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质监局开展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定期监督检查
检查组从组织机构、检验检测过程、检验报告、检验行为四个项目37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结论为基本符合。针对检查发现的1个不符合项(未制定监督计划和设置监督员)、3个基本符合项(内审依据不正确未形成内审报告、个别聘用人员劳动合同超期、无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检测原始记录更改不规范),检查组要求该机构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报检查组确认,确保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公正、科学、有效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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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