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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网购食品筑起安全防火墙

  • 2015年05月20日 10时51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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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食品安全法制建设又迈出新的步伐。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顺应时代发展大势,将强化网购食品安全监管作了法律规定,这无疑为保障消费者放心网购食品筑起了一道安全“防火墙”。

  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催生了电子商务的快速兴起和发展,电子商务已发展成为新兴战略性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电商网购食品总交易额接近400亿元。我省近日提出电子商务三年发展目标:将依托电子商务,加快构建“互联网+”产业体系和新生态经济,到2017年,力争全省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超过2万亿元。电子商务大发展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在这中间,通过电商平台购买食品已日渐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与电商购物方便实惠相伴生的是,电商网购食品因为监管难、维权难导致消费纠纷时有发生。如何扬长避短、趋利避害,迎接移动互联网技术带来的福祉,成为一个紧迫而必要的现实课题。

  据有关专家介绍,网购食品主要存在四方面安全风险:一是无证无照,存在大量“三无”食品;二是流通环节,混合配送存在污染高风险;三是消费环节,网购食品消费者维权难;四是监管环节,现有监管存在空白地带。针对网购食品多年存在的现实监管难题,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开出了治理“药方”:强化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责任。新法规定,第三方责任平台不仅要审查上网交易食品的许可证,还要对违法商户及时制止、报告、停止服务;消费者向第三方平台举报入网经营者有违法行为并有确切证据,视为第三方平台已经“发现”,第三方平台应该进行调查,并承担起法律规定的义务。以法律形式强化网购食品电商平台安全责任,这既能够督促电商平台提高责任心,加强对所售食品的监管,又为消费者找到了维权渠道,增强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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