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青神彩康制药有限公司,拟将青神彩康制药有限公司17个药品批准文号转移至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10天。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规定时限内反馈我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药化注册处028-86786029。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