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确定2015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十项重点工作
一是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非煤矿山“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
二是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对执法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依法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要求,严格逗硬处罚,做到依纪依法、应罚必罚和闭环执法。
三是继续开展矿山整顿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完成2012-2015年整顿关闭任务;严格执行四川省主要矿产品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减少矿山数量,年底前全省矿山总量控制在4000座以内。
四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聘请专家全面开展矿山安全会诊检查,逐矿形成“会诊”报告和整治建议,并加强跟踪督办和整改销号。
五是全面开展矿山基本情况普查和安全风险辨识,根据安全生产状况和风险程度划分为ABCD四类矿山,实行差异化和动态化安全监管。
六是建立省、市、县三级安全隐患曝光平台,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规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
七是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矿山纳入“黑名单”管理。
八是全省确定20个省级非煤矿山重点监管县,各市(州)确定1-2个市级非煤矿山重点监管县,各县(市、区)确定3-5家非煤矿山重点监管企业,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监管、重点检查。
九是严把矿山建设项目和地质勘探坑探施工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严防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
十是夯实矿山安全基础,督促企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总监,加强图纸、技术资料等管理;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时在线监控监测及预警。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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