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监督成都康富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对飞行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川食药监办〔2018〕190号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原医疗器械监管司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械监便函〔2018〕32号)的要求,组织开展了2018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对你市成都康富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被检查企业确认后,已由检查组移交我局。现请你局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详见附件)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被检查单位应针对存在的缺陷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请你局对被检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拒不整改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进行依法查处。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切实贯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确保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有效。
三、将上述2家企业整改情况及你局采取的监管措施于2018年6月5日前书面报送至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王宇璐;电话:028-86781569;邮箱:122431033@qq.com)。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附件下载:
《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缺陷统计表》.doc
责任编辑: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