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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 2015年02月09日 14时14分
  • 来源: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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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2号

  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打击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办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测到的我省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部分媒体发布的31条违法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

  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屡查屡犯和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并加强对相关品种经营和使用单位药械质量的监督抽验,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从严查处。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6日 



附件下载:

1.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法药品 医疗器械 保健食品广告公告.pdf
2.2014年12月四川省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表.xls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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