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成都永新制药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现就成都永新制药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成都永新制药有限公司申请终止药品生产,现依法注销该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有关内容如下:企业名称:成都永新制药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川20160413;法定代表人:田七民;企业负责人:田七民;质量负责人:郭显梅;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四川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二路381号:片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该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将正式注销,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由我局缴销。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8-86919058
2017年3月6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