,民用3260.17万立方米。
2、国有重点煤矿抽采瓦斯18823.04万立方米,同比下降2.53%;瓦斯利用量12790.37万立方米,利用率为67.95%,同比增长14.34%,其中发电9780.29万立方米,民用3010.07万立方米。
3、地方国有煤矿抽采瓦斯175.01万立方米,同比下降55.81%。
4、乡镇煤矿抽采瓦斯9217.86万立方米,同比下降29.7%;瓦斯利用量2959.28万立方米,利用率为32.1%,同比下降35.14%,其中发电2709.18万立方米,民用250.1万立方米。
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特点及问题
1、全省煤矿瓦斯抽采量同比下降,煤矿瓦斯利用量同比增长。1-10月全省煤矿瓦斯抽采量同比减少4596.04万立方米,下降14%;煤矿瓦斯利用量同比增加2.29万立方米,增长0.01%。
2、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抽采量同比下降,煤矿瓦斯利用量同比增长。1-10月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抽采量同比减少487.86万立方米,下降2.53%;国有重点煤矿瓦斯利用量同比增加1604.04万立方米,增长14.34%。
3、地方国有煤矿瓦斯抽采量同比下降。1-10月地方国有煤矿瓦斯抽采量同比减少221.07万立方米,下降55.81%。
4、乡镇煤矿瓦斯抽采量和利用量同比下降。1-10月乡镇煤矿瓦斯抽采量同比减少3893.96万立方米,下降29.7%;煤矿瓦斯利用量同比减少1603.35万立方米,下降35.14%。
5、地面瓦斯抽采量同比增长。1-10月地面瓦斯抽采量同比增加6.85万立方米,增长75.94%。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全省煤矿瓦斯抽采量同比下降的问题,各级有关部门应加大对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强化瓦斯抽采责任,落实政策措施,加强专项监管监察。督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必须按规定建设瓦斯抽采利用系统,保证瓦斯抽采利用系统正常运行,促进煤矿瓦斯的正常抽采,进一步提高瓦斯抽采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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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