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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健全规范电子商务领域“红黑名单”

  • 2017年12月15日 11时01分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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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1日,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0年构建以信用为核心,以实时监控、智能识别、风险预警、科学处置为主要特点的电子商务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实现电子商务领域全流程“可追溯、严奖惩”的电子商务规范化运行市场。

  《通知》明确,以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记录共建共享为基础,完善市场化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到2020年构建以信用为核心,以实时监控、智能识别、风险预警、科学处置为主要特点的电子商务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实现电子商务领域全流程“可追溯、严奖惩”的电子商务规范化运行市场,营造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生产环节的诚信建设方面,《通知》指出,要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推行商品条形码、二维码,加贴防伪溯源标识,围绕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妇儿用品等重要产品,率先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快提高各行业产品质量生产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逐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引导生产经营企业签订生产经营诚信承诺书。引导建立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注重将失信行为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适时推送至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同时,要建立对守信主体和失信主体的联合奖惩机制。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整理归集电子商务领域的失信和守信行为信息,健全规范全省统一的电子商务领域“红黑名单”评审标准及制度,依托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发布共享电子商务领域“红名单”和“黑名单”,加大对守信主体的激励力度和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对“红名单”主体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强化正面激励引导。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红名单”企业支持力度。加大对“黑名单”主体的监管力度,提高检查频次,依法对企业以及有关失信人员实施准入资格限制、任职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等联合惩戒措施。支持电子商务平台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对“黑名单”主体实施限制惩戒措施。

  此外,《通知》指出,还要严厉打击整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失信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恶意欺诈、服务违约、恐吓威胁、虚假报送和发布电子商务交易数据,以及非正常手段实现“增信”、“降信”的违法失信行为,一旦发现顶格重处,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加大对即时通信、通过个人社交平台交易、物流配送等行为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交易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或物流体系非法采集、滥用、泄露和倒卖个人信息的行为。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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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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