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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 2018年08月08日 15时48分
  • 来源: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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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省工商局印发《关于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力度。

  《通知》要求,在今年部署开展的专项行动中,将打击包括“傍名牌”在内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其他商标侵权、相关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打击目标。各地要结合实际,重点梳理网络交易平台,及时发现上、下游涉嫌违法生产经营者,并移送相关属地监管部门。对于情况属实的,由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发现涉嫌重大违法线索的,要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对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全链条调查处理。

  另外,《通知》明确,要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多渠道搜集相关违法线索,及时受理商标权利人及消费者投诉、举报。对于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平台移交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要及时依法查处,加强对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监管。如发现涉及外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相关线索,要及时移送。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经营者要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网络交易平台(网站),要依法从严查处。

  目前,我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十一个成员单位正联合开展四川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重点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对网络市场进行全流程、全链条精准监管,进一步改善我省网络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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