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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第四季度着力检查食药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 2018年10月17日 10时52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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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即日起到今年底,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予以集中约谈,并对有关信息依法公示。

  根据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按规定对是否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定期清理、不良反应报告、问题产品召回、安全自查等主体责任,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如实向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核企业自查报告,并以抽查方式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从重从严予以行政处罚。 (记者 周伟)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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