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29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16年第18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四川天乐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等29家药品批发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我局拟依法注销上述29家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管理认证证书》。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上述29家药品批发企业所取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管理认证证书》将予注销。如有异议,请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联系(联系电话:028-86785790)。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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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