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服务投诉逐季增长 四大问题让消费者“很不爽”
消费者刘女士于2014年5月13日通过短信提示在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经营者)官方网站订购了30元包500MB3G流量包,服务短信未明确说明该业务有效期限,导致刘女士误以为该业务属一次性消费,次月失效。2014年9月1日刘女士通过查询话费发现自2014年5月起话费均有30元的月使用费,通过进一步查证发现该话费产生于订购的30元包500MB3G流量包。刘女士受到短信误导,知情权受到侵犯,遂向到省消委会投诉。经调查,刘女士于5月13日通过短信提示订购的30元包500MB3G流量包,6月开始无使用记录,且定制短信中未告知此为长期流量包,此行为违反新《消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之规定,经省消委会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经营者退还刘女士2014年6至9月30元包500MB流量包费用合计120元,并表示对此问题要求业务部门整改。 (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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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