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2011年第三季度违法广告的公告
工商广公字〔2011〕5号
近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2011年第三季度全国部分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现将监测抽查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公告如下:
一、北京汇仁康博牛皮癣研究院(一来康克银系列组合)医疗广告。该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甘肃卫视、广西卫视。
二、青岛中大泌尿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以健康资讯栏目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宣传诊疗技术,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青岛晚报、半岛都市报(青岛)。
三、新疆天山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宣传诊疗技术,利用专家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乌鲁木齐晚报、新疆都市报。
四、迈道通迂益脑复健胶囊药品广告。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南宁都市生活频道、大连二套。
五、陈李济舒筋健腰丸药品广告。该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南昌都市频道、兰州生活经济频道。
六、肾元胶囊药品广告。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兰州晚报、西安晚报。
七、藏秘雪域冬虫夏草胶囊食品广告。该广告中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做用,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扬子晚报(江苏)、沈阳晚报。
八、问美美容宝胶囊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中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做用,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严重违反了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济南生活频道、武汉三套。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查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同时,加强跟踪监测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其他媒体发布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