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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合格 12家烟花爆竹企业被约谈

  • 2015年01月27日 10时14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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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3日,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在遂宁集体约谈了12家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当天,12家企业负责人在《烟花爆竹产品安全与质量承诺书》上签字,郑重承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加强入库产品质量检验,建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召回制度。

  2014年4季度,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对我省烟花爆竹产品分别进行了专项抽检,检出不合格产品13批次,涉及8个市的12家生产销售企业。国家质检总局的专项抽检中,西充县凤和烟花鞭炮厂生产的1批次爆竹,因烧成率不达标被判“一般不合格”。省质监局对南充、遂宁、广安等13个市州104家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5大类200批次产品进行的专项抽检显示,合格188批次,11家企业12个批次产品因销售包装标志不全、引火线引燃主体时间过长或过短、引火线牢固性不合格、产品使用禁用药种,以及产品燃放性能不达标等被判不合格。

  在1月23日召开的全省烟花爆竹企业质量提升暨后处理会上,面对100多名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企业代表,省安监局烟花爆竹监察专员何晓燕表示,目前不合格企业名单质监部门已抄送至省安监局,安监部门将在办理行政许可时从严审查,“安监部门正在研究黑名单管理制度,将建立违法信息库。”

  “约谈不是谈了就算了,必须要整改,要落实!”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质监部门将继续加强对烟花爆竹质量及包装、标识等的监督抽查。春节前,省政府将安排5个安全检查组,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检查,质监部门将配合安监、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春节前的联合整治行动。 (记者 刘佳)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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