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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一销售假冒名酒名烟窝点被端 涉案金额40余万元

  • 2018年05月17日 16时18分
  • 来源: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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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南充营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联合相关部门,在当地名酒代理商配合下,对县城书院桥社区滨河北路东段的一仓库依法进行突击检查,成功端掉一个销售假冒名酒、名烟窝点。

  去年以来,不少消费者投诉称买到了假烟假酒,引起营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重视。随后,执法人员通过暗访、摸排、蹲守、暗中调查,并与营山县公安局以及营山、蓬安烟草专卖局、当地名酒代理商等沟通协调,发现一些商人通过亲连亲、友连友,团伙内部互通往来等方式,在县城多个地方设有存货仓库,隐蔽进货渠道。更有甚者为躲避执法人员检查,在县城内设立了三至四个库房。

  通过排查,执法人员最终将目标锁定在该县从事烟酒经营的商人陈某身上。4月20日,营山县市场监管局联合营山县公安局、营山县烟草专卖局,依法对书院桥社区滨河北路东段的一仓库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该库房内存放有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五粮液”“贵州茅台酒”“国窖1573”“剑南春”“红花郎”等名酒96箱(每箱6瓶);存有涉嫌假冒“中华(硬)”“中华(软)”“云烟(软珍品)”“玉溪(硬)”“利群(新版)”等名烟632条。经初步鉴定,上述酒类和香烟均为假冒产品。

  同时,在陈某经营的门市发现“五粮液”“国窖1573”“剑南春”“红花郎”等白酒共45瓶,经鉴定均为假冒产品。营山县市场监管局对上述商品依法予以扣押,香烟由县烟草专卖局依法扣押。因假冒名酒名烟数量较大,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目前案件已移交至营山县公安局查办,相关涉案责任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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