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四川米老头食品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整改完成情况的公告
2017年第58号
2017年8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监管人员和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四川米老头食品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糕点食品生产相关事项进行飞行检查,提出四个方面需要整改的问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飞行检查结束后,四川米老头食品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视,针对专家组反馈的意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严密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
9月20日,经我局组织专家组就此次飞检组提出的库房管理、原料控制、产品检验、人员培训等四个项目进行现场整改验收,确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飞行检查需整改项目已经全部整改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特将上述情况予以公告。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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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