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实施细则 促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 2021年08月18日 14时04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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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要素,数据正成为科技创新的突破口。据成都市新经济委介绍,《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已正式印发,明确了深化数字化赋能行动、支持大数据企业发展壮大、涵养产业生态三个部分十类项目的支持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根据该政策,企业将获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在深化数字化赋能行动方面,成都支持企业或机构建设数据服务平台,争创国家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企业自主投资建设数据服务平台并对外服务企业数达到200家,按照企业对该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助。企业或机构自主投资建设产业链网络化协同平台并对外服务企业数达到200家,按照企业对该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助等。

    此外,成都还鼓励构建“生产服务+商业模式+金融服务”跨界融合的数字化生态。对于由企业或机构自主投资建设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数字化开源社区,且服务企业数超过200家,按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数字化开源社区年度运营成本的10%给予运营企业或机构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在支持大数据企业发展壮大方面,成都将对自主投资建设且通过国家部委评选的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按照该项目建设成本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同时,成都还将大数据企业纳入成都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和成都新经济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给予直投或跟投。

    最后,在涵养产业生态方面,成都将对于获批省级及以上数字经济发展先导示范区的区(市)县,给予其数字经济为主导的产业功能区核心大数据产业园区的专业化运营机构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成都还将支持社会组织和企业开展数据资源供需对接、企业协作等大数据项目活动,活动规模超过100家大数据企业,单场活动宣传流量在1000万人/次以上,按照实际投入的50%,给予自主举办的社会组织或企业单场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等。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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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发布实施细则 促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 2021年08月18日 14时04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 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要素,数据正成为科技创新的突破口。据成都市新经济委介绍,《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已正式印发,明确了深化数字化赋能行动、支持大数据企业发展壮大、涵养产业生态三个部分十类项目的支持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根据该政策,企业将获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在深化数字化赋能行动方面,成都支持企业或机构建设数据服务平台,争创国家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企业自主投资建设数据服务平台并对外服务企业数达到200家,按照企业对该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助。企业或机构自主投资建设产业链网络化协同平台并对外服务企业数达到200家,按照企业对该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助等。

    此外,成都还鼓励构建“生产服务+商业模式+金融服务”跨界融合的数字化生态。对于由企业或机构自主投资建设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数字化开源社区,且服务企业数超过200家,按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数字化开源社区年度运营成本的10%给予运营企业或机构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在支持大数据企业发展壮大方面,成都将对自主投资建设且通过国家部委评选的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按照该项目建设成本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同时,成都还将大数据企业纳入成都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和成都新经济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给予直投或跟投。

    最后,在涵养产业生态方面,成都将对于获批省级及以上数字经济发展先导示范区的区(市)县,给予其数字经济为主导的产业功能区核心大数据产业园区的专业化运营机构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成都还将支持社会组织和企业开展数据资源供需对接、企业协作等大数据项目活动,活动规模超过100家大数据企业,单场活动宣传流量在1000万人/次以上,按照实际投入的50%,给予自主举办的社会组织或企业单场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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