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 | 简体 | 繁體 | English  
 
 
 
 
 
App客户端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助手 个人中心
 
 
 
 
首页 | 政府领导 | 机构职能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走进四川

达州市质监局开展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专项整治

  • 2015年05月27日 15时23分
  • 来源: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 【字体:
分享到:
  5月以来,达州市质监局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重点针对辖区内所有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气瓶安全、液化石油气是否掺混二甲醚、未经许可进行充装等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和现场抽样送检工作。本次专项整治共计检查9家充装单位,并进行现场抽取样品,经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有3个样品为不合格品。在检查中发现:一是个别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恶性竞争,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严重超标,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二是个别企业对液化石油气充装标准(GB11174—2011)不太了解,对零售散户未建立销售台帐。通过专项整治,达州市质监局将建立健全对液化石油气监管长效机制,一是督促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使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引导建立产品购销台帐制度,督促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及二甲醚批发单位如实记录每一批产品的进货源、数量、销售渠道等;三是推动气瓶充装单位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制度;四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含量超过3%限量要求的充装单位,一律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