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令第327号)要求,《四川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川质监发〔2016〕3号)有效期届满,现公告废止。 特此通知。
省质监局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