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 2011年06月2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字体:
  •   2010年,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服务全省“两个加快”为主线,认真落实“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根本要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狠抓重点群体、重点区域就业工作,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州)级统筹,提高待遇水平;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和人才队伍建设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全省“巩固回升、加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劳动就业

      年末全省城乡劳动力资源总数为6301.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1.0万人。年末城乡就业人员4772.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1381.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6.1万人;乡村就业人员3390.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0.1万人。城乡就业构成比由上年的0.283:0.717变为0.290:0.710,城镇就业比重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按就业产业划分,第一产业2083.2万人,减少60.9万人;第二产业1188.8万人,增加47.2万人;第三产业1500.5万人,增加29.7万人。三次产业就业比例由上年的45.1%、24.0%、30.9%变为43.7%、24.9%、31.4%。从经济类型看,城镇就业人员中国有单位就业人员335.8万人,增加7.0万人;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33.7万人,减少4.6万人;内资外资和港澳台投资单位就业人员201.1万人,增加3.8万人;城镇私营单位292.7万人,增加25.0万人;城镇个体369.6万人,增加3.0万人;城镇灵活形式就业149.1万人,增加2.0万人。从企事业、机关分组看,城镇企业就业人员635.0万人,增加24.1万人,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企业就业人员342.3万人,减少0.9万人;国有企业117.6万人,增加1.9万人;城镇集体企业27.3万人,减少4.6万人;内资外资和港澳台投资企业197.4万人,增加1.8万人。事业单位155.0万人,增加1.7万人。机关单位73.3万人,增加5.4万人。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5.4万人,比上年增加3.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5.2万人,比上年增加4.5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1.5万人,比上年增加1.5万人。全年共帮助1661户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1人实现就业。年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14%,比上年末下降0.2个百分点,达到近十年来最低水平,并自1982年以来首次降到全国水平。年末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总量达到2245.9万人,比上年增加72.0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757.9亿元,比上年增加288.9亿元。

      全年共帮助汶川地震重灾区实现异地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18.9万人,帮助藏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地震重灾区“户户有就业”目标基本实现。自汶川地震以来,通过实施特殊政策累计为地震重灾区困难企业减轻负担42.6亿元,其中通过降低费率减免社会保险费22.4亿元,累计帮助地震重灾区失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76.5万人。

      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全年共促进4023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全省共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318个。

      全年新增小额担保贷款15.9亿元,比上年增长1.33倍。直接扶持自主创业人员3.1万人,带动(吸纳)就业13.4万人。其中3个国家级、4个省级创建创业型城市直接扶持自主创业2.0万人,带动(吸纳)就业9.4万人,全年共促进5.3万名农民工实现回乡创业。

      全年继续以企业和劳动者为重点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各项就业政策措施,对困难企业实施缓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降低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率,实施社保、岗位和职业培训三项补贴等“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全年共为困难企业减轻负担75.2亿元,其中实施“四降”政策累计为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24.6亿元。

      年末社区就业实体3.7万个。社区就业实体全年新吸纳就业人员13.5万人,与上年新吸纳就业人员相比增加3471人。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全年共为城乡各类求职人员办理求职登记138.0万人次,求职成功率54.7%;提供职业指导服务124.6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9.3万人次。

      二、收入分配

      2010年,全省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为2540.9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全部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2475.7亿元,增长19.2%。全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6952元,比上年增加3761元,增长16.2%,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2.5%。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即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3112元,比上年增加4549元,增长15.9%。分企业事业机关看,全部单位中,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4231元,比上年增长12.5%;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40282元,增长15.1%,其中中央企业51543元,增长14.8%,地方企业30968元,增长14.2%;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5584元,增长16.7%;机关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6179元,增长7.4%。分经济类型看,全部单位中,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7502元,比上年增长14.3%;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3645元,增长11.7%;内外资和港澳台投资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7345元,增长19.6%;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8316元,增长13.9%。受工资增长拉动,全省城乡居民家庭收入进一步提高。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461元,比上年增长11.7%;农民人均纯收入5140元,增长15.2%。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开展了全省事业单位津补贴清理核查工作,全面启动了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企业工资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调整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了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全省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650元、710元、780元、8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6.8元、7.5元、8.2元和8.9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为我省历史上最大的一次;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上线、下线分别为14%、21%和5%。有18个市建立实施了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有5个市开展了企业薪酬调查试点工作。

      三、社会保障

      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统筹层次进一步提高。全省纳入新农保试点的县(市、区)数已达到67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37%,其中,藏区32个县率先实现制度全覆盖。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效实施,8个市(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现市(州)级统筹,20个市(州)实现失业保险市(州)级统筹,18个市(州)实现工伤保险市(州)级统筹,13个市(州)实现生育保险市(州)级统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州)级统筹或建立风险调剂金制度在全省21市(州)全部实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有效展开。解决社保历史遗留问题进入收尾阶段,全省共有43.2万名超龄人员纳入养老保险,11.9万名 “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61.0万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以新农保扩大试点,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农民工和城镇居民参加社会保险为重点,大力推进扩面征缴工作,扩面人数持续显著增加,基金规模进一步扩大。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总收入已达到910.3亿元,比上年增收138.6亿元,增长18.0%。《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正式实施。

      年末全省离退休人员 (含由民政部门支付离退休费的人员)总数486.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7.7万人。其中,离休人员2.4万人,退休人员(含退职)484.4万人。

      (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300.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4.7万人,其中参保职工861.9万人,增加79.2万人;参保离退休人数439.0万人,增加45.5万人。年末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职工人数761.0万人,比上年末增80.1万人。其中个体经济组织及灵活就业人员364.0万人,增加35.4万人;农民工36.7万人,增加10.0万人。年末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33.3万人,与上年末持平,其中离退休人员32.4万人,增加0.7万人。年末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覆盖面95.5%。

      全年共有406.6万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了养老金,比上年增加44.8万人,全年月人均领取水平达到1136元,比上年增加81元,增长7.7%。

      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805.4亿元,比上年增加83.4亿元,增长11.6%。其中征缴收入670.9亿元,增收64.7亿元,增长10.7%;中央财政转移支付108.0亿元;各级地方财政补贴0.7亿元。养老保险费当期征缴率97.9%,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全年基金总支出610.2亿元,比上年增加118.2亿元,增长24.0%。其中发放企业养老金519.8亿元,增加103.4亿元,增长24.8%,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928.4亿元。

      年末新农保试点参保人数达到677.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38.6万人。享受新农保待遇201.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4.6万人。

      全年新农保基金总收入29.8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4.4亿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10.0亿元,地方各级财政支付6.1亿元。基金总支出12.8亿元,其中支付养老金12.6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4.4亿元。

      (二)医疗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063.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0.0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37.4万人,增加78.9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011.2万人,增加57.0万人。年末参加补充医疗保险1148.1万人,增加485.6万人;列入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123.1万人,增加11.3万人。参加职工医保中,退休人员348.3万人,增加31.0万人;城镇个体、灵活就业人员217.7万人,增加39.5万人;农民工48.3万人,增加1.3万人。

      全年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人数572.0万人,比上年增加19.6万人;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人数103.1万人,比上年增加49.7万人。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封顶线平均达到14.2万元,是上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13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封顶线平均达到8.3万元,是上年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0倍;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比上年提高3.1和6.9个百分点。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91.9亿元,比上年增长32.4%。其中征缴收入182.5亿元,增长43.3%,当期征缴率97.4%;统筹基金收入121.8亿元,增长35.5%;中央财政补贴4.9亿元,各级地方财政补贴0.5亿元。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139.9亿元,比上年增长28.3%。其中统筹基金支出82.1亿元,增长33.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累计结存255.6亿元,其中统筹基金185.3亿元。

      全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9.6亿元,比上年增长49.7%。其中保险费收入19.5亿元,增长49.6%。中央财政补贴5.2亿元,各级地方财政补贴8.0亿元。全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12.6亿元,比上年增长106.6%。其中享受待遇支出12.6亿元,增长107.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年末累计结存19.5亿元。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46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6万人。其中农民工34.0万人,增加7.2万人。

      全年共为18.2万城镇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保障,月人均领取失业金水平433元,比上年增加41元,增长10.5%。有14.2万名失地无业农民被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并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就业补助金,为0.8万农民工提供了生活保障。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40.9亿元,比上年增长60.2%。其中征缴收入(含失地农民部分)40.0亿元,增长62.1%。全年基金总支出17.1亿元,比上年增长24.0%,其中支付失业保险金9.5亿元;用于职工培训及职业介绍补贴0.1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71.3亿元。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583.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8.0万人。其中农民工186.8万人,增加22.9万人;高风险企业133.6万人,增加9.9万人。全年有6.0万人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为6.0万名工伤人员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12.4亿元,比上年增加0.2亿元,增长1.4%。其中征缴收入12.1亿元,增加2.8亿元,增长30.1%,当期征缴率96.2%。全年基金支出8.5亿元,比上年增加1.4亿元,增长19.2%。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1.9亿元。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生育保险人数484.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7.8万人。

      全年有7.5万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1.7万人。生育费用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9.1亿元,比上年增加2.0亿元,增长28.5%。其中征缴收入4.9亿元,增加0.7亿元,当期征缴率97.8%。全年基金支出7.9亿元,比上年增加2.3亿元,增长40.3%。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0.9亿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扎实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内部监控管理,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完整、安全。2010年全省社保基金现场监督覆盖面达到60%以上,受理群众举报案件3件。加强企业年金备案工作,全省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单位个数达到155家,其中当年新建74家,比上年增长91.4%;企业年金基金覆盖职工13.4万人,其中当年新增职工2.3万人,比上年增长21.0%;企业年金基金规模达到33.3亿元,其中当年新增企业年金基金18.7亿元,比上年增长128.1%。

      四、人才队伍建设与人事管理

      公务员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加大从基层和生产一线考录公务员工作力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居委会)主任和五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1162名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省级机关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招考比例达到71.0%,市州级机关超过50%。全年共招录政法院校试点班学员1537人、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公务员9154人。组织了25万名公务员参加“保密管理和信息安全知识”培训,举办了东西部对口培训、藏区干部成长计划等专题培训班19期,培训人员4000多人。启动了全省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

      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设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千百人计划”服务窗口,成功引进中央“千人”计划32名及省“百人计划”34名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川工作。在6家单位新设立了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已达168个。推进了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改革和专家库建设。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专业技术人员60.8万人。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研班28期,培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2000余人。灾区实施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25项,聘请外国专家95人次,实施农业引智示范推广项目8项。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完善了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和考评办法,承办了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开展了国有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等系列竞赛活动和优秀技能人才评选推荐。以企业在岗农民工、困难企业职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城镇失业人员、登记求职高校毕业生和农村“两后生”为重点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共培训各类人员102.3万人,其中企业在岗农民工30.3万人,困难企业职工3.3万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38.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17.1万人,登记求职高校毕业生0.6万人,农村“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6.1万人,创业培训6.8万人。组织农民工品牌培训8.1万人。为89.2万名城乡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比上年增加18.0万人,增长25.2%。组织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全年新增各类技能人才85.0万人,比上年增加19.5万人,增长29.8%;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1.5万人,比上年增加0.3万人,增长29.1%。

      全省共有技工学校116所,其中高级技工学校16所。全年招收新生5.2万人,比上年减少0.9万人;毕业学生4.7万人,增加0.4万人;培训社会各类人员18.1万人。年末实有在校学生14.1万人。有3所技工学校参与藏区“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共招收藏区学生430人。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444个,培训各类人员77.0万人,培训结业人员67.1万人。就业训练中心170所,培训社会各类人员21.5万人。

      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引智成果示范推广体系进一步完善,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建立国家级、省级引智示范成果推广基地27个,实施农业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36项。实施引进国(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98项,聘请国(境)外高层次和紧缺人才230人(次)。

      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入轨工作,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全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万人,占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的91.0%。加强军转安置工作,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体系,完成1728名军转干部的安置任务。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人事考试考务操作流程。全年共组织涉及全国、全省的各类人事考试108项,参考人数145.5万人(次)。

      五、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年末全省统计范围内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4%,比上年末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农民工93.9%,内资企业97.7%,港澳台投资企业99.7%,外商投资企业99.0%。深入实施“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全省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8.6%。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签订集体合同企业13.7万户,覆盖人数425.2万人,集体合同覆盖面达到75%以上。

      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全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省135个工业园区和523个街道 (乡镇)、社区开展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个数比上年增加35个。

      组织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等专项行动,全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6.0万户,查办案件2.0万件,取缔非法职业中介88户,责成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37.4万份,为47.1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7.9亿元,督促用人单位为18.8万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1.2亿元,为9.2万名劳动者补办了社会保险。处理举报案件4304件,处理投诉案件2.0万件,结案率达99.9%。

      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年接待农民工法律法规政策咨询15万人次,全年处理劳务纠纷1.2万件(次),实施法律援助6600余件(次),涉及农民工1.8万余人,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9亿多元,同比增长27.2%。

      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机构实体化建设。全省已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机构203个,其中实体化仲裁院43个。已建仲裁院中,市级10个、县(区)级33个。已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7万个、区域性调解委员会688个。企业和区域专(兼)职调解员3.4万人;仲裁机构专(兼)职仲裁员810人。全年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2.6万件,比上年增加0.1万件,涉及劳动者3.1万人,结案率97.0%。认真做好信访、综治、维稳和应急处理工作,接待群众来访、来信7.2万人件(次),比上年减少6.1万人件(次),下降45.9%。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制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全年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335件,比上年减少81件。行政复议案件结案决定维持率82.5%,比上年上升3.1个百分点;发生行政应诉案件307件,比上年减少234件。行政应诉案件判决维持率75.7%,比上年下降5.1个百分点。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能力建设

      全省共有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19020个,从业人员49553人。其中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419个,从业人员4308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机构508个,从业人员7860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87个,从业人员796人;街道就业社保工作机构283个,从业人员1397人;乡镇就业社保工作机构3640个,从业人员6337人;社区就业社保工作机构4330个,从业人员7283人。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就业社保公共服务机构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进一步规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省本级和成都、攀枝花等8个市(州)金保工程示范城市数据中心建设基本完成;全省共有20个市(州)完成了所辖县(市、区)联网工作,城域网覆盖率达到96.7%;全省21个市(州)都开通了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和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电话,已发行社会保障卡112万张。

      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工作深入推进。截至2010年底,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已累计开工2934个,完工1971个,完工率65.9%。

      (注: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故有部分统计数据与在此之前公布的数据略有出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10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 2011年06月2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2010年,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服务全省“两个加快”为主线,认真落实“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根本要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狠抓重点群体、重点区域就业工作,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州)级统筹,提高待遇水平;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和人才队伍建设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全省“巩固回升、加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劳动就业

      年末全省城乡劳动力资源总数为6301.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1.0万人。年末城乡就业人员4772.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1381.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6.1万人;乡村就业人员3390.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0.1万人。城乡就业构成比由上年的0.283:0.717变为0.290:0.710,城镇就业比重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按就业产业划分,第一产业2083.2万人,减少60.9万人;第二产业1188.8万人,增加47.2万人;第三产业1500.5万人,增加29.7万人。三次产业就业比例由上年的45.1%、24.0%、30.9%变为43.7%、24.9%、31.4%。从经济类型看,城镇就业人员中国有单位就业人员335.8万人,增加7.0万人;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33.7万人,减少4.6万人;内资外资和港澳台投资单位就业人员201.1万人,增加3.8万人;城镇私营单位292.7万人,增加25.0万人;城镇个体369.6万人,增加3.0万人;城镇灵活形式就业149.1万人,增加2.0万人。从企事业、机关分组看,城镇企业就业人员635.0万人,增加24.1万人,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企业就业人员342.3万人,减少0.9万人;国有企业117.6万人,增加1.9万人;城镇集体企业27.3万人,减少4.6万人;内资外资和港澳台投资企业197.4万人,增加1.8万人。事业单位155.0万人,增加1.7万人。机关单位73.3万人,增加5.4万人。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5.4万人,比上年增加3.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5.2万人,比上年增加4.5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1.5万人,比上年增加1.5万人。全年共帮助1661户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1人实现就业。年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14%,比上年末下降0.2个百分点,达到近十年来最低水平,并自1982年以来首次降到全国水平。年末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总量达到2245.9万人,比上年增加72.0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757.9亿元,比上年增加288.9亿元。

      全年共帮助汶川地震重灾区实现异地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18.9万人,帮助藏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地震重灾区“户户有就业”目标基本实现。自汶川地震以来,通过实施特殊政策累计为地震重灾区困难企业减轻负担42.6亿元,其中通过降低费率减免社会保险费22.4亿元,累计帮助地震重灾区失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76.5万人。

      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全年共促进4023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全省共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318个。

      全年新增小额担保贷款15.9亿元,比上年增长1.33倍。直接扶持自主创业人员3.1万人,带动(吸纳)就业13.4万人。其中3个国家级、4个省级创建创业型城市直接扶持自主创业2.0万人,带动(吸纳)就业9.4万人,全年共促进5.3万名农民工实现回乡创业。

      全年继续以企业和劳动者为重点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各项就业政策措施,对困难企业实施缓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降低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率,实施社保、岗位和职业培训三项补贴等“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全年共为困难企业减轻负担75.2亿元,其中实施“四降”政策累计为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24.6亿元。

      年末社区就业实体3.7万个。社区就业实体全年新吸纳就业人员13.5万人,与上年新吸纳就业人员相比增加3471人。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全年共为城乡各类求职人员办理求职登记138.0万人次,求职成功率54.7%;提供职业指导服务124.6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9.3万人次。

      二、收入分配

      2010年,全省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为2540.9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全部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2475.7亿元,增长19.2%。全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6952元,比上年增加3761元,增长16.2%,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2.5%。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即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3112元,比上年增加4549元,增长15.9%。分企业事业机关看,全部单位中,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4231元,比上年增长12.5%;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40282元,增长15.1%,其中中央企业51543元,增长14.8%,地方企业30968元,增长14.2%;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5584元,增长16.7%;机关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6179元,增长7.4%。分经济类型看,全部单位中,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7502元,比上年增长14.3%;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3645元,增长11.7%;内外资和港澳台投资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7345元,增长19.6%;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8316元,增长13.9%。受工资增长拉动,全省城乡居民家庭收入进一步提高。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461元,比上年增长11.7%;农民人均纯收入5140元,增长15.2%。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开展了全省事业单位津补贴清理核查工作,全面启动了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企业工资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调整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了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全省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650元、710元、780元、8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6.8元、7.5元、8.2元和8.9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为我省历史上最大的一次;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上线、下线分别为14%、21%和5%。有18个市建立实施了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有5个市开展了企业薪酬调查试点工作。

      三、社会保障

      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统筹层次进一步提高。全省纳入新农保试点的县(市、区)数已达到67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37%,其中,藏区32个县率先实现制度全覆盖。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效实施,8个市(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现市(州)级统筹,20个市(州)实现失业保险市(州)级统筹,18个市(州)实现工伤保险市(州)级统筹,13个市(州)实现生育保险市(州)级统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州)级统筹或建立风险调剂金制度在全省21市(州)全部实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有效展开。解决社保历史遗留问题进入收尾阶段,全省共有43.2万名超龄人员纳入养老保险,11.9万名 “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61.0万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以新农保扩大试点,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农民工和城镇居民参加社会保险为重点,大力推进扩面征缴工作,扩面人数持续显著增加,基金规模进一步扩大。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总收入已达到910.3亿元,比上年增收138.6亿元,增长18.0%。《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正式实施。

      年末全省离退休人员 (含由民政部门支付离退休费的人员)总数486.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7.7万人。其中,离休人员2.4万人,退休人员(含退职)484.4万人。

      (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300.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4.7万人,其中参保职工861.9万人,增加79.2万人;参保离退休人数439.0万人,增加45.5万人。年末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职工人数761.0万人,比上年末增80.1万人。其中个体经济组织及灵活就业人员364.0万人,增加35.4万人;农民工36.7万人,增加10.0万人。年末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33.3万人,与上年末持平,其中离退休人员32.4万人,增加0.7万人。年末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覆盖面95.5%。

      全年共有406.6万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了养老金,比上年增加44.8万人,全年月人均领取水平达到1136元,比上年增加81元,增长7.7%。

      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805.4亿元,比上年增加83.4亿元,增长11.6%。其中征缴收入670.9亿元,增收64.7亿元,增长10.7%;中央财政转移支付108.0亿元;各级地方财政补贴0.7亿元。养老保险费当期征缴率97.9%,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全年基金总支出610.2亿元,比上年增加118.2亿元,增长24.0%。其中发放企业养老金519.8亿元,增加103.4亿元,增长24.8%,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928.4亿元。

      年末新农保试点参保人数达到677.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38.6万人。享受新农保待遇201.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4.6万人。

      全年新农保基金总收入29.8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4.4亿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10.0亿元,地方各级财政支付6.1亿元。基金总支出12.8亿元,其中支付养老金12.6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4.4亿元。

      (二)医疗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063.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0.0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37.4万人,增加78.9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011.2万人,增加57.0万人。年末参加补充医疗保险1148.1万人,增加485.6万人;列入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123.1万人,增加11.3万人。参加职工医保中,退休人员348.3万人,增加31.0万人;城镇个体、灵活就业人员217.7万人,增加39.5万人;农民工48.3万人,增加1.3万人。

      全年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人数572.0万人,比上年增加19.6万人;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人数103.1万人,比上年增加49.7万人。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封顶线平均达到14.2万元,是上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13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封顶线平均达到8.3万元,是上年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0倍;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比上年提高3.1和6.9个百分点。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91.9亿元,比上年增长32.4%。其中征缴收入182.5亿元,增长43.3%,当期征缴率97.4%;统筹基金收入121.8亿元,增长35.5%;中央财政补贴4.9亿元,各级地方财政补贴0.5亿元。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139.9亿元,比上年增长28.3%。其中统筹基金支出82.1亿元,增长33.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累计结存255.6亿元,其中统筹基金185.3亿元。

      全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9.6亿元,比上年增长49.7%。其中保险费收入19.5亿元,增长49.6%。中央财政补贴5.2亿元,各级地方财政补贴8.0亿元。全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12.6亿元,比上年增长106.6%。其中享受待遇支出12.6亿元,增长107.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年末累计结存19.5亿元。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46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6万人。其中农民工34.0万人,增加7.2万人。

      全年共为18.2万城镇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保障,月人均领取失业金水平433元,比上年增加41元,增长10.5%。有14.2万名失地无业农民被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并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就业补助金,为0.8万农民工提供了生活保障。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40.9亿元,比上年增长60.2%。其中征缴收入(含失地农民部分)40.0亿元,增长62.1%。全年基金总支出17.1亿元,比上年增长24.0%,其中支付失业保险金9.5亿元;用于职工培训及职业介绍补贴0.1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71.3亿元。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583.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8.0万人。其中农民工186.8万人,增加22.9万人;高风险企业133.6万人,增加9.9万人。全年有6.0万人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为6.0万名工伤人员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12.4亿元,比上年增加0.2亿元,增长1.4%。其中征缴收入12.1亿元,增加2.8亿元,增长30.1%,当期征缴率96.2%。全年基金支出8.5亿元,比上年增加1.4亿元,增长19.2%。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1.9亿元。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生育保险人数484.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7.8万人。

      全年有7.5万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1.7万人。生育费用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9.1亿元,比上年增加2.0亿元,增长28.5%。其中征缴收入4.9亿元,增加0.7亿元,当期征缴率97.8%。全年基金支出7.9亿元,比上年增加2.3亿元,增长40.3%。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0.9亿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扎实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内部监控管理,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完整、安全。2010年全省社保基金现场监督覆盖面达到60%以上,受理群众举报案件3件。加强企业年金备案工作,全省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单位个数达到155家,其中当年新建74家,比上年增长91.4%;企业年金基金覆盖职工13.4万人,其中当年新增职工2.3万人,比上年增长21.0%;企业年金基金规模达到33.3亿元,其中当年新增企业年金基金18.7亿元,比上年增长128.1%。

      四、人才队伍建设与人事管理

      公务员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加大从基层和生产一线考录公务员工作力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居委会)主任和五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1162名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省级机关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招考比例达到71.0%,市州级机关超过50%。全年共招录政法院校试点班学员1537人、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公务员9154人。组织了25万名公务员参加“保密管理和信息安全知识”培训,举办了东西部对口培训、藏区干部成长计划等专题培训班19期,培训人员4000多人。启动了全省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

      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设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千百人计划”服务窗口,成功引进中央“千人”计划32名及省“百人计划”34名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川工作。在6家单位新设立了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已达168个。推进了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改革和专家库建设。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专业技术人员60.8万人。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研班28期,培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2000余人。灾区实施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25项,聘请外国专家95人次,实施农业引智示范推广项目8项。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完善了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和考评办法,承办了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开展了国有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等系列竞赛活动和优秀技能人才评选推荐。以企业在岗农民工、困难企业职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城镇失业人员、登记求职高校毕业生和农村“两后生”为重点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共培训各类人员102.3万人,其中企业在岗农民工30.3万人,困难企业职工3.3万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38.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17.1万人,登记求职高校毕业生0.6万人,农村“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6.1万人,创业培训6.8万人。组织农民工品牌培训8.1万人。为89.2万名城乡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比上年增加18.0万人,增长25.2%。组织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全年新增各类技能人才85.0万人,比上年增加19.5万人,增长29.8%;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1.5万人,比上年增加0.3万人,增长29.1%。

      全省共有技工学校116所,其中高级技工学校16所。全年招收新生5.2万人,比上年减少0.9万人;毕业学生4.7万人,增加0.4万人;培训社会各类人员18.1万人。年末实有在校学生14.1万人。有3所技工学校参与藏区“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共招收藏区学生430人。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444个,培训各类人员77.0万人,培训结业人员67.1万人。就业训练中心170所,培训社会各类人员21.5万人。

      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引智成果示范推广体系进一步完善,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建立国家级、省级引智示范成果推广基地27个,实施农业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36项。实施引进国(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98项,聘请国(境)外高层次和紧缺人才230人(次)。

      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入轨工作,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全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万人,占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的91.0%。加强军转安置工作,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体系,完成1728名军转干部的安置任务。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人事考试考务操作流程。全年共组织涉及全国、全省的各类人事考试108项,参考人数145.5万人(次)。

      五、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年末全省统计范围内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4%,比上年末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农民工93.9%,内资企业97.7%,港澳台投资企业99.7%,外商投资企业99.0%。深入实施“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全省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8.6%。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签订集体合同企业13.7万户,覆盖人数425.2万人,集体合同覆盖面达到75%以上。

      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全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省135个工业园区和523个街道 (乡镇)、社区开展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个数比上年增加35个。

      组织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等专项行动,全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6.0万户,查办案件2.0万件,取缔非法职业中介88户,责成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37.4万份,为47.1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7.9亿元,督促用人单位为18.8万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1.2亿元,为9.2万名劳动者补办了社会保险。处理举报案件4304件,处理投诉案件2.0万件,结案率达99.9%。

      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年接待农民工法律法规政策咨询15万人次,全年处理劳务纠纷1.2万件(次),实施法律援助6600余件(次),涉及农民工1.8万余人,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9亿多元,同比增长27.2%。

      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机构实体化建设。全省已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机构203个,其中实体化仲裁院43个。已建仲裁院中,市级10个、县(区)级33个。已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7万个、区域性调解委员会688个。企业和区域专(兼)职调解员3.4万人;仲裁机构专(兼)职仲裁员810人。全年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2.6万件,比上年增加0.1万件,涉及劳动者3.1万人,结案率97.0%。认真做好信访、综治、维稳和应急处理工作,接待群众来访、来信7.2万人件(次),比上年减少6.1万人件(次),下降45.9%。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制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全年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335件,比上年减少81件。行政复议案件结案决定维持率82.5%,比上年上升3.1个百分点;发生行政应诉案件307件,比上年减少234件。行政应诉案件判决维持率75.7%,比上年下降5.1个百分点。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能力建设

      全省共有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19020个,从业人员49553人。其中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419个,从业人员4308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机构508个,从业人员7860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87个,从业人员796人;街道就业社保工作机构283个,从业人员1397人;乡镇就业社保工作机构3640个,从业人员6337人;社区就业社保工作机构4330个,从业人员7283人。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就业社保公共服务机构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进一步规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省本级和成都、攀枝花等8个市(州)金保工程示范城市数据中心建设基本完成;全省共有20个市(州)完成了所辖县(市、区)联网工作,城域网覆盖率达到96.7%;全省21个市(州)都开通了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和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电话,已发行社会保障卡112万张。

      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工作深入推进。截至2010年底,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已累计开工2934个,完工1971个,完工率65.9%。

      (注: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故有部分统计数据与在此之前公布的数据略有出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