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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二批省级地标保护示范区正式筹建

  • 2018年01月08日 17时20分
  • 来源: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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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27日,四川省质监局下发《关于同意筹建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通知》文件,同意在成都市大邑县、宜宾市兴文县、宜宾市筠连县、广元市苍溪县、泸州市合江县5个县(区、市)筹建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在为期半年的地标保护示范区筹建准备阶段,四川省质监局根据《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和有关地方政府关于申请创建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请示,对地标保护示范区申报方上报的申请文件、创建方案、自查情况进行了形式审查,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并完成了会后整改。

  上述5个示范区的获批筹建,标志着我省第二批省级地标保护示范区筹建工作正式开展。至此,我省初步建成了5个国家级、18个省级地标保护示范区辐射带动全省地标保护工作的良好格局。这也是四川省质监局以地标产品保护工作为抓手,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实现“两个跨越”要求,深入实施质量兴川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举措。

  下一步,各申报方将抓紧落实省级地标保护示范区建设的各项任务。按照既定筹建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地标产品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检测体系建设,做好地标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管理。在批复下达18个月内完成全部筹建工作并向四川省质监局申请验收评审,在通过地标保护示范区验收评审后,由四川省质监局批准成立。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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