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雅安维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情况的公告
2017年第16号
经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雅安维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停止药品经营活动,其经营场所、仓储条件、人员资质等已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予以公告,请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对该公司加强监督检查。在雅安维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未达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前,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医疗机构不得向雅安维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购销药品。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1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