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定点公告(2017年第1号)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就注销有关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范围事宜公告如下:
一、四川医药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终止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现依法注销该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定点,原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定点批件(编号川精2006030)同时废止。
二、四川省医药器械有限公司申请终止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现依法注销该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定点,原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定点批件(编号川精2006045)同时废止。
三、四川省雷波县医药公司申请终止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现依法注销该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定点,原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定点批件(编号川精2009016)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6日
附件: |
|
责任编辑: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