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定点的公告(2018年第8号)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进入和退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注销有关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范围事宜公告如下:
乐山市兴毓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终止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现依法注销该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定点,原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定点批件(编号:川精2006083)由我局收回并废止。
特此公告。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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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