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四坚持”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2020年09月23日 13时49分
  • 来源: 眉山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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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眉山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综合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6个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构建科学完备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坚持“减少层级”原则,确保执法职能集中行使。全面整合市区两级分散在6个领域涉及21个事业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能,向一个层级集中,向6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除农业、市场监管领域实行“区一级”执法外,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城市管理领域统一实行“市一级”执法,彻底解决执法权责交叉、多头多层执法等难题。

    二是坚持“整合队伍”原则,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坚持机构设置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整合6个领域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后,全市行政执法队伍种类和数量大幅减少,市级执法队伍精简7支,精简率达43.8%;县(区)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伍精简34.8%,实现了机构设置的精干优化,提升了监管水平。

    三是坚持“提高效率”原则,充实一线执法力量。按照市上“瘦身”做“减法”、基层“强身”做“加法”的思路,将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执法倾斜,下沉执法人员,充实到基层和一线执法工作之中。如将原市工商、质监2个分局行政编制交东坡区管理,收回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空缺编制,下划到东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从源头上解决执法力量“头重脚轻”、基层和一线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

    四是坚持“推进有序”原则,确保执法队伍稳定。秉持6个领域改革为主,其他领域鼓励探索的理念,队伍成熟一支改革一支,稳妥有序推进,不盲目搞一刀切。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严格人员划转标准,有序整合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顺利完成全市666名锁定执法人员的转隶工作,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

    责任编辑: 贺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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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四坚持”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2020年09月23日 13时49分
  • 来源: 眉山市府
  • 眉山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综合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6个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构建科学完备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坚持“减少层级”原则,确保执法职能集中行使。全面整合市区两级分散在6个领域涉及21个事业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能,向一个层级集中,向6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除农业、市场监管领域实行“区一级”执法外,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城市管理领域统一实行“市一级”执法,彻底解决执法权责交叉、多头多层执法等难题。

    二是坚持“整合队伍”原则,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坚持机构设置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整合6个领域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后,全市行政执法队伍种类和数量大幅减少,市级执法队伍精简7支,精简率达43.8%;县(区)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伍精简34.8%,实现了机构设置的精干优化,提升了监管水平。

    三是坚持“提高效率”原则,充实一线执法力量。按照市上“瘦身”做“减法”、基层“强身”做“加法”的思路,将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执法倾斜,下沉执法人员,充实到基层和一线执法工作之中。如将原市工商、质监2个分局行政编制交东坡区管理,收回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空缺编制,下划到东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从源头上解决执法力量“头重脚轻”、基层和一线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

    四是坚持“推进有序”原则,确保执法队伍稳定。秉持6个领域改革为主,其他领域鼓励探索的理念,队伍成熟一支改革一支,稳妥有序推进,不盲目搞一刀切。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严格人员划转标准,有序整合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顺利完成全市666名锁定执法人员的转隶工作,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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