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8000万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近日,省财政厅和省住房建设厅联合下达了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卫设备采购专项资金8000万元,并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资金管理。年初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部署要求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资金的使用原则、范围、分配办法及监管要求,确保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保障作用。
二是运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资金分配方式。通过认真总结和调研分析,并结合2009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卫设备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在今年采取“资金到市、限定品种、自行申报,集中采购、对口结算”的方式进行分配,使设备的配置更加符合基层实际的需要,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的效用。
三是积极探索推进全省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的实施,为解决基层环卫设备不足、能力滞后的实际困难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同时,省级财政资金投入的示范作用,有效促进了地方各级财政对环卫设备购置的投入力度,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