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2026年1月1日起取消城市供水公共管网建设费和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费

  • 2021年11月30日 10时59分
  • 来源: 广元市府
  • 【字体:
  • 广元市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城市供水公共管网建设费和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费(入网费)。

    市供排水集团公司收取的城市公共管网建设费、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费(入网费),取费范围均为公共管网,所收费用用于供水供气公共管网建设,且在供水供气价格外向用户收取,已不符合国家、省级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

    根据国家、省对地方政府出台的授权供水供气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等名义取专项建设费的有关整改政策规定和要求,拟定具体整改方案为:综合改善营商环境、市城区供水企业经营状况、理顺市城区供水价格进度等因素,分步取消市供排水集团公司城市供水公共管网建设费。即:从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新增商业用户、行政事业用户、工业用水户等非居民用户城市供水公共管网建设费;保留新增居民用水户城市供水公共管网建设费1450元/户(套),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从2026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

    结合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状况和配气价格调整进度,分步降低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费(入网费)收费标准直至全部取消。即:现行新增居民用户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费标准2000元/户(套)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从2023年1月1日起降低500元/户(套),执行1500元/户(套)至2024年6月30日;从2024年7月1日起再降低500元/户(套),执行1000元/户(套)至2025年12月31日,从2026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

    逐步取消上述2项收费后,每年将减少新增用水、用气户费用负担1750万元以上,有利于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和促进招商引资。

    责任编辑: 张竹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广元:2026年1月1日起取消城市供水公共管网建设费和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费

  • 2021年11月30日 10时59分
  • 来源: 广元市府
  • 广元市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城市供水公共管网建设费和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费(入网费)。

    市供排水集团公司收取的城市公共管网建设费、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费(入网费),取费范围均为公共管网,所收费用用于供水供气公共管网建设,且在供水供气价格外向用户收取,已不符合国家、省级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

    根据国家、省对地方政府出台的授权供水供气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等名义取专项建设费的有关整改政策规定和要求,拟定具体整改方案为:综合改善营商环境、市城区供水企业经营状况、理顺市城区供水价格进度等因素,分步取消市供排水集团公司城市供水公共管网建设费。即:从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新增商业用户、行政事业用户、工业用水户等非居民用户城市供水公共管网建设费;保留新增居民用水户城市供水公共管网建设费1450元/户(套),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从2026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

    结合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状况和配气价格调整进度,分步降低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费(入网费)收费标准直至全部取消。即:现行新增居民用户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费标准2000元/户(套)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从2023年1月1日起降低500元/户(套),执行1500元/户(套)至2024年6月30日;从2024年7月1日起再降低500元/户(套),执行1000元/户(套)至2025年12月31日,从2026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

    逐步取消上述2项收费后,每年将减少新增用水、用气户费用负担1750万元以上,有利于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和促进招商引资。

    责任编辑: 张竹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