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 | 简体 | 繁體 | English  
 
 
 
 
 
App客户端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助手 个人中心
 
 
 
 
首页 | 政府领导 | 机构职能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走进四川

关于我省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2015年11月05日 10时58分
  • 来源: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 【字体:
分享到:

  为贯彻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规范、有序执行食品经营许可制度,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6年6月1日起,我省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将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并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全省统一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仍沿用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为过渡期,此期间办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截止于2018年9月30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