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各级消委会第三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224件
按投诉性质划分:商品、服务质量问题仍居投诉量之首,共受理案件3366件,占总量的40.93%。其次是售后服务问题929件,占11.30%;合同问题671件,占8.16%;虚假宣传问题640件,占7.78%;价格问题433件,占5.27%;假冒问题234件,占2.85%;安全问题205件,占2.49%;计量问题87件,占1.06%;人格尊严问题17件,占0.21%;其他问题1642件,占19.97%。与去年同期相比,虚假宣传、假冒、价格、安全、人格尊严的投诉比例上升幅度较大,售后服务、计量、合同和质量方面的投诉有所下降,其中涉及售后服务方面投诉量下降较为明显。
商品类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日用商品类位居前三位。服务类投诉中,生活、社会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通信服务位居前三位。其中,旅游消费陷阱较多,消费者投诉增长较快,成为本季度的投诉热点。共收到旅游类投诉41件,同比增长51.85%。
报告认为,在二手房交易中,少数房屋中介故意设置陷阱,从而引发投诉,值得高度重视。7月,李女士通过遂宁市某房屋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除按约定支付房屋总价1%的中介费外,又被要求支付维修基金3060元,原房东实际已缴纳了维修基金,经调解全额退还。
此外,三季度共收到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1275件,其中售后服务问题投诉300件,主要是售后服务附加条件、专业技术不过关、包修保修分不清、收费不规范等。
省消委会表示,针对上述投诉热点,下一步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适时约谈经营者,公开披露典型案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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