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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四举措规范商家节前促销行为

  • 2013年01月2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宜宾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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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通过上门验照、广告发布审查备案和市场巡查等途径,强化对促销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产品质量、产品价格等进行审查,规范市场主体资质。

  二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信息等方式,强化对经营者和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确保促销行为合法、规范,推动和谐消费环境构建。

  三是将促销行为监管纳入日常巡查,规范促销宣传行为。

  四是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志愿者、12315平台等作用,及时对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的促销行为快速反应、快速调查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户1247户,规范指导涉及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的促销经营户76户,立案查处促销合同违法行为2件。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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