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场监管局
深入开展“春雷行动2021”子行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执法行动

  • 2021年01月25日 11时07分
  • 来源: 遂宁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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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大型通江湖泊和重要支流等重点水域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为切实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遂宁市市场监管系统将“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执法行动纳入“春雷行动2021”子行动,积极探索建立“4+1+1+N+1”工作模式,全力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执法行动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


    监管涉鱼经营广告 43家市场主体更换名称和店招

    2020年12月28日,射洪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检查中,对射洪市某水产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名为“某某优鲜”的小程序系该店所有,小程序内有“洪泽湖野生鳜鱼”“长江江团”“江苏太湖大闸蟹”等品名的水产品。执法人员现场提取“洪泽湖野生鳜鱼”网络经销订单截图。

    经查,当事人涉嫌构成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违法广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射洪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责令停止发布该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2400元的行政处罚。


    “春雷行动2021”开展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加大电商平台监测和排查力度,对“长江野生鱼”“江鱼”“河鱼”等敏感文字进行定向监测,对“遂宁鲜”“遂宁电商”等平台开展行政指导14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9条,监测广告340条次。截至目前,遂宁市43家名称中含“河鲜”“渔港”等字样的市场主体更换名称和店招,245家经营单位遮盖或者更换菜单,清除含有“江鲜”“河鲜”字样店招、广告牌170块,处理淘宝销售野生鱼线索3条。


    紧盯生产销售重点环节 严打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

    2020年12月16日,蓬溪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蓬溪县某鱼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在销售鱼类产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保存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执法人员当即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店立即改正上述行为。同年12月23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仍存在上述行为。

    经初步审查,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现已立案调查。

    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严禁对水产制品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自“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遂宁市市场监管部门以“八个严禁”为指导,全面梳理市场主体和个人虚假宣传、违法发布广告、诱导欺诈消费者、无法溯源等10种常见违法行为,紧盯生产加工环节、餐饮经营环节、集贸销售环节、网络交易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严禁采购、加工、经营、使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严厉查处涉嫌出售、购买、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涉渔虚假广告的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遂宁市市场监管部门以农贸水产市场、高速路口等重点区域餐饮经营单位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和暗访督查,检查水产品加工生产经营场所10328个次,当场处罚39件,下达责令整改101份,查处违法案件10件,全面营造了“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坚决抵制长江野味消费 欢迎公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

    “春雷行动2021”开展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市场监管领域点多面广的实际,探索建立“4+1+1+N+1”工作模式,即:建立4本台账(水产品加工生产企业台账、餐饮服务单位台账、水产品经营户台账、渔具网具销售店台账)、1张时间节点作战图、1张问题整改清单、N个以市场监管所为单元的监管网格、1条投诉举报热线,形成了组织有力、责任明确、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南大冷鲜水产批发市场管理方和41户经营户进行集体行政约谈,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销售的水产品溯源;与美团签订《加强数据共享推进协同治理的框架协议》,督促其履行长江“十年禁捕”主体责任,并通过线上线下监管,指导平台对省局推送的9家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店名、菜单存在经营“长江野生鱼鲜”“江鲜”“江团”等违规情况进行整改;指导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自我筛查涉及长江江鲜等菜品,第一时间屏蔽搜索,指导平台删除违规关键词,下线违规菜品,对凡是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直接下架处理。

    我们在全省率先建立禁捕工作考核机制,对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底数台账、问题整改等实行扣分制,对案件查处、信息采用等实行加分制。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江“十年禁捕”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保护长江“母亲河”的历史性标志性工程,事关长江生态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识、共谋、共同努力。“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2021年春节将至,水产品消费进入高峰,全社会要坚决抵制长江野味消费,真正做到不买、不卖、不做、不吃长江野生鱼。同时,欢迎广大公众通过12315平台和12315投诉举报热线举报相关违法线索。经投诉举报立案查处的案件,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有关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予以相应奖励。

    责任编辑: 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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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宁市市场监管局
    深入开展“春雷行动2021”子行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执法行动

  • 2021年01月25日 11时07分
  • 来源: 遂宁市府
  • 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大型通江湖泊和重要支流等重点水域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为切实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遂宁市市场监管系统将“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执法行动纳入“春雷行动2021”子行动,积极探索建立“4+1+1+N+1”工作模式,全力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执法行动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


    监管涉鱼经营广告 43家市场主体更换名称和店招

    2020年12月28日,射洪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检查中,对射洪市某水产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名为“某某优鲜”的小程序系该店所有,小程序内有“洪泽湖野生鳜鱼”“长江江团”“江苏太湖大闸蟹”等品名的水产品。执法人员现场提取“洪泽湖野生鳜鱼”网络经销订单截图。

    经查,当事人涉嫌构成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违法广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射洪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责令停止发布该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2400元的行政处罚。


    “春雷行动2021”开展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加大电商平台监测和排查力度,对“长江野生鱼”“江鱼”“河鱼”等敏感文字进行定向监测,对“遂宁鲜”“遂宁电商”等平台开展行政指导14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9条,监测广告340条次。截至目前,遂宁市43家名称中含“河鲜”“渔港”等字样的市场主体更换名称和店招,245家经营单位遮盖或者更换菜单,清除含有“江鲜”“河鲜”字样店招、广告牌170块,处理淘宝销售野生鱼线索3条。


    紧盯生产销售重点环节 严打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

    2020年12月16日,蓬溪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蓬溪县某鱼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在销售鱼类产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保存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执法人员当即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店立即改正上述行为。同年12月23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仍存在上述行为。

    经初步审查,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现已立案调查。

    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严禁对水产制品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自“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遂宁市市场监管部门以“八个严禁”为指导,全面梳理市场主体和个人虚假宣传、违法发布广告、诱导欺诈消费者、无法溯源等10种常见违法行为,紧盯生产加工环节、餐饮经营环节、集贸销售环节、网络交易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严禁采购、加工、经营、使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严厉查处涉嫌出售、购买、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涉渔虚假广告的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遂宁市市场监管部门以农贸水产市场、高速路口等重点区域餐饮经营单位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和暗访督查,检查水产品加工生产经营场所10328个次,当场处罚39件,下达责令整改101份,查处违法案件10件,全面营造了“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坚决抵制长江野味消费 欢迎公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

    “春雷行动2021”开展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市场监管领域点多面广的实际,探索建立“4+1+1+N+1”工作模式,即:建立4本台账(水产品加工生产企业台账、餐饮服务单位台账、水产品经营户台账、渔具网具销售店台账)、1张时间节点作战图、1张问题整改清单、N个以市场监管所为单元的监管网格、1条投诉举报热线,形成了组织有力、责任明确、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南大冷鲜水产批发市场管理方和41户经营户进行集体行政约谈,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销售的水产品溯源;与美团签订《加强数据共享推进协同治理的框架协议》,督促其履行长江“十年禁捕”主体责任,并通过线上线下监管,指导平台对省局推送的9家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店名、菜单存在经营“长江野生鱼鲜”“江鲜”“江团”等违规情况进行整改;指导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自我筛查涉及长江江鲜等菜品,第一时间屏蔽搜索,指导平台删除违规关键词,下线违规菜品,对凡是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直接下架处理。

    我们在全省率先建立禁捕工作考核机制,对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底数台账、问题整改等实行扣分制,对案件查处、信息采用等实行加分制。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江“十年禁捕”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保护长江“母亲河”的历史性标志性工程,事关长江生态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识、共谋、共同努力。“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2021年春节将至,水产品消费进入高峰,全社会要坚决抵制长江野味消费,真正做到不买、不卖、不做、不吃长江野生鱼。同时,欢迎广大公众通过12315平台和12315投诉举报热线举报相关违法线索。经投诉举报立案查处的案件,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有关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予以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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