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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成都四川巴蜀农哥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不合格奇异果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1号)

  • 2018年12月03日 16时10分
  •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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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3号),涉及我省1批次由淘宝网巴蜀农哥特产店(经营者为四川巴蜀农哥商贸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四川仁寿江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奇异果。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8月31日,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淘宝网巴蜀农哥特产店(经营者为四川巴蜀农哥商贸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四川仁寿江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奇异果(规格型号:150克/盒;生产日期:2018-05-06)。经检验“亮蓝”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0月9日对四川仁寿江陵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企业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7盒,共计7.05公斤,货值376元;已销售47盒,共计7.05公斤,没有库存。

  三、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成都市武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10月11日对成都市四川巴蜀农哥商贸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企业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24盒,共计3.6公斤,货值319.2元;已销售20盒,共计3公斤;库存(未销售)4盒,共计0.6公斤;下架封存0盒,共计0公斤(该公司已于2018年9月20日将剩余4盒自行销毁),没有库存。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武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经营企业立即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在做好本批次抽检产品核查处置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类似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反映。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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